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名词术语使用规范
2011-08-15本刊编辑部
川北医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名词、术语应统一,不要一义多词或一词多义。妇产科学、耳鼻喉科学、自液病学、呼吸病学、内分泌学、眼科学和外科学的名词已由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应严格执行,其他尚未审定者,目前按两个主题词索引为准:①《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标(1992年版)中文索引》(中国医学科学园艺学信息研究所,1992);②《中医药主题词表》(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1987)。未被这两个主题词表收录者,则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药学词汇》和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各学科名词审定本为准。如“发烧”应改为“发热”,“红血球”应该为“红细胞”,“血色素”应该为“血红蛋白”,“剖腹产手术”应该为“剖宫产术”等。国内尚无统一译名的,参考以上词典慎重选定,并在译名后加括号注释外文,在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式公布后,应立即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