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翻译理论中主体和主体间性的现象学考辨
2011-08-15华有杰
华有杰
功能翻译理论中主体和主体间性的现象学考辨
华有杰
现象学关照下的功能翻译理论体系中的主体是一种以言语活动为前提的社会性文化存在物,包括创作主体、翻译主体、接受主体和译介主体,首次在功能翻译理论中区分出译介主体;从而昭示了功能翻译体系中翻译行为主体间性的两层现象学解读视角,为功能翻译理论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参考。
功能翻译理论;主体;主体间性;现象学
一、导言
2003年《中国翻译》开辟研究专栏,发表关于翻译主体研究的系列文章,如杨武能的《再谈文学翻译主体》[1],查明建的《译者主体性—从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2],许钧的《创造性扳逆和翻译主体性的确立》[3],屠国元的《译者主体性:阐释学的阐释》[4],陈大亮的《谁是翻译主体》[5],《翻译研究: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向》[6]等。从这些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发映了中国译学关于翻译主体研究的发展动态,为中国译学中的翻译主体研究奠定了基础。但这些成果基本上是从翻译研究的宏观场面来把握翻译主体及主体性。翻译活动是一个几乎涉及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翻译理论呈多元发展趋势。每个领域的翻译及各种翻译理论体系都有其特定的侧重点与内在规定性。在这些具体领域或理论体系的翻译主体性研究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在功能翻译理论体系中对主体性及主体间性进行考辨。
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翻译理论是把翻译过程看作一个有目的的交际行为。这个翻译行为的构成要素含有三个层面:即原语、译本和目标语所构成的第一层面,原语文化、翻译行为和目标语文化所构成的第二层面,原作者、译者和受众所构成的第三层面[7]。这三个层面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二、主体及主体性
功能翻译理论中翻译行为涉及的人的要素由原作者、译者和受众为主线,还包括翻译发起人、出版商、赞助版权人人、编辑、译评人、译文审查者、版权人、营销者等。显然,并非翻译行为涉及的所有人都是翻译主体。功能翻译主义者认为,翻译是一种目的性交际行为,目的决定手段。这种翻译行为是广义的翻译过程,包括原作者的创作过程,译者的翻译过种及受众对译作的接受过程三个环节创作过程是翻译行为的是起始环节,接受过程是翻译行为的终端环节。这种翻译观反对传统的以原作者为中心的翻译观,而把翻译重点聚焦于目标语,从此原文被置于边缘化地位。
主体与主体性关系非常密切。“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而不是主体作为人的规定性。主体作为人的规定性称之为人性,而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是主体性。主体性最根本的内容是人的实践能力和创造力,简言之是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5]。这有两点要特别注意。首先,主体都是人,但人不一定都是主体,就是说,主体只是人的一个真子集,其本质特征是社会性和实践性;其次,主体性的根本要旨是作为主体的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这有两层意义。一是主体环境客观制约性的尊重和适应,二是主体的创造性,是主体性中的核心内容。主体性是主体与客体的关联方式。
功能翻译理论中的翻译主体具有自己的特定内涵,这是由功能翻译理论的理论品质所决定的。若把翻译行为作为两种语言之间的符号转换过程,则必然会得出翻译行为中的主体是译者,这也是翻译行为中唯一的主体。原作者与受众者已与这种语义层面的符号解码失去直接联系而不再成为翻译行为过程中的主体。显然,这把翻译行为的理解简单化了,但这对理解功能翻译理论体系中翻译行为主体的确定提供线索。功能翻译理论体系中的原作者、译者与受众都是翻译行为中的主体,但每个主体都在其特定的位置体现其社会性与实践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原作者在原作的创作过种中最能体现其作为主体的社会属性,充分展示其创作的主观能动性,故原作者是翻译行为中的创作主体。而在翻译行为中最活跃、最积极的是译者,任何译作都不可避免地打上译者的烙印,译者在尊重翻译环境的制约性的前提下进行富有成效的双语之间不仅仅限于语言解码的活动,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一览无余,故译者是翻译行为中的翻译主体。译作一旦形成,受众所直接面对的是译作。当然口译中受众是直面译者。如何哪种情况,受众都是翻译行为终端的语义直接构造者,在这个终端环节,受众是主导因素,其主观能性的发挥最为突出,所以受众是翻译行为的接受主体。
翻译行为中的主体性是翻译行为主体在其对客体的对象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内在规定性,也就是说,主体性是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在翻译行为过程中的在场。翻译行为的译介主体往往以一种缺场的方式来表征其在场,创作主体则用语言的形式将其在场外化在原作中而直接与翻译主体发生关联。翻译主体则是以最为直接的形式在翻译行为中表征其在场。翻译主体的在场具体体现为翻译主体对翻译环境的适应、翻译目的之确定、翻译过程的操控,翻译原则的把握、翻译策略的选择等细节之中。翻译行为终端的接受主体的在场就体现在其参与译作意义的动态构建过程中。离开接受主体的在场,翻译行为的终端环节无法完成,整个翻译都会失败,根本不可能实现翻译目的。
