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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礼”教意蕴

2011-08-15江净帆

大理大学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喜洲照壁白族

江净帆

(重庆教育学院,重庆 400067)

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礼”教意蕴

江净帆

(重庆教育学院,重庆 400067)

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作为深受汉文化影响的民间建筑,蕴涵着丰富的“礼”教意蕴。“礼”教之根本要旨是辨尊卑、别名分,它在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中可以分为“外向礼制教化”与“内向礼制教化”。其中“外向礼制教化”要求不同家族的民居在门楼、照壁、间数、屋顶等诸多方面严格遵循不同的建筑规格,从而标识出家族集体在等级社会中的身份与地位;“内向礼制教化”是“外向礼制教化”的延伸,其实践表现为在建筑空间中对“合”、“方”、“中”、“正”等一系列主题的表达。

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礼”教

喜洲是云南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于与中原汉族有着长期密切的文化交流,其建筑在西汉以后经历了一个汉化过程〔1〕。明、清、民国时期,随着“喜洲商帮”的兴起、发展,雄厚的经济实力加之长期的汉文化积淀,使该镇出现了一个具有典型儒学意义的民居建筑群。同时由于其地处边陲,所受历史性破坏较少,因此“文化模式保存的比中土汉族更完整鲜明”〔2〕。通过解读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礼”教意蕴,对于认识中国传统“礼”教内涵及主流传统民居的全貌都具有较强的个案意义。

一、“礼”教及其对民居空间的渗透

“礼”教的根本要旨是辨尊卑、别名分。基于“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儒家认为世间万物同构,因此自然事物之间的等级序列关系就必然决定社会关系的不平等状态,如《周易》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而要维持这一等级社会的平衡以不至于混乱,就必须以“礼”教来辨别名分并使每人各守本位,如《礼记》说:“礼者,天地之序也……序则群物皆别”,《礼记正义》也说:“礼者所以辨尊卑,别等级,使上不逼下,下不僭上。”那么又何以辨别各人之名分呢?这就需要依托具体的器物。在儒家看来,这些器物应该是方方面面、无所不包的,如《荀子》说:“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仪”等等。

儒家“礼”教思想得到了朝廷的支持与实践。经过历代朝廷的不断建构,我国传统之用品、服饰、饮食、建筑等各种器物上都必须按照“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的原则、遵循严格的等级规定。而这样的“礼”教也延伸至了民居建筑中。“合院式建筑的空间秩序,与‘礼’所规定的尊卑、贵贱、男女、长幼、亲疏、内外等等人际关系具有一种同构性。寓儒学的教化于建筑的物化空间之中,这是合院建筑的成就所在、特点所在。”〔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建筑从来都不只是单纯为了居住、使用,而首先是秩序、权力、礼仪、道德的体现。”〔4〕

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作为深受儒学影响的建筑,同样承载着深厚的“礼”教意蕴。如果我们以“家”为边界、依据其教化目的的不同指向,可以将民居中的“礼”教分为“外向礼制教化”与“内向礼制教化”两大类。其中“外向礼制教化”依靠朝廷律令强制执行,主要是通过门楼、照壁、间数、屋顶以及台基、台阶、进深、用料、雕饰等不同建筑规格的使用,标识家族集体在一个等级社会中的身份与地位,它解决的是社会秩序中的政治、社会伦理问题;“内向礼制教化”是“外向礼制教化”在家族内部的延伸,一般依靠稳定的社会习俗推行,主要是通过对“合”、“方”、“中”、“正”等建筑主题的追求,明确家族个体在家族等级秩序中的身份与地位,它所解决的是家庭内部的家庭伦理问题。

二、民居空间的“礼”制外向教化

在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中,通过目视而较易感知的“外向礼制教化”建筑符号有以下几种。

