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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热背后的冷思考*

2011-08-15张宏亮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职业技能职业院校大赛

张宏亮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10)

近年来,我国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蓬勃开展。2010年,全国共开展国家级一类、二类竞赛活动31项,近千万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踊跃参加。尤其是在天津举行的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更是在大赛规模、规格、覆盖面、参与人数、项目设置以及竞技水平和激烈程度上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和企业的高度认可。我国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丰硕成果,职业技能大赛的功能、作用和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从大赛的功能方面看,大赛发挥着检验展示、选拔激励、引领示范的功能。一是它是教学成效的检验、展示和交流的有效平台。大赛能够展示参赛选手个人的形象及其团队和整体的风采,进而从侧面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二是技能大赛发挥着选拔和激励的助推器的功能。各种奖励与优惠对参赛单位、教师和选手是一种鞭策、肯定和回报,激励作用远胜于获奖本身;三是它成为职业院校办学的方向标,反映了职业教育“导向就业、对接企业、强化技能”的改革方向。技能大赛所铸就的“职教冲击波”,发挥着尊技重职的引领和示范功能,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名望和地位,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从大赛的价值上看,职业技能大赛体现质量提高、制度创新、多元联动促职教发展的多重价值。一是具有推动质量提高的教育价值。职业技能比赛在项目的确定上,突出技术技能含量的高与新;在设备的选择上,具有先进性、发展性等特点;在标准的制订上,体现基础与创新兼顾等原则,无疑能形成质量品牌效应和质量推动效应。二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制度化、固定化,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两条平行轨道的制度设计,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职业教育在人才评价机制和选拔机制上的一次有益尝试。三是它具有中央和地方联动、部门联合、校企合作的多元互动的聚合价值。

从大赛的作用上看,职业技能大赛对办学模式、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技能大赛,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模式的转变,指导、推进和检验课程改革,将检验技能教学的评价机制与企业优先选用获奖者的用人机制联系起来,职业院校培养过程的育人机制与行业企业使用过程的用工机制协调起来。通过合理设置大赛项目,有效引导、优化专业布局,深化教学内容改革,改进教学方法,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大赛,可将赛点建设与实训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依靠实训基地办好技能大赛。加强与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合作,更新设备,增加工位,优化情境,完善功能,促进实训基地建设。各职业院校必须深入市场调研,贴近市场和企业需求,根据区域经济的产业特色,打造职业教育的特色专业。

职业技能大赛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载体,但其目标是有限的,它不是“万金油”。认为大赛可以解决一切的问题,是职业教育的“救世主”,这是一种理想主义的观念,更是一种万能论的认识误区。我们在客观地认识职业技能大赛的价值、效用的同时,应避免无限制地放大职业技能大赛的作用。职业技能大赛不是职业院校存在的主要归旨,更不是职业教育的全部。在职业院校和各级政府热衷举办技能大赛的同时,一定要理性看待及参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辩证地思考技能大赛可能引发的副效应,尤其应防止陷入以下几种误区。

(一)注重技能而轻综合素质的“单面教育”

职能技能大赛往往会加强各职业院校重技能与轻理论的倾向。长期以来,职业院校身上的普通高校的积习太深,为了区别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十分强调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而技能大赛的举办更加强化了这一观念,这很容易矫枉过正,导致过分注重技能而轻视学生的专业理论学习与综合素质提高的极端倾向。仔细观察这些比赛,发现比操作技术多,比相关能力少;比技术内容多,比思想文化少。目前职业教育一个常见的误区就是把企业提出的工作标准等同于教育标准,认为只要满足了岗位要求就是达到了教育目的。但工作标准或技工考试的标准,只是岗位上的工作要求,而职业教育是就业能力教育,不仅有工作要求,更有学生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的要求。如果比赛内容只是工作标准,就容易把教学导向至偏离于教育标准。职业院校学生不同于操作工,应是有一定专业理论素质的高层次的技能型人才。广大职教工作者要谨防把大赛的功能价值认识窄化,应透过现象看本质:比职业技能的背后是比职业素质,比单项技能的背后是比的是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知识等综合能力。

