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探析——基于“湖州模式”的思考
2011-08-15庞旭瑞
庞旭瑞
(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因而我们党无论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都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基本途径。那么,应该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呢?湖州市与浙江大学合作的市校共建的“湖州模式”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路径。
一、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
在全国各地展开的新农村建设中我们看到,在新农村建设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重视政府主导作用,忽视农民主体地位
在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讨论与行动中,地方政府与部门对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工作力度也很大。但受到思维定势的影响,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关系,忽视了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发挥。一些地方的新农村规划不是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是由农民自己民主协商、反复讨论,最后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规划,而是越俎代庖,把上级部门主观设想的模式强加给农民,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另外,在由政府主导的强势作用下,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和最终受益者,却在这场关乎自己家乡建设和自身利益的新农村建设中忽略了自身的存在,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度和效果。
(二)要素制约突出,影响新农村建设
从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来看,在建设过程中普遍遇到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瓶颈要素的制约。一是政策不够完善。自1998年中央采取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逐年增加,出台了一系列向农村倾斜的政策。但从近几年的情况不难看出,在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多头管理、部门寻租机会增大、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这些政策中存在的不确定、不连续、不合理的因素,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二是资金筹集难。新农村建设,不仅要发展农村经济,而且需要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和人居环境,还要提升软环境,如科学化的管理、良好的民风习俗等,这一切都要有足够资金的保障和支撑。而目前,不少村级组织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富裕程度较低,建设主体投资乏力。三是技术、人才的匮乏。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的逐步扩大,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整体素质下降。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显示,在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占6.8%,小学文化程度占32.7%,初中文化程度占49.5%,高中文化程度占9.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2%[1]。因而在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信息不灵不敢富裕、新技能不懂不会富、实力单薄不能富”的“三不”问题。
(三)农业科技含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从整体来看,虽然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逐年增加,但应用的深度和广度都远远不够。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10—15年的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一般都在75%以上,其中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甚至达到90%,而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只有45%。而且,中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与发达国家也存在巨大差距,仅为30%—40%,真正具有规模的甚至达不到20%[2],多数技术研制出来后,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四)重视经济建设,轻视社会事业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包含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容。这些要求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核心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对新农村建设存在“片面化”的认识,过分强调“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而忽视了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展开工作,从而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较低。目前,全国范围内仍有1.7亿左右农村人口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部分地区农民出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在危房居住;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公共卫生服务部门条件依然较差,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养老保险处于起步阶段[3]。
二、“湖州模式”的成功探索
2006年5月,浙江省湖州市以“浙江省委提出要使浙江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最高的省份之一”为契机,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优势,率先与浙江大学正式签署了“1381行动计划”的协议,开始了市校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地方实验。“湖州模式”立足于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创精神和基本权利,重视社会力量,合理解决实际进程中的困难。这种“湖州模式”的探索是“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生态文明”的新的发展理念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
(一)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
以人为本是“湖州模式”成效显著的一个决定性因素。针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影响现代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问题,在“湖州模式”中,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民,确认农民的主体性地位,使他们能持续地、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能动作用,成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湖州市政府和浙江大学联合构建的“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为新农村建设搭建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平台。市校双方为实现“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举办了各种层次的培训班,专门建立了“浙北农民培训学校”,通过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4]。“湖州模式”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惠农富民”、“尊重农民意愿”等原则,动员、培训、组织、服务农民、激发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统筹城乡——多向互动,整合社会各方的力量