(一)门楼之辨

“‘门制’成为中国建筑平面组织的中心环节”、“中国建筑已将‘门’强调到无可再强调的地步。”〔5〕门在传统民居中具有十分重要的象征意义,一个家庭之社会地位首先是通过“门”折射出来的。对于门的这种象征意义,我们至今可以从“门第”、“门户”、“门面”等民间话语中窥见一斑。对于不同家族门楼的使用规格,我国历朝历代都有相应规定,明、清也是如此。由于喜洲地处云南边陲,该镇民居门楼在长期历史演变中形成了自己的区域风格,故其建筑形态与中原地区不尽相同,但是以门楼辨贵贱的“礼”教思想仍然贯穿其中。

在现存的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中,所有门楼大体可以分为有厦门楼与无厦大门两大类。其中有厦门楼历史悠久、格式固定,在明、清民居中已经定型,它又分为“出角”和“平头”两种:“出角”是指门楼上有尖长的翼角翘起、整个门顶呈现出向上升腾的动感,“出角”有厦门楼构件繁琐精致、装饰华丽绚烂,在整体形态上最为庄重、恢弘;“平头”有厦门楼则无翼角、装饰也相对简单。无厦大门属于近代建筑,形成于民国以后,其在建筑形态上似无固定格律,手法也变化多异,并常常融有一些西方建筑元素。传统“礼”教主要体现在有厦门楼中“出角”与“平头”的规格使用上:一般普通家庭只能使用“平头”有厦门楼,“如果祖上和家里没出现过功名,大门是不能建成飞檐斗翘的。”〔6〕而民国后新兴的“无厦大门”则不具备礼教的象征意义,一般依据家庭经济实力而确定建筑样式。

(二)照壁之辨

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照壁也具有十分独特的区域特色,它主要有三种类型:独脚照壁、三滴水照壁和座山影壁。

独脚照壁和三叠水照壁主要存在于当地“三坊一照壁”的四合院落中。其中独脚照壁又称为“一字平照壁”,即壁顶等高、不分段;三滴水照壁是将横长而平整的壁顶直分为三段,中段较为高宽、两端较为矮窄,形似牌坊。所谓座山影壁是在民居入口的漏角天井中,将正对大门的另一坊房屋的山墙作为照壁而不另设照壁。

照壁中“礼”教的等级鉴别主要体现于独脚照壁的使用上。按照传统规定,只有仕宦人家才能采用独脚照壁;三滴水照壁则最为常见,适用于普通人家;座山照壁的作用主要是用以视觉避讳,并不具有身份标识的“礼”教意义。

(三)间数之辨

“间”是构成传统住宅的基本空间分割单位,传统“礼”教对宅第建造间数有严格的规定,如《明史·舆服志》中对亲王、郡王、公主、百官宅第和庶民庐舍间数都有明确规定,其中对百姓的规定是:“庶民庐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彩色。三十五年复申禁饬,不许造九五间数,房屋虽至一二十所,随基物力,但不许过三间。”清朝对民居间数的规定是与明朝一致的,不能超过三间。从现存的喜洲白族传统民居来看,其无论是单坊建筑、院落建筑还是院落的扩展,每坊都以三间为定制,正是严格遵循了朝廷“礼”制对普通民居的规定。

(四)屋顶之辨

“礼”教对屋顶形式、高度及脊饰的形象和尺寸、数目、颜色均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其中对屋顶形式的规定为最突出的部分〔7〕。传统建筑屋顶有五种基本形式,即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攒尖顶一般用于园林建筑中的亭、塔等处,其余四种屋顶形式中,庑殿顶为最高等级,只有皇家和孔子宫殿中的重要建筑才能使用;歇山顶为第二等级,主要使用于宫殿的次要建筑和庙宇等处;悬山顶为第三等级,一般使用于官员私邸或部分民宅;硬山顶为最低等级,更广泛地使用于民宅〔8〕。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屋顶均为悬山顶或硬山顶,也是遵照了朝廷“礼”制的要求。

实际上,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礼”制外向教化的标识符号不仅仅是门楼、照壁、间数与屋顶。从相关文献来看,“礼”教对建筑等级的分辨是非常琐碎的,它甚至会精细到台基、台阶、进深、装饰、材质、色彩等各个方面,只是就目视而言、它们并不如此明显罢了。