(二)重个体与轻全体的“精英教育”

由于技能大赛能扩大学校的知名度,有利于学校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生源吸引力的增强,所以各级学校对技能大赛都极为重视。不应为少部分学生参赛获奖动用最好的教学资源,而忽视了对全体学生的培养。个别的精英不能代表整个学校的办学水平,只有全校学生整体职业能力水平的提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为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良好的成绩,很多学校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培训少数的人,这样有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悖离了国家开展技能大赛的初衷。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全面发展的教育,不仅仅是“一切为了学生”,更应该是“为了一切的学生”,技能大赛应基于全体师生,而不是少数“精英教育”成果的展示。

(三)重比赛结果与轻比赛过程的“应试教育”

这主要表现为透支比赛热情,顾此失彼,甚至“以赛代考”、“以赛代学”,走向另一种“应试教育”。由于技能大赛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追捧,个别学校和地方,只看奖牌和名次,给学校和老师下指标、定任务,而各级各类比赛时间跨度长,选手的训练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参赛的老师、学生和指导老师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到备赛中,对正常教学工作的冲击是不言而喻的,“应赛代替教学”、“为赛而学”、“以赛代学”等极端倾向凸显,从而走向“应试教育”的误区。应该说,比赛结果固然重要,但更应看重比赛过程,因为在比赛的过程中,学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从而促使学生快速成长起来。

(四)只重奖牌和名次而不择手段的“唯赛是论”

“唯赛是论”容易引发比赛中的不正之风。个别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以奖牌和名次作为评价学校的主要标准,这种“唯名次至上”的取向标准导致部分学校心气浮躁,甚至不惜代价、不择手段进行大赛情感公关、物质公关,再加上有些裁判自我把控不强,如果以此对比赛结果施加影响,尤其在一些主观评判较强的专业和项目上,就会出现一些歪风邪气。虽然这是极个别的现象,但不加遏制,容易造就比赛“潜规则”,由此造成的影响也是很坏的,也使比赛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受到质疑,权威性大打折扣,挫伤师生参赛的积极性。

上述问题的出现,要求职业院校应理性地看待技能大赛。职业院校在参与技能大赛的过程中,应该着重关注大赛的后续效应,不停留于“一阵子”的轰动;关注联动效应,不满足于“一锤子”的收获。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正确认识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定位大赛的评价功能,处理好大赛的集训模式与常规教学的关系

由于技能大赛准备时间短,技能要求高,各参赛学校无不成立竞赛工作领导班子,组织外联咨询、集训指导、后勤服务,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买书籍、添置设备、聘请专家以及后勤保障。教练员和选手都要放弃日常的工作和学习,进行紧张的集训。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必然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如果因为大赛的集训影响日常教学,得不偿失。所以,我们首先应该认识到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作为职业教育中的教育评价的范畴。教育评价的主要功能包括诊断教育情况、改进教育效果、区分教育水准、激励教育热情和引导教育改进。教育评价只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环节,并非全部。其次,要合理定位技能大赛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以技能大赛当作一面镜子,通过技能大赛透视职业教育与职业院校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比赛是形式不是目的,技能大赛的目标不能代替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职业技能大赛的一项功能是引领和示范,是检验和激励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全部,决不能因而顾此失彼。再次,职业院校参与技能大赛时,合理地分配教学资源,处理好参赛选手的集训和学校日常教育活动之间的关系。将大赛项目融进日常教学中,通过汲取技能大赛的内容和标准对原有教学项目进行改造,提炼、转化为教学项目。