目前,我国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条件基本具备,理应举全国和全社会之力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而解决要素制约的问题,这是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在“湖州模式”中,注重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三者之间互补合作的良好格局,以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两年以来,市校共签合作项目424个,总投资42亿元,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5]。吴兴、南得两个区按比例配套建立了市区、市校合作项目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给予农村改革和建设以大力支撑;在市校合作过程中,湖州市积极进行制度和体制的创新,对农村建设提供制度和体制上的保障。另一方面,除了浙江大学外,工商企业、党政部门、部队和群众团体也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特别是工商企业的参与,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且有效的途径:如美欣达集团出资1000万元建立“美欣达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升华集团投资350万元将德清县钟管镇医院改造为省级农村中心镇示范卫生院[5]。工商企业的介入,既缓解了政府由于财政力度和行为方式在公共产品提供及基础设施提供过程中的局限性,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的转型。
(三)科学发展——科学规划,推广运用现代农业科技
首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其规划既要着眼于未来,也要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湖州市政府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之后,围绕构筑科技创新服务、人才支撑、体制机制创新“三大平台”,实施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公共服务、素质提升、社会保障、城乡综合改革“八大工程”,对农村建设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其次,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是实现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的根本途径。因而,“湖州模式”中,市校双方抓住农技推广这一薄弱环节进行突破,建立了“南太湖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中心”和适度规模的农业高科技园区,开创了有效快速的农技推广体系。此外,通过合理布局产业结构,根据各地产业发展需要,合作建立了蚕桑、渔业等多个专业性科技服务平台[4],有效地缓解了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科技匮乏的问题。现在湖州已经形成了一种以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为重点、主导产业都有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四)生态文明——全面发展,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理,造成农村地区地表水质量下降,导致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们健康受到影响。在市校合作项目中,湖州市一方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另一方面,注重全面发展,重视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为此,市环保局与浙江大学签订的“农村水环境承载力研究”、“南太湖前置库净化能力保护技术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进展顺利,对湖州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4]。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大学罗安成教授在安吉组织实施的被当地农民赞叹为“蓝天碧水健康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程,让许多村庄重新出现了空气清新,水流洁净,道路整洁的面貌。
三、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湖州模式”不是湖州特殊经验的总结,它兼具内在有效性和外在有效性。中国其他农村地区都可以借鉴“湖州模式”的经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找准政府的定位
在新农村建设中,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组织应合理划定政府的职能界限,要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各级政府依然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无限政府”的陈旧观念和政府职能的泛化,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但是却难以实现预期目标。“湖州模式”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正确定位了政府的地位与职能:政府对农村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提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及制度体制上的保障,从而保证了建设健康有序地推进。由此可知,各级政府的服务能力毕竟是有限的,政府、市场与农民应该合理分工合作。政府主导,立足于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创精神和基本权利,尊重市场规律,才能顺利、高效地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
(二)地方政府与高校合作,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我们看到,“湖州模式”中市校共建新农村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双赢模式,一方面湖州借助浙江大学的人才、科技、教育等资源优势,化解农村建设中遇到的技术匮乏、人才匮乏的制约,推进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合作,湖州为浙江大学建立了广阔的实验室,使得高校可以将自身的智力技术资源与农村的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在农村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浙江大学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湖州得以展示、推广和应用,从而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最终提高农业生产力,真正建立“课题来源于实际,成果应用于生产”的科研机制。尽管我国各地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制度环境、人文历史、发展机遇等要素各不相同,但市校共建这一模式具有普适性,因为我国各省都有从事科研的高校,只是数量、规模不同而已。因而,这一模式受到的地域限制较小,是一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途径。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结湖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思考湖州实践中所包含的一般性规律,可以看出,“湖州模式”突破了以往以“三农”抓“三农”的限制,而是将“三农”问题看成是一种发展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最终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首先,抓住发展这一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农”字做大做强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拉长农产品产业链,引导农民发展高效农业,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其次,以人为本为核心,培育和造就新农民。只有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才能把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出来自觉地建设新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的动力支撑。再次,全面协调可持续。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既要重视经济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等硬件发展,也要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软件的发展,最终达到通过观念、制度、文化等软实力的积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最后,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湖州模式”中对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地位关系的正确处理,对城乡综合发展的科学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紧密结合等经验值得各地新农村建设借鉴。
[1] 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EB/OL].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 t20080227_402464718.htm.
[2] 田苗.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8(11):27.
[3]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十二五”时期农业和农村发展挑战与选择[J].种业导刊,2010(12):6.
[4] 湖州模式:市校共建新农村[EB/OL].http://unn.people.com. cn/GB/14748/7197531.html.
[5]“湖州模式”的标本意义[EB/OL].http://news.hz66.com/ main/news/hz/hot/20070627082037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