三、民居空间的“礼”制内向教化

“礼”教在民居空间并未停留于社会秩序中家族身份的鉴别上,而是继续向家族内部延伸,以“合”、“方”、“中”、“正”等一系列建筑主题来聚合家族成员,并在家族内部对个体成员进行身份鉴别,以建立起家族内部的秩序感。内向教化并不像外向教化那样具有“亦法亦教”的性质、依靠严格的律令执行。但在儒学居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传统社会中,对“合”、“方”、“中”、“正”等一系列主题的追求已成为民居建造中稳定的社会习俗,这种稳定的社会习俗在社会层面也构成鲜明的价值导向与相当的群体压力。

(一)合

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单体建筑可分为不完备型单体、完备型单体和扩展型单体〔9〕。不完备型单体是指未构成完整院落的一坊、二坊民居。此类民居在喜洲整体建筑群中数量较少,它们虽不足于形成完整院落,但也努力利用围墙完成围合。完备型单体是指由三坊加一照壁或四坊构成的完整合院式民居。完备型单体的典型代表是“三坊一照壁”和“四合五天井”:“三坊一照壁”由三坊房屋和一个照壁围合而成院落,“四合五天井”则完全由四坊房屋围合而成院落。无论是形态上还是数量上,“三坊一照壁”和“四合五天井”都是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主体,其中又尤以“三坊一照壁”居多并具有典型特色。扩展型单体是指由若干个“三坊一照壁”或“四合五天井”在纵、横两个轴线上串联或并联组成的重院,它实际上是四合院的扩展形式。扩展型单体包括“六合同春”、“一进两院”、“一进三院”、“一进四院”等等。

显而易见,由于社会地位、经济实力之不同,喜洲白族传统民居存在着不同建筑形态的差别,但“围合”乃是众多民居所共同追求的主题。对“围合”的追求甚至还体现于院落门窗的开启方向上,即民居中所有门窗都向院落内部开启而忌讳外敞,这实际上也是追求“内聚”、避免“外散”的一种意向表达。

民居对“围合”意象的追求,是儒家“群居合一”之社会理想在建筑中的反映。在社会活动中,儒家更强调群体的聚合状态,即能把社会成员紧密地团结为一个整体,如《荀子》在阐述“群居合一”之道时,认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能以牛马为用,就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群的优势是能“和”,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群居合一”体现于家族生活中,就是能敬宗收族、聚族而居,而体现于建筑中,就是对四合院落的形态追求。四合院落通过独自形成的封闭空间,构建起了家族“内”、“外”之相互对立的两个概念,从而使聚集于内的家族成员在对院落“外”部人员与活动的界定中,不断增强对院落“内”部人员与活动的认同感。

但随之而来可能产生的一个问题是,家族成员聚集所形成的“高密度”人际交往,往往更有可能产生家族成员内部的利益争夺与人际冲突。因此,《荀子》进一步提出了“明分使群”的概念,“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分的方法就是明确个体在一个等级序列中的名分与地位,从而使其各守本位、不相争夺。“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在这里,“明分使群”付诸于实践,实际上就是别名分、辨贵贱的“礼”教。因此,在“高密度”人际交往的四合院内,以追求“群居合一”为理想,营建者进一步以“方”、“中”、“正”为主题构建起了家族成员间的位序与人际交往准则,以“明分使群”。可以说,“合”是民居内向“礼”制教化展开的逻辑前提。

(二)方

在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中,对“方”的追求乃是其又一鲜明主题。无论是间、坊等基本建筑单位,还是围合而成的四合院落以及院落的扩展组合,它们在平面上都呈现出正方形或长方形。这些正方形或长方形都讲究屋形端肃、不凸不凹、不倾不斜,避免出现不规整的建筑形态。

