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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当前加强网络反腐的必要性

2011-08-15梁华平西安工业大学思政部陕西西安710021

关键词:腐败监督制度

梁华平(西安工业大学思政部,陕西西安,710021)

论我国当前加强网络反腐的必要性

梁华平(西安工业大学思政部,陕西西安,710021)

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虽然成效显著,但腐败现象仍然严重,腐败形势仍然严峻,传统的制度反腐没能有效遏制腐败势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打破了传统的反腐格局,网络反腐成为一种新的反腐手段。它有效弥补了传统制度反腐的不足,使监督打破了传统的格局,打破了时空界限,如果合理规范、积极引导,必将对反腐败斗争做出积极贡献。

腐败;监督;网络反腐;制度反腐

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课题,它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中明确提出:“扎实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网络反腐成为一种与传统监督形式相比,具有鲜明特色的重要舆论力量,对党和政府的反腐败斗争带来了深刻的影响。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过4亿,网络反腐已展露出了巨大的威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流畅的监督和问责功能对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2009年5月,中纪委等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开通网上举报;6月,检察机关启用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并更新举报网站,网络反腐的力量已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腐败现象仍然严重,反腐形势仍然严峻

腐败是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和非法地富裕起来(国际透明组织定义)。腐败总是与公共权力结合在一起,就是将公权力私有化,为少数人谋利益。对于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中纪委向党的十七大提交的报告中用了“两个仍然”来描述: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从2003年到2007年5年间,检察机关平均每年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干部2786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86人,省部级干部7人。2008年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1]2009年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腐败势头依然高涨。

同时,在当前,腐败也出现了新的特点:一是腐败的高层化,经过对近年涉嫌腐败的国家干部的梳理,政治局常委以下皆有涉嫌腐败犯罪的干部,陈良宇、田凤山、许宗衡、郑筱萸、刘志华等省部级高官比比皆是,其中有政治局委员或中央委员。“20世纪80年代,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只有2人……90年代上升到15人,2000年至今是70人以上”。[3]仅2009年,就查捕宣判了包括刘志华、王益、孙淑义等近20名省部级干部。二是腐败的集团化。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都是“牵一人而动数人”,媒体称之为“窝案”。最明显的表现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且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如上海陈良宇案,重庆文强案等均是系列案件,多人被牵涉其中,甚至包括其家庭成员。三是腐败的隐蔽性。有些犯罪主体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有些犯罪涉案人员众多,形成利益链,取证困难;有些通过“专业人士”操控,犯罪行为不易发觉;有些在名义上的“合法性”掩盖下实施犯罪行为等等,使得腐败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腐败行为的国际化。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职务犯罪不再是一个国家内的社会问题,而越来越呈现出跨国特点,腐败资金外移、贪官外逃等活动非常迅速,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有效控制和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已难以胜任,这就从客观上对当前打击此类犯罪的反腐败机制提出现实的严峻挑战。

二、制度反腐仍然存在缺陷,未能有效遏制腐败势头

腐败问题并非今日才有,也并非我国独有。古今中外,反腐败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清官反腐、重典反腐、运动反腐、制度反腐等。在当今世界各国,制度反腐是公认的最具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反腐形式。邓小平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

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制度反腐取得可喜成绩。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共制定或修订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60多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40多件,地方和部门起草1000多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以制衡权力为重点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制约体系初步建立,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得以有效实施。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标志着我党的反腐败斗争在法制化、科学化、系统化的轨道上迈出了新的一步。2010年1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在此次会议中,“制度”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中“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力”等概念反复被提及。中央如此重视制度的重要性,说明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步取得新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稳定和长效机制才是根本途经。

