畜禽用药要严格半衰期与休药期规定
2011-08-15冯小鹿
当代畜禽养殖业 2011年10期
★ 冯小鹿
1 药物的半衰期
半衰期通常是指血浆半衰期,就是药物的血(浆)浓度下降一半的时间。它反映药物在体内消除的速度。为维持比较稳定的有效血(浆)浓度,对病畜给药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药物半衰期。但有些药物排泄较慢,如连续使用,间隔时间短,会造成药物在体内的残留越来越多而出现药物蓄积中毒。给药间隔时间也不宜短于药物半衰期。比如某种药物的半衰期为12小时,其在体内产生疗效所需剂量是50mg,首次可给药100mg,而后每隔12小时服50mg,药效既不会“脱节”,又不会产生蓄积中毒。
2 休药期
休药期是指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乳、蛋等产品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在正常情况下,药物的大部分经过转化并排出体外,但仍有少量在动物体内转化不完全或排泄不充分,在体内贮存残留,即所谓“药残”。认真执行休药期制度是消除“药残”超标、保障畜产品安全最基本的方法。某种药物休药期的长短是根据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排泄与消除过程的快慢而定的。同一种药物用法不同,休药期长短不同,如盐酸左旋咪唑,按猪用药7.5mg/kg体重1次口服,休药期只有3天,而皮下或肌肉注射,体重、药量均与口服量相同,而休药期则长达28天。休药期的长短还与用药量大小有很大关系。如用敌百虫给羊驱虫,残留物完全排除时间测定结果为:按羊每千克体重用药50mg需6天,100mg需9-10天,200mg需15-16天,300mg需21-2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