一般认为,我国传统建筑对“方”形主题的崇拜与“天圆地方”的概念有关,古人认为天为圆、主动、为万物之始,地为方、主静、为万物之生,地基要为“方”才可以静、静才可以载物。除此之外,民居的“方”形主题还与儒家所推崇的地道有关。《大戴礼记》说:“天道曰圆,地道曰方。”那么什么是“地道”呢?《周易·坤卦》认为地道是:“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周易正义》对“直、方、大”的解释是:“生物不邪,谓之直也;地体安静,是其方也;无物不载,是其大也;不假修习,物无不利。”不邪、安静、广大实际上都是地道“方”的特性。对“方”之地道的认识以及对万物全息、交感的理解,使人们相信民居中的“方”形建筑主题可以影响到居住者的心志,使居住者在品性上做到“方正不斜(邪)”、不盲动。当然,所谓“方正不邪”是以遵循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为前提和标准的。

(三)中

中国建筑“最注重者,乃主要中线之确立。一切组织均根据中线以其发展,其布置秩序均为左右分立,适于礼仪(formal)之庄严场合”〔10〕。居中取势乃是我国“礼”教建筑的又一重要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以中轴线控制建筑格局,重要建筑都放于中轴线上,在高、深、宽等方面都明显展示出一种主体地位,而左、右建筑则必取均衡、辅弼、俯首之势。这种以中轴线为基准而组合起来的建筑,主次分明、规整严肃,极富有伦理精神的组织感、秩序感。

居中取势的“礼”教原则也被贯彻执行于喜洲白族传统民居的建筑中。民居的基本营建、买卖单位“坊”便是“一正两辅”的三开间,取堂屋居中为主、为尊,其形体较大,而左、右两间屋子则为次、为卑,其形体较小;而以坊为单位围合而成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则以正厅堂屋居中为贵,其中心与对厅堂屋或照壁的中心构成中轴线,两侧厢房取辅弼、均衡之势;由几个四合院落作纵向或横向并接而成的扩展型单体中,也是由中轴线上重要的主体建筑控制空间格局,左右建筑呈对称严谨的均衡之势。除了在整体形态上,民居建筑的局部也十分讲究居中取势,如在“三滴水照壁”中,其三重屋檐不能是同等高低、长宽,而是中间部分总是高、宽于两侧辅弼部分,从而体现鲜明的主次之分,同时照壁中的题字也必置于其横轴线或竖轴线上;这种居中取势的“礼”教原则甚至于体现在一些建筑细部,如门楼、围屏、墙体上的装饰框组合上,这些组合通常以中间一框为主、形体较大,而两侧之框为辅、形体较小。

(四)正

当民居建立起严肃的仪式感后,营建者便依据“正位凝命”之原则,将家族成员分置于标识尊卑不同的空间之中,从而时时提醒家人注意自己在一个序列群体中的名分与位置,做到“思不出其位”。以喜洲白族传统民居之典型代表“三坊一照壁”为例,便可透析到其内部空间的伦理秩序状况。

在“三坊一照壁”院落内部,以正厅居中取势,为院落内部尊贵之位。正厅通常坐西朝东,即在避风、地形、风水三方面均取上吉胜地。同时正厅在开间尺寸、高矮、装饰等规格上均要高于照壁和两侧厢房:如正厅整体上比两侧厢房高出12~14 cm,其廊道比两侧高出一步台阶并压在两侧廊道之上,而屋檐也高于并压于两侧屋檐之上。加之正厅进深、宽度均超过两侧厢房,因此正厅在全院之中明显地呈现出居高位崇、制衡全院的姿态。此外在一些细节上,营建者也会刻意突出正厅的尊贵地位,如其门窗特别是堂屋的格子门,用材往往比厢房讲究,多采用云木、红椿、楸木、云杉等名贵木材。