到此为止,翻译行为中的四类主体及其主体性都是就其在翻译行为链条中特定位置而言。每类主体都是在理想化的离析状态中进行阐释的。然则,实际的翻译行为中各类主体总是以这种或是那方式与其他主体发生关联。这就是功能翻译理念体系里翻译行为中的主体间性。
三、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又称为交互主体性,是指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交互影响[8]。主体这个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体系中非常突出。主体即体现其自身社会性与实践性的认识者、行动者。主体不是一个自然界中的生物性存在,而是一个纯粹社会学意义上的自在存在,即是一个人文世界的文化性存在。当然,我们不是否认翻译行为中的主体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只是社会学意义上主体的承载物,故不是翻译行为主体研究中的主要话题,至少不是主要话题。
功能翻译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关于主体间性的科学,因为处于翻译行为中三个环节的四类主体总是处于一个相互关联的网络之中;而一旦涉及到主体之间的关系,要处理的必然就是文化关系。从这样一个主体观出发,对功能翻译主义者来说,决定主体性规定性的主要因素再也不是什么动力、禀赋或倾向,而是主体间的关系,是翻译行为中各类主体在场的共存性。而翻译行为主体间性的必然前提,即维系主体之间关系的最主要的活动当然是主体之间指称事物传送意义的活动。这就是说语言的使用是翻译行为主体间性的本质所在。而功能翻译理论中翻译行为就是切合这种主体间的本质关系的语言活动。
主体间性是胡塞尔现象学的的标志性成果。这里涉及到先验功能问题。所谓主体间性的先验功能问题,简单地说,说是先验自我在构造出先验的事物和由这些事物所组成的自然视域之后,如何现构造出他人以及由他人所组的社会视域的问题[9]。这是从社会学意义上的文化性主体在场。功能翻译体系中主体间性至少有两个方面的现象学意义。第一,主体间性意味着翻译行为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共存性。以翻译行为中的任一个主体为基点,其他主体既是外在于作为基点主体的客体,又是有别于基点主体的另一个主体。这其实是哲学研究中由主体-客体关系向主体-主体关系转向在翻译翻译理论中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译学中主体研究向主体性研究的转向的哲学基础。这就拓宽了译学的研究范围,从而把主体间性引进了译学研究中。第二,主体间性意味着翻译行为中不同主体之间沟通的可能性。体现主体间性本质的语言活动为不同主体之间沟通的可能性提供了前提和保障。不同主体在言语中联结了起来,主体的存在是以言语的方式寻求外在主体的回应中得以确立的,言语成了主体沟通途径的必然选择。
翻译行为的翻译环境是由言语联结的语言世界。这就决定了翻译行为中的主体间性不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直接交流,而是通过原作和译作而联结起来的文化性社会关联。每个主体的在场都中其现其他主体的共存性与传通性的前提和结果。翻译行为中的四类主体以原作与译作为媒介,以语言为途径而相互联系、互加影响。
至此,有两点要特别注意。第一,翻译行为中主体的区分只是表明各类主体充分展示其主观能动性的特定节点而已,主体间性中主体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是去中心化的体系。各个主体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作,为翻译行为的完成而各司其职,以确保翻译目的之实现。第二,同时,翻译行为中的主体间性并不是无视各类主体在翻译行为中的差异,事实上,恰恰是强调各类主体间的差异的存在。这正因为如此,功能翻译理论才能突破传统译论中原文本中心论的忠实问题,结束了翻译策略上直译、意译的争执[10]。
四、结论
以现象学的主体间性理论为指导,翻译翻译理论体系中的翻译行为主体可划分为:创作主体,翻译主体,接受主体和译介主体,从而在功能翻译理论体系中首次提出译介主体的概念,并把译介主体置于与其他三个主体的平等地位,认为翻译行为主体研究应同样地关注翻译行为中的翻译发起人、出版商、赞助版权人人、编辑、译评人、译文审查者、版权人、营销者等对翻译行为之完成、翻译目的之实现的影响。同时,翻译行为主体间性把功能翻译理论体系置于社会学意义层面,认为功能翻译理论体系中的翻译行为是文化性存在物,为功能翻译理论对目标语的聚焦提供了一个哲学解释。
[1]杨武能.再谈文学翻译主体[J].中国翻译,2003(3).
[2]查明建,田雨.译者主体性:从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J].中国翻译,2003(1).
[3]许钧.创造性扳逆和翻译主体性的确立[J].中国翻译,2003(1).
[4]屠国元,朱献珑.译者主体性阐释学的解释[J].中国翻译,2003(6).
[5]陈大亮.谁是翻译主体[J].中国翻译,2004(2).
[6]陈大亮.翻译研究: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向[J].中国翻译,2005(2).
[7]华有杰.功能翻译理论中的翻译生态和翻译环境[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5).
[8]拉康选集[M].褚孝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0:9.
[9]胡塞尔选集[M].倪梁康.上海:三联书店,1997:16.
[10]朱志瑜.类型与策略:功能主义的翻译类型学[J].中国翻译,2004(3).
H315.9
A
1673-1999(2011)14-0105-02
华有杰(1974-),男,江西于都人,硕士,广西贺州学院(广西贺州542800)外语系讲师。
201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