尽管制度反腐被寄予厚望,党和国家对反腐制度建设高度重视,但仍不能忽视当前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依然存在的一些漏洞,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态势在一定领域、一定阶段很难逆转。当前我国反腐系统可分为党内和党外两大系统,具体有党的纪检监督、人大权力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但这些机构由于分属不同类型、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执行上的不力等因素而存在一些矛盾,难以形成反腐的合力。公民素质不高、制度执行乏力、处罚成本低廉成为当前制度反腐面临的问题,但监督不力是当前制度反腐的重大缺陷,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监督多数”。我国反腐制度设计中尽管有多种监督形式,但在运行中主要依赖上级监督下级,这就形成了少数对多数的监督,使得监督的实效性大打折扣。二是“精英监督精英”。对于主要的监督机构,不论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还是人大监督,抑或是司法监督,监督都在精英体系内运行,跳不出精英监督精英的困境,加之精英阶层内部的利益关系及实际权力大小,使监督效力淡化,尤其是人大监督和行政监察。三是“公仆反压人民”。从理论上讲,人民是权力的拥有者,公仆行使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因而人民监督公仆成为理所应当,但无论是媒体监督还是人民直接的检举控告在现实中都受制于各种压力,甚至于利诱、威胁恐吓、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等的事实层出不穷,使得媒体失语,群众失声,社会监督沦为形式。四是“信息封闭运行”。传统的反腐信息往往都在几个部门内甚至几个个体间封闭运行,媒体、群众都成为门外人,这就为腐败者利用“潜规则”提供了可能,进而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监督手段的创新迫在眉睫。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制度反腐取得了一定成绩,反腐制度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体制机制上的缺陷,使制度设计的反腐渠道不能真正发挥其预设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理论上有效的手段难以推行,甚至被世界许多国家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反腐手段基于各方面的原因也难以推行,如金融实名制和家庭财产申报制等。因此,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腐渠道和创新反腐手段成为新阶段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三、网络反腐有效弥补了当前制度反腐的不足

2010年6月8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白皮书称“中国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对人们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查解决,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等开通后,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抽样调查,超过60%的网民对政府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民主与进步的体现”。[5]这说明我国政府已充分认识到了网络反腐的积极意义。人数众多的网民以及近年网络反腐的实践使我们看到了互联网时代网络反腐的巨大力量,给反腐手段的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如2009年初的广东肇庆13人“出国考察”事件、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事件等,网民功不可没。它表明,公民意识逐步觉醒,网络使觉醒的公民有了表达言论的空间,而这种表达空间的畅通和表达言论的自由进一步促使公民意识的觉醒,它将塑造合格的公民,使其对自身权利的认识更加清楚,不仅有言论自由,还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和对社会利益的诉求更趋理性,社会责任感更强。面对腐败问题,网络的言论表达或者围攻甚或演变为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是对传统参与渠道的补充,如果正确引导,有效应对,它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通过社会监督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的有力手段。

网络反腐的基本方式在当前主要有:通过公开的网站举报、通过网络媒体化的特性曝光、通过各种论坛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网民的巨大力量进行“人肉搜索”等。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交互性,即受众与传播者或者受众与受众之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直接双向交流,对同一问题可以相互了解观点、展开讨论;二是隐匿性,即在网络世界中,网民是一种虚拟化的存在,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举报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人身安全;三是便利性,即不需要复杂的设备和过程,且传播效率高、范围广、费用少;四是立体、直观、生动性,即在网络世界里,由于多媒体技术的成熟,各种信息能以声音、图像、文字等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能在很大程度上震慑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6]

网络在治理腐败中的作用,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四个不同层面:

一是扩大了监督的主体。在传统的纪检、监察、司法等原有监督主体的基础上,互联网为公民参与监督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手段,它便捷的参与方式和低廉的参与成本使公民的政治热情得到极大提高,扩大了监督的主体。近年来,信息灵通、触角敏锐的网络媒体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蝴蝶效应”(亚马逊雨林中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引起的连锁反映,最终可能会在几个月后在密西西比河畔掀起一场风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把这种现象戏称为“蝴蝶效应”)不断在网络反腐领域呈现,[7]并初见成效。当前,我国网民人数已过4亿,遍布在社会各行业领域和区域。这种通过互联网揭露腐败现象的“蝴蝶效应”可以产生一种人人参与的格局,使监督全方位运行,使权力处在无缝隙的监督之中。

