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艺术语言的“诗性”本质
2011-08-15海维清
海维清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四川成都610064)
舞蹈艺术语言的“诗性”本质
海维清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四川成都610064)
舞蹈艺术具有“诗性艺术的品质”。舞蹈艺术的实质就是肢体动作和情感语汇的“诗化”。舞蹈作品通过空间与形体、节奏与律动、色彩与背景、灯光的辉煌与昏暗、音响的响动和停止等等舞蹈综合艺术手段,构成一种由诸多形式统一结合而产生“张力”——“和谐”的“倾向性”运动关系,从而产生一种虚幻的“力”,成为舞蹈编导意念、情感和意识流动的视觉体现。文章从艺术活动主体与客体之间两个层面,进行考察,论证了舞蹈艺术语言“诗性”的力,是观众与舞蹈作品实现“对话”的最基本机制。
舞蹈艺术;舞蹈语言;诗性;诗化的“力”
无论是再现性艺术还是表现性艺术,艺术的奥秘就是将那些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情感和事物,通过另一种强化了的知觉方式,突然凸现在我们面前,进而使我们人类不至于完全丧失隐藏于平淡生活背后的“意味”,也使我们能够有机会再次如孩童那般,通过情感的方式,对诸多“微不足道”的存在,重新体验出新奇与震惊。舞蹈艺术通过肢体动作和情感语汇所要表现的,正是这种藏于平淡生活背后的“意味”——“诗化”。
一 舞蹈艺术语言具有“诗性艺术”的品质与特性
记得有人曾说过:“诗是文字的舞蹈,舞蹈是动作的诗。”这虽是个形象的比喻,但它却揭示出舞蹈艺术也同样具有“诗性艺术”的基本品质。阿恩海姆说:“我们必须认识到,那推动我们的自己的感情活动的力,与那些作用于整个宇宙的普遍的力,实际上是同一种力,只有这样看问题,我们才能意识到自身在整个宇宙中的地位,以及这个整体的内在统一。”①实际上,虽然一切艺术归根结底都有这种“力”的品质,但舞蹈艺术却是所有艺术门类中最直接地利用人体“力”来实现其艺术表现的艺术形式。这样看来,所谓舞蹈艺术具有“诗性艺术的品质”,其实质就是指动作和情感语汇的“诗化”。
而笔者认为这里所谓“诗化”,首要指标实际就是“节律化”,即类似音乐的“节奏化”、“韵律化”。英国作家佩特说:“一切艺术都倾向于音乐。”叔本华也说:“世界在音乐中得到了完整的再现和表达。它是各种艺术当中第一位的,帝王式的艺术,能够成为音乐那样,则是一切艺术的目的。”
究竟什么是音乐那样?在舞蹈艺术中,它又意味着什么?
二 张力”和“共振”是舞蹈虚幻“力”的实现方式
宇宙间充满了物体运动的“力”,一切运动皆有节奏,小到心脏的搏动,大到地球的公转等等,即使是人情绪节奏的变化也是通过大脑中化学介质的传递而实现的。因此,节奏无处不在。如果两个物体以不同节奏运动,并且相互施加影响,它们之间就会产生“张力”,继而引起“共振”。例如太阳对地球生命的影响,而这种“张力”最终引起的效果就是使物体之间的运动节奏趋于“共振”和“同步”,例如四季的循环往复,日夜的交替,使生物的生长枯荣也同它们趋于一致,这就是最普遍的“共振”,而造成“共振”实现的首要条件就是万物运动共有的“节奏(广义)”。
让我们假设,音乐的秘密是否就在于它充分利用了声音这种波形材料的特性呢?这种媒介理论上无限的“自由性”(无限的高低、音色、频率)和“直接性”(听觉器官通过震动方式来感知)使之以节奏性运动(强弱关系)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表现出这种千变万化的抽象的“力”,这也就是在我们看来被“格式塔”心理美学说的有点“虚玄”的那个“力”。
在其他艺术作品中,这种“力”的节奏往往由复杂的艺术形式通过空间、线条、色彩、声波等等物质媒介传达出来,最终被相应的感官捕捉而感知。“感官感知”的背后,则主要是人体内在的“动觉模仿”或“内模仿”能力在发挥作用,这种“感知”会以“内模仿”的方式对人的情感施加作用。就是通过这个方式,艺术作品得以对个体经验的情感“力”施加影响,继而实现“张力”和“共振”。但如果个体经验的情感“力”的“指向性”强于作品所能施加的“力”时(往往源自作品的空洞),“张力”就不能实现,艺术作品的“力”就被个体消解。当“张力”和“共振”无法在个体经验与作品之间产生时,审美活动也就无法实现。
胡塞尔“现象学”提出:人与事物的关系,是一种“意向性”关系,是意识活动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对象由此成为意向对象。“意向性”是现象学的中心概念,即“一切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②“‘指向性’意识总是指向某个对象,是对某个特定对象(某事或某人)的认识,当意识活动指向某个对象时,意识就处于意向状态。‘意向性’是一个涉及认识、主观目的、愿望的概念。即人对事物的认识总是处于某种目的性的意象之中。因此不存在纯客观的阅读活动,对阅读活动的评价,应以是否实现意向为标准,进行‘本质直观’。”
