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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特色》与《英国风情》中的英国形象

2011-08-15祁和平张立芹

关键词:爱默生风情游记

祁和平 张立芹

(兰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英国特色》与《英国风情》中的英国形象

祁和平 张立芹

(兰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美国作家爱默生和亨利·詹姆斯的游记《英国特色》、《英国风情》中的英国或似物质荒原,或如残阳悲歌,形象各不相同,可以用形象学和阐释学的方法从写作的受众、时代背景、作家自身的气质性情以及生活经历等方面对两者的异同进行比较和探究。

英国形象;阐释学;英国特色;英国风情

19世纪的美国,游记创作盛况空前,除惠特曼、梭罗和狄金森外,几乎所有的专职作家都曾涉猎这一领域,其中有两位文坛巨擘尤为引人注目,这就是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和亨利·詹姆斯。他们的游记作品《英国特色》和《英国风情》从不同的角度对英国历史文化进行了各具特色的阐释。

一、爱默生看英国——物质荒原

爱默生曾三赴英国,《英国特色》是他以美国人的口吻用第一人称写成的旅英游记。早在1847年之前,爱默生就在考虑“英国特色”这一主题,为此他广泛阅读德鲁伊教和撒克逊人的历史资料,研习同时代英国作家的作品,并发表了一些英国主题的演讲,《英国特色》的部分主题即源自其《新英格兰》演说。经过八年的精心准备,直到1856年,爱默生才将《英国特色》付梓出版。

《英国特色》更像是一本有关英国社会生活的随笔集。在《国土》一章中,爱默生称赞英国就像一座融自然与艺术为一体的机械化的花园,但他也意识到这是一座无生机的花园,英国上空的铅灰色天空便昭示着这样一种命运。接着,爱默生又转到人为性问题,认为这里不仅只是气候和地形,连社会构造也似乎全然人为化了。他还指出,工业革命使人类丧失了人性,就此他在习俗里进一步做了阐释:“一台可怕的机器已经把土地、空气、男人、女人统统据为己有,就连思想也难得自由了。”[1](P905)随后他在《财富》中断言,要评判英国创造财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必须看它能带来多少人性。

身为作家和哲学家的爱默生自然会乐于谈论文学,就此他在《英国特色》中专辟了一章。一开始,他回溯到英国内战之前的文艺复兴时期,那时的英国文学思想解放,想像力丰富,他称之为莎士比亚、培根和弥尔顿的时代,说这些作家身上结合了萨克逊的精确与东方文化的飘逸。同时,他也将其视为英国文化的最后一个伟大时期,因为随后衍生出了英国文化和美国文化两个分枝。对于爱默生,这一时期的英国文化所取得的成就具有世界性的意义。他之所以要回顾这一时期,为的便是唤起莎士比亚等伟大的名字,把他们作为美国人的原型。接着,爱默生开始依次攻击同时代的英国文学,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家首当其冲。随后,爱默生又转而谈论了华兹华斯、柯勒律治等与自己的创作更为相关的人物。

爱默生初访英国时,拜访了兰多、柯勒律治、卡莱尔和华兹华斯,结果令他大失所望,而当他再次访问英国时,已成为文坛名人,此时的他是用质疑的眼光来打量这个国家。显而易见,在《初访英国》中,这四位作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他们既代表同时代的所有英国作家,也代表理想化的智者。于是,在爱默生描述拜访这些名家的具体细节时,他们实质上已经成为英国的代名词。书中的柯勒律治是一个不时地吸鼻烟,把领带和西装弄得脏乎乎的又小又瘦的老头,谈话中喜欢就狭隘的派系纷争发表言辞激烈的评论,他说出的话常常与他书中的许多段落很像,动不动就落入了某些俗套;华兹华斯举止文雅,甚至有些像朗诵自己的诗歌的中学生,然而,他有一颗狭隘的、地地道道的英国式的心灵,他是一个用总的驯服和服从换取了他的罕见的高尚的人,离开了他的老路,他的见解没有什么价值。

以上所述的英国伟人视界短浅,行为乖僻,这种形象构成了全书的整体框架,更为重要的是,它也暗示着英国文化的衰微。于是,爱默生笔下的英国呈现出如此景象:没有绿洲,没有生命,也没有希望,只是一片绝望的物质主义的荒漠;诗歌受到冷落,降格为一种装饰品;学院、学者以及文学圈都充斥着腐朽的气息。

二、詹姆斯品英国——残阳悲歌

《英国风情》是一本名副其实的旅游小品文集。詹姆斯是位文学家,更是一位艺术家。他将旅游看作人生的历验,过着逍遥自在的旅居生活。他热切地寻访寺院、城堡和古迹,也不忘用心去感受伦敦这个国际大都会的现代气息,几乎英国的各个角落都印有他探幽访古的足迹。