(二)建立“全覆盖”的参与制度,解决好关注个体与面向全体的关系

技能大赛目前还只是面向部分职业院校的部分在校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采用“逐级竞赛”机制的,先是经过职校初选,再到省市预赛,最后到全国大赛,经过层层选拨,能到天津参加比赛的毕竟只是其中的佼佼者,而大多数学生并没有真正受益。如果技能大赛培养的只是几个技能能手而不是全体学生素质的提高,将有悖于大赛的初衷。这就要求参与技能大赛的职业院校要正确处理好关注个体与面向全体的矛盾,关注优秀学生和普通学生的培育两方面要统筹兼顾。首先要树立职业教育是大众化教育的基本观念,技能大赛作为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学成果的展示、交流平台,发挥大赛的“涟漪”作用,圈圈扩大,波波延伸,逐步影响到职业院校的每个师生。其次,要建立“全覆盖”的参与制度,要实现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的转变。“全覆盖”宗旨倡导人人参与,层层选拔,形成“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国家有大赛”的局面。通过组织教师直接参加技能大赛、聘请教师担任教练以及组织指导等方式,使技能大赛覆盖每位专业教师,并逐步将技能大赛的经历和成绩作为专业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技能大赛与学生的技能考试结合起来,通过公正、公平的技能考试,扩大普通学生的参与率,这样,既能为技能大赛选拨优秀的参赛选手,也有利于职业院校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使大赛成为职校生成长成才的有效平台和重要经历。

(三)强化综合职业能力,把握好操作技能与职业素养的平衡关系

职业院校应强调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注意防止“单纯技术化”的倾向。一是要正确理解“职业能力”。对“职业能力”的不同理解,势必影响我们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职业教育要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这里的职业能力指的是“综合职业能力”。综合职业能力是一个人从事职业活动和实现全面发展的主观条件,包括职业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信息接受和处理能力,经管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不断学习的能力等。“综合职业能力”更强调人的全面素质发展以及继续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突出高职教育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并重的导向。在举办技能大赛时,应引导学生把参加技能大赛的热情与专业理论学习和人文素养培育结合起来,不是为了竞赛而竞赛,而是为了提高综合职业能力而竞赛。三是根据赛项设置,研究和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建立体现综合能力的考试题库,不宜赛前突击,突破学科式的分科考试方法,既要全面考评,又要不分学科;或者在实践试题中穿插适当比例的理论题点,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

(四)完善相关的选拔、检验和评判机制,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与公平竞技的关系

良好的比赛风气关系到大赛各方的形象。参赛院校师生、裁判、企业都应盖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尊重程序、尊重裁判、尊重对手;赛出风格,赛出团结,赛出进步。一是参赛院校、师生要树立正确的竞赛观。正确的竞赛观体现在对待成败得失的态度上。要在赛前做好赛风赛纪的培训工作,做好心理辅导,调整好每一位运动员的思想状态,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败观应当贯穿比赛始终,让他们树立“得之淡然,失之坦然,争之必然,顺其自然”的正确成败观。二是建立大赛职业裁判制度,强化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平、讲道德的规范化裁判队伍。建立大赛科学评判机制,技能大赛组委会都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赛标准、规则和程序,明确命题、竞赛、评判、仲裁、监督等各个竞赛环节的要求。对于主观性较强的比赛项目,各级大赛应及时公布大赛评判标准,竞赛后可安排专家点评,部分项目参赛作品可及时展示,做到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技能大赛质量,维护技能大赛的良好信誉。三是严格赛风赛纪的奖惩制度。规范领队、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后勤服务等各类参赛人员的职责行为,保证比赛有序进行。狠刹大赛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歪风邪气,旗帜鲜明地反对弄虚作假行为,对“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者,果断而严厉地处理,必要时采取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经济处罚等方式为其戴上“紧箍咒”。

[1]袁振国.当代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2]任邢晖.充分认识职业技能大赛的功能价值[N].中国教育报,2008-06-25.

[3]方向阳,魏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 促进高职教育改革[J].当代教育论坛,2009.(5).

[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N].中国教育报,200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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