二是丰富了监督的方式。对于广大普通民众来说,传统的监督方式大多是相关受害人或知情人通过邮寄举报信件、拨打举报电话或上访等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检举揭发腐败违纪违法事实。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监督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障碍,加强了政府与公民的联系,架起了两者之间的“快速通道”和相互沟通的宽阔桥梁,表现出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沟通和联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直接参与治理腐败的手段和平台。网民通过网络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信访举报网站,各种互联网社区、论坛等的建立都成为网民参与监督、揭露腐败的平台。

三是提高了反腐的效率。网络在反腐效率的提高方面主要表现在两点:第一,网络传播的“蝴蝶效应”可以使被监督者的行为立即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而正常的司法程序通常会有迟滞现象。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2009年1月初的民调显示:当被问到“你是否关注网络监督”时,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87.9%选择“非常关注”,仅有2.8%的网友表示“不关注”;当被问到“当你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是否会选择网络曝光”,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揭发社会不公”;在对网络监督的必要性的判断上,有50.6%的网友认为“非常必要,是对传统舆论监督的有力补充”。[7]网络监督对于被监督者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是巨大的,这种舆论的围攻、媒体的关注所形成的全民反腐的氛围,从外部环境中给腐败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党和政府在这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只能公开、公正、合理、及时地回应来自公民的呼声,“潜规则”失去市场。第二,广大网民的参与,为腐败的前期预防、调查取证过程等提供支持。一方面在这种全民反腐的时代,公民能够对公共领域中的所有人物、关键领域、重点部位进行“全天候”监督,对预防腐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曝光的腐败案件的调查取证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网民的积极参与即是全民搜集证据,它能把制度反腐中某些职能部门做不好、甚至不敢做的事情做了,也减轻了这些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举报者的人身安全。在信息社会中,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征,即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网络行为的虚拟性和网络行为主体身份的虚拟性。其中,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是指网络空间是人为设计和构建的社会信息世界,不同于人类凭借感性和理性认知的现实世界,这种虚拟性会导致认知行为上的错觉和错位;网络行为的虚拟性是指网络上的各种行为只是通过网络技术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但并非是真实地存在;网络行为主体身份的虚拟性是指网络交往中人的身份是虚拟的,行为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设计自己在网络上的称谓、身份、形象等。虚拟的空间和虚拟的身份,在一定程度上隐匿了举报者的真实信息而使其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安全感,因而成为当前一种重要的监督举报平台。

网络反腐作为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为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开辟了一条新的通道和手段,它是对传统制度反腐缺位的有效弥补,势必为反腐倡廉做出贡献,使我国的反腐败工作迈进新的阶段。当然,网络反腐只是一种舆论监督的力量,必须要有实体制度的对接,它为社会公众监督公共权力运作提供了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空间,但这种自由和宽松也会使信息泛滥、真假难辨,可能会侵犯被举报者的权利,也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等。因此,积极引导、有效规范将是发挥其积极作用的重要一环。

[1]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论热点面对面2009[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0.

[2] 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N].检察日报,2010-03-19.

[3] 张志明.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读本[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298.

[4]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2.

[5]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EB/OL].(2010-06-08).http://news.163.com/10/0608/11/68LD6PE9000146BD.html.

[6] 尤俊.网络反腐研究综述[J].理论导刊,2009(11):110.

[7] 袁峰.官民互动助推网络反腐“蝴蝶效应”[J].人民论坛,2009(8):46.

The Necessity of Strengthening Our Current Network Anti-corruption

LIANG Hua-ping

In recent years,China's struggle against corruption is increasing continuously.Although the achievement is effective but corruption is still serious,the corruption situation is still severe and the traditional system anti-corruption can't effectively stop the corruption trend.The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ation of Internet technology has broken the traditional pattern of anti-corruption,and network anti-corruption becomes one kind of new anti-corruption means.Network anti-corruption effectively remedies the deficiencies of the traditional system of anti-corruption,make supervision break traditional pattern,breaks the time-spatial bounds.If it is reasonable standard and actively guided,it will make positive contributions to fight against corruption.

corruption;supervision;network anti-corruption;system anti-corruption

D630

A

梁华平(1978-),男,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行政伦理、经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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