当一个舞蹈作品通过演员呈现在观众面前时,这个演员的表演就是导演意图在作品中的“代理人”。简单说,舞蹈作品通过演员利用“空间与形体”、“节奏与律动”、“色彩与背景”、“灯光的辉煌与昏暗”、“音响的响动和停止”等等舞蹈综合艺术手段,构成一种形式本身由“张力”到“和谐”的“倾向性”运动关系,成为导演情感和意识流动的物质实现。
此时,舞蹈作品通过时间上持续进行或短暂停止的这种“外力”,被人的感官(视觉、内模仿)感知,从而直接介入了人内心情感世界具“指向性”的另一个“内力”,因两种“力”因频率不同而造成“张力”冲突,产生刺激,或运动频率趋于同步而造成“共振”,产生“应力”和谐关系。在舞蹈作品与观众之间,这个虚幻的“力”扰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的情感也随之翩翩起舞。
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面对某个舞蹈艺术作品时,个体观众并不能彻底如一张空白的纸片那样,对作品进行纯粹“文本式”的阅读。个体生活、情感的过往经验,已经给予个体进行“前理解”(“阐释学”观点)的种种“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因而使个体情感和意识“力”在指向具体舞蹈作品时,并不能立即与作品虚幻的“力”实现共振和谐。更重要的是,“对阅读活动的评价,应以是否实现意向为标准。”一个舞蹈作品被观众接受认可的程度,就体现在“是否实现意向”,也就是前文所述的两种“力”是否实现共振和谐。
同理,这种虚幻的“力”就是实体在空间上的展开以及由物质媒介进行某种目标性、倾向性运动的暗示所构成的。或者更深一步我们可以这样认识,在静止状态中,实体线条构成的内部空间就有这种对流、呼应、排斥、抵抗或服从等等(艺术语言语意的模糊性)的相互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也只能属于纯粹“文本”式的解读,假使要得出具象的意义,个体的经验不可或缺:个体的“前理解”正是使这种感受到的“力”被解码为具象含义的重要条件,这也是舞蹈作品艺术传达不可或缺的一个过程。在这里,舞蹈作品的虚幻“力”与个体“成见”“视界融合”,产生“对话”,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从“张力”到实现“共振”的这个过程,这种“对话”不是彼此压制、不是彼此适应,而是产生,所以“共振”并不是机械地压制或适应,而是“张力”的激发,最终作品被个体“理解”。
事实上,在艺术欣赏中,主客体的关系是多因素的,这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此处简化它只是为了说明在艺术传达中,主客体之间存在这样一种最基本“力”的联系的可能,而非是否认人类经验在艺术传达中的重要作用。
三 情感“力”是构成舞蹈艺术语言的必要因素
如此一来,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发生在舞台上的这类现象了:哪怕舞者原地不动地站在舞台中央,仅用一种深邃宁静的目光穿过时间,我们就能从这双眼睛里感受到一种宽广辽远的“力”在心底蔓延,甚至是舞者毫无复杂动作的瞬间倒地,我们也可能会感受(内模仿)到一种下坠、停滞的力,这种力带来的失衡感加之个体的“前理解”,就可能使我们由此联想到消失、停滞和死亡……
于是,在“形”与“神”(即“动作”和“意念”)高度统一的前提下,真正实现舞蹈和一切艺术传达的那个神秘的东西才得逐渐愈加明朗起来:在舞蹈艺术中,它是由人体动作(包括表情),在时间和空间的节律运动中幻化出的真正效果——“力”——这个隐藏于闪烁的灯光和变幻舞姿背后的那个最深沉的精灵。
作为表现性艺术,舞蹈艺术借助“人”体动作,其内在实质是具象的“物质力”和抽象的“情感力”,舞蹈艺术对“力”进行了直接的表现。在舞蹈艺术中,这一切的动作、音乐、灯光等艺术表现手段的结合只不过是借用了一个个“格式塔”来为这种或实在、或虚幻“力”的实现而服务。而人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方式即“简化”原则,又使这所有复杂的信息最终以抽象“力”的方式与我们的心灵交汇。