形容词“picturesque”(风景优美)和“pictorial”(如画的)是《英国风情》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两个词。与喜欢概括的爱默生不同,詹姆斯采用的是经验主义观点,具体的人和物才是他的兴趣所在。因为他是一位艺术家,他最关注的是如画的风景。他毕生所追求的是绘画艺术,而非写作艺术。詹姆斯眼中的英国是美丽的,更是迷人的,她恬淡娴雅,富有文学气韵,令人作怀古幽思,遐想翩翩。文学为詹姆斯的远足旅行提供了一种背景,而詹姆斯也通过旅游找到了一些文学方面的新发现,并享受其中的乐趣。

在詹姆斯的笔下,英国风景常与英国作家和作品联系在一起。在驱车前往济贫院的路上,他回想着《奥立弗·退斯特》开场的那几页,满心期待能在那150个孤儿中见到浪漫传奇的小奥立弗;在沃里克郡,他在心中不断地默念着,这可是莎士比亚的故乡,他举目四望,想找到一些乡间野趣,由此对莎士比亚的气质有了更加明确的感受。然而,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詹姆斯在编辑《英国风情》时并没有按文章的写作时间依次排列,而是打乱顺序,将《伦敦》、《温切尔西,拉伊和〈丹尼斯·杜瓦尔〉》和《老萨福克》分别置于书的首尾。这种布局,耐人寻味。

开篇处,詹姆斯在日暮时分到达英国,阴雨霏霏,天昏地暗。那里的万事万物都具有英国性格,表现出英国特色。他称伦敦为“现代的巴比伦”,是全人类的首都,也是整个世界的缩影。这座辉煌的城市集一切精湛技艺之大成,但这座硕大无朋、浩瀚无际的城市大得可怕,冷漠得令人心寒。它面目狰狞,心毒手辣,蓬头垢面,铁石心肠;它笨拙野蛮,汇集了生活中的阴暗面,像一只畸形残酷的食人大女妖。这是一座烟尘弥漫、肮脏丑陋的地狱之城。

正如烟雾迷蒙的伦敦一样,英国小镇也缭绕着一股充满抑郁凋败气息的阴霾。在书末的随笔《温切尔西,拉伊和〈丹尼斯·杜瓦尔〉》以及《老萨福克》中,作者讲述了三座风光不再的英国海滨古镇。温切尔西和拉伊是一对衰败了的山城,独特迷人,有如画的景致,美丽的拉伊吸引画家们领着女学生前来写生,而萨福克郡荒凉优美的邓尼奇虽有浅淡娇美的玫瑰,有红嫣嫣、绿茵茵的小村,但在无情的岁月的侵蚀下,海滩上是一片依稀可见的残破景象,崖边立着废弃荒芜的教堂和塔楼,处处奏着阴郁苍凉的低调。美丽的风景与郁闷可怕的伦敦,荒凉落寞的海滨小镇,在《英国风情》中相互穿插,前后照应,形成了一幅英国由繁盛到衰落的动态画面,也奠定了全书的基调。

三、“美”眼看英国——异曲同工

詹姆斯与爱默生两人分属不同的文学流派,气质、背景迥然不同,其英国游记创作时间也相差近五十年,但他们不约而同地将英国呈现为一位垂暮老者,这一巧合,值得探究。

首先,这两位作家写作游记时目的很明确,是专门写给自己的同胞看的。那么当时美国的民众希望读到些什么?他们乐意看到一个什么样的英国呢?

19世纪的美国,刚刚挣脱英国的殖民统治,获得政治独立,强烈的爱国意识弥漫于这个新生国家的各个领域,文学也不例外。19世纪20年代及30年代早期,为了阻止向外移民的大潮,唤醒民众的共和意识,英国评论界大肆诋毁美国,称之为“野蛮之乡”。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访问过美国的许多英国游人也在旅游见闻录中把美国人民丑化成一个粗俗的民族。英国评论界和英国游客这些有失偏颇的做法更加激发了美国民众的爱国主义热忱。他们憎恶那些一味崇英媚外、仿效逢迎旧世界的文学作品,有着既渴求知识又渴望确立独立民族身份的矛盾情绪,而远涉异国他乡的游记作品作为一种理想的文学体裁,完美地解决了读者群和写作阶层共同面临的这种困境,将他们心中的两种对立情绪巧妙地统一了起来。这些游记在展示古老的欧洲文明的同时,以特定的美国人的视角来看待和评判旧世界。这样,在新旧两个世界的对比展示中,美国读者能够体味出本国社会的民主传统和自由体制的内在价值以及固有的优势,因而,这些游记是美国人的一种胜利,是美国作家专门写给美国民众的作品。