在正厅“一正两辅”的三开间中,又以堂屋居中为贵、尤为全院之核心。如此重要的堂屋,按照传统是不住人的,通常是用于接待客人及祭祀、婚嫁、节庆聚会等重要的仪式场合。堂屋中的摆设也最为规整、讲究,几乎都是按照居中取势的原则,最常见的是堂屋正中摆放一张大桌、桌子两侧各置一张椅子,名曰“老人椅”。所谓“老人椅”,就是在家中严肃的仪式场合,只有老人才能坐这个椅子。而在“老人椅”两侧,则摆放相对简单、矮小的圈凳,供仪式场合的少辈使用。在堂屋后部有连接底楼与二楼上下的楼梯,二楼与底楼一样,同样是一正两辅的三开间,在楼梯上部、二楼正中,常年供奉祖先牌位,并摆设祖先图像、家谱之类的物件。将祖先牌位供奉于正厅二楼居中、安静的位置,体现了“礼”教对祖先的敬畏、尊重。

正厅堂屋两侧的开间较小,作为居住之用。因为正厅是全院中心,按照子女处不居中的“礼”教要求,只有家中长辈才有资格居住此处。子女则只能安置在院落两侧厢房。即便是两侧厢房也有所区别,按照左为大、为贵的传统,左坊往往又会比右坊略高一些、一般是长子居住的地方,右坊则是次子居住的地方。有时家族成员的人数不尽相同,但无论多少,他们在院落中的空间分配都不是随意的,而是必须按照“父尊子卑,长幼有序”的原则,对每一个家庭成员进行准确的排序,并将他们安置于相对应的、正确排序的空间位置之中,不可紊乱。

四、小结

从喜洲白族传统民居可以看出,将等级社会中的名分之辨移植于民居空间,在民居中构建起相应的秩序感,并以此反过来强化家族集体、成员的位序感,是“礼”教精神在民居中的基本体现。通过“礼”教在民居中的渗透,朝廷与营建者一方面希望能在家族内部构建起“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观,培养起家族成员的“孝”情感;而另一方面则希望能在社会生活中强化“尊卑有别”的政治、社会伦理观,培养起家族集体对现有秩序的“忠”情感。同时朝廷与营建者还通过民居将内向礼制教化与外向礼制化、家教与国教贯通起来,从而希望通过“移孝作忠”,以达到社会成员各正其位、维持社会平衡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居建筑已经超越了其物质上的实用功能和视觉上的美观追求,而被赋予了精神文化价值与社会控制功能。

〔1〕蒋高宸.云南民族住屋文化〔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35.

〔2〕陈谋德.白族传统建筑是中原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的历史见证〔J〕.中国勘察设计,2002(10):36-42.

〔3〕黄珂峰,陈纲伦.中国传统建筑的伦理功能〔J〕.华中建筑,2004,22(4):3-7.

〔4〕大理白族自治州城建局.云南大理白族建筑〔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10.

〔5〕李允鉌.华夏意匠:中国古典建筑设计原理分析〔M〕.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64-66.

〔6〕赵勤.喜洲白族民居建筑群〔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23.

〔7〕夏普.以“礼”论中国传统建筑装饰的等级特征〔J〕.理论月刊,2006(6):93-94.

〔8〕徐建融.中国建筑史语〔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2:22-25.

〔9〕刘裕荣.大理喜洲村白族民居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6:19-20.

〔10〕梁思成.中国建筑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17.

(责任编辑 杨朝霞)

Traditional Rites in Traditional Houses of BaiNationality in Xizhou

JIANG Jingfan
(Chongqing Education College,Chongqing 400067,China)

The traditional houses of Bainationality in Xizhou,influenced by the process of Hanization,contain rich traditional rites.Themain purpose of traditional rites is to identify the noble and humble status of different classes or individuals and to give them corresponding identifiers."External traditional rites"and"internal traditional rites"are included in the traditional houses of Xizhou.The"external traditional rites"identifies the status ofwhole clan in a hierarchical society,demanding that the constituent elements of houses,such as portal door,screen-walls,bays,roofs,and so on,be consistent with the clan's political status.The"Internal traditional rites"extends the"external traditional rites",expressing the themes of"enclosure,""uprightness,""centralization,"and"positivity"in th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of Xizhou.

Xizhou;Bainationality;traditional houses;traditional rites

TU253

A

1672-2345(2011)03-0005-05

2011-02-10

江净帆,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教育社会学及传统伦理道德教育、通识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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