在舞蹈欣赏中,经过人的视觉和听觉这两道主要的窗口,人实际是在用自己体内的“动觉器”——包括“前庭”、“镜像元神经”、“肌肉记忆”等诸多复杂的“动觉感受系统”和“内模仿系统”来对舞者在空间中幻化出的虚幻的“力”(“张力”效果)进行“内模仿”式的感知的,这种模仿会使人随之与舞蹈作品传达的“力”实现“共振”,继而激发并产生情感。这也正是一般观众观看舞蹈时,往往看到的不只是舞者的身体或某个单纯的动作,而更多的是,感受到一种或强或弱的“动势”,以及深藏于四维空间中由队形、画面变化带来的那种充斥于舞台并不断向台下蔓延的汹涌澎湃的力量和情感的真正原因,这也和我们经常在书法作品中看到的不只是一个字或某个笔画而是感受一种整体的动势是相同的。
那么,不言而喻,对舞蹈艺术更为深入的表述应该是:舞蹈艺术是一种使用人体动作、表情及其他辅助艺术表现手段,在时空的节律运动中幻化出虚幻的“力”,并以此表现人的思想和感情的特殊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语言,是一种诗化的“力”。在舞蹈中,人的身体并不是孤独的,因为舞者的情感(力)喷涌着,推动着舞者将他训练有素的肢体自由地在时空中律动。因而只有在舞蹈艺术中,人才能够以艺术的方式真正实现了身体和灵魂最完美的契合,使人成为“大地上诗意的栖居”③。
结语
艺术语言不同于文字语言,前者的“能指”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而“所指”更是多义的,具有模糊性。在舞蹈艺术中,通过人体律动对虚幻“力”的直接表现,舞蹈艺术将自我本身具备“诗性艺术”的节律性抒发到淋漓尽致。自人类第一次扬臂顿足地舞蹈开始,人类的脚步迈入了一个艺术的天地。从那时起,舞蹈就带着一切艺术所能具备的基本基因,无愧为人类艺术之母,这也是舞蹈艺术曾经作为人类原初艺术的根本原因。尽管现在舞蹈似乎被人类的现代文明暂时忽略,但是,我相信,只要人类还有激情,只要人类的肢体还可以自由地表达意念、情感,舞蹈艺术就永远不会消失。舞蹈艺术还将重新焕发出“诗性艺术”深刻本质的灵动与深沉,与时代的力量产生“张力”,同步“共振”。
注释:
①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64年版。
②汉斯格·奥尔格·伽达戴尔著,洪汉鼎译《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7月版。
③让·保尔·萨特著,陈宣良译《存在与虚无》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87-03版。
The"Poetic"Nature of Dance Language
Hai Weiqing
(Dance Department,College of Arts,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 610064,China)
The art of dance is of"poetic art"in nature.The essence of dance is the"poeticized"body movements and emotional vocabulary.Dance,with its integrated art means of the body and space,tempo and rhythm,color and background,the brilliant and dark lights,and the sound and pause,works out the"tensility"-a harmonious"and"tendentious"movement relationship produced by the combination of various forms,resulting in an illusory"power",a visual expression of the flowing choreographic ideas,emotions and consciousness.This paper,based on a survey of artistic activities between the two levels of subject and object,demonstrates the" poetic"force of the language of dance art,which is the most basic mechanisms by which a"dialogue"between the audience and dance can be realized.
J701
A
1004-342(2011)06-98-03
2011-06-29
海维清(1981-),男,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