爱默生在19岁时便意识到了这种对立。身为美国人,他在《英国特色》中有一种既崇拜英国,又出于民族自尊,对之不屑一顾的矛盾情绪,因此他提出了盎格鲁-美国人文学理论。爱默生认同英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认为英国产生的那些伟大人物同样也是美国人的骄傲,因为两国同宗同源,本为一家,这样便为美国平添了一大段荣耀的历史;然而,在展望美国的光明前景时,他却撇掉了英国,因为辉煌的过去所预示的未来只能由年轻的美国来实现。

19世纪后半期,南北战争结束,美国商业空前繁荣,工业化和机械化进程不断加快。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美国人的民族主义意识也极度高涨。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成长起来的詹姆斯难免会受到这种情绪的感染。他曾说过,做美国人是一种坎坷的命运,其中的一项责任就是反对过分地崇尚欧洲。不谋而合的,他在《英国风情》中也顺便提到了英国与美国的关系。英美两国有光辉的语言纽带的维系,团结得如同兄弟,共同把伦敦视为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首都,但他又讽刺了那些过分热爱伦敦的人的忠诚。

正因为应和了美国当时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两本游记都受到好评,获得了成功。《英国特色》刚一面世便受到英美两国文学刊物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评论如潮,一个月之内便再版发行。而詹姆斯的《英国风情》也赢得了《星期日时报》的好评,被誉为是“善于表现细腻感受的大鉴赏家”所创作的一本有关英国各方面生活的“了不起的”、“既具大都会气息,又有乡村野趣的”作品。

当然,两位作家气质性情迥异,作品风格自然也不相同。爱默生对英国的描述是抽象的、直率的,有时甚至近乎尖酸刻薄,草率武断。爱默生的诗人气质和充沛的想像使他易于草率定论,常常语出惊人。或许这也与爱默生所受的基本训练和他的写作目的有关:首先他是个演说家,也是位哲学家,其次才是作家;他的目的就是说服别人,把自己认作真理的东西说个明白,是否说得动听倒在其次。此外,超验主义的浪漫情怀也使他对自己的祖国怀有异乎寻常的信心和偏爱,所以在说到英国这样一个让美国人又爱又恨的国家时,他难免会失了分寸,有所偏颇。而詹姆斯笔下的英国是唯美的,晕染着历史的沧桑,令人伤感。他身居都市,不时地远足探幽,寻胜访古,试图在文学美学上另辟蹊径。他偏爱幽暗精微、富含历史意韵、充溢神秘气息的景致,因为它们能激发丰富的想像力,营造理想的创作氛围,所以在英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他徜徉于美丽如画的自然风景,流连于古堡、教堂和废墟中。

考虑到两人不同的旅英经历,出现这种不同的风格就更是在情理之中。爱默生仅去过英国三次,而且停留的时间都不长。作为游客,英国只是他暂时驻足的客乡异地,是好是坏,他尽可以由着性子,口无遮拦地大说特说。而詹姆斯长期侨居海外,英国是他的第二故乡,在这种处境下,他不得不出言谨慎,在游记中隐去内心许多真实的印象,从美学的视角来接近这片美丽古老的国土。

创作,包括游记的创作,是很复杂的撰述活动。对于爱默生和詹姆斯来说,他们都是生活在19世纪的美国,又都在19世纪赴英旅游,他们的社会大环境应该是相同的,因此,可以说,是他们的阐释目的和阐释方法使得他们的游记作品各具不同的风格。赤子情切的爱默生赞赏古老辉煌的英国文明,因为它代表了美国所承续的历史和传统;同时他也预言了现代英国的衰落,而将希望留给了自己的祖国。而詹姆斯则以艺术家超然的眼光来看待英国,对他而言,英国是一部恢弘的历史,是一首哀婉的挽歌,是他的艺术灵感和创作源泉。对于爱国心切的美国民众来说,或许《英国风情》显得过于婉约精致,学院气息过浓了些,难怪他们会青睐直率莽撞、激情雄辩的爱默生。受欢迎也好,被冷落也罢,两位美国作家都在英国的辉煌中觉察到了它的衰败,为之高唱挽歌,或低吟悲曲。因而这两本游记通过作者不同的阐释,实现了殊途同归的形象学实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1](美)乔尔·波特.爱默生集:论文与讲演录[M].赵一凡,蒲隆,任晓晋,冯建文,译.北京:三联书店,1993.

On the British Images in English Traits and English Hours

QI He-ping,ZHANG Li-qin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Gansu 730000,)

The images of Britain in American writers Emerson’s English Traits and those in Henry James’travel notes English Hours are different,which can be respectively compared to the material wasteland and the setting sun &the sad tune,and investigated by comparing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with the methodologies of Imageologie and Hermenutics,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audiences,the background,the characters of the writers and life experiences.

British image;Hermenutics;English Traits;English Hours

I712.064

A

1673-1395(2011)09-0026-03

2011 07 20

祁和平(1974-),女,新疆乌鲁木齐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美国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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