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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式发展,实现军地物流共赢

2011-08-15王守辉赵喜庆

物流技术 2011年2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军队军事

王守辉,赵喜庆

(军事交通学院 军事交通系,天津 300161)

军民融合式发展,实现军地物流共赢

王守辉,赵喜庆

(军事交通学院 军事交通系,天津 300161)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能有效提高部队后勤保障能力,基于此,分析了当前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的对策。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问题与对策

1 引言

建立“军民结合军事物流体系”的要求,已成为未来构建现代后勤重要性之一。胡锦涛主席强调,“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当前,我国的物流业正处于调整发展振兴的重要时期,军事物流改革事业正蓬勃发展,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的重要意义

2.1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是“富国”与“强军”的双赢之路

英美等西方国家历来重视军事物流与地方物流相互融合、相互利用的问题。如美国早在1936年就颁布了《海商法》,规定政府和私人拥有的商船队能够在战时紧急状态时起到一支海军辅助船队或军事辅助船队的作用。而美国又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利用民力增补军队后勤计划》,目的是利用全球工商企业资源补充军队后勤力量不足,在危机发生时更好地利用民力对军事行动实施以物流为主的后勤保障。这些实践证明,走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的路子,是提高军队物流保障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双赢之路。实现军地融合式发展,一方面,可以提高国家物流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国家安全;另一方面,也能使地方物流在平时即可从军队物流中获得丰厚的利润,将军事物流纳入整个国民经济的大循环中,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2.2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是提高军队应急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

随着高科技武器的不断发展,在未来的战争中,弹药、油料等物资消耗量必将显著增加,使得军队应急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同时,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频繁,也对军队物流系统的应急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可以有效整合军地的物流资源,迅速动用储备物资,紧急组织企业生产,协调各种运力立体运输,从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跨区域、跨建制的网络型军地物流应急保障力量,从而大大提高军队物流系统的应急保障能力。海湾战争中,美军就在短短的42天时间内先后输送了50多万参战人员和3 000余万t武器装备、弹药、燃料等作战物资,其中大部分是借助地方38家航空公司、几十家海运公司、7个州的铁路部门和数百家汽车运输公司的运输力量完成的。

2.3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后勤的现实选择

当前,无论是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还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都面临着资源短缺的压力。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的战略任务。军民融合是部队精减部队规模、依托社会保障后勤的有效途径。在军民融合模式下,国防交通和国家、地方交通体系一体建设和协同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资源节约,因此,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后勤的现实选择。

3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存在的问题

历史已经证明,军地物流融合发展的模式使其在后勤保障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军地物流联合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军地物流合作的逐渐增多,随之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3.1 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目前,我国执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内容和行业管理上分散于海陆空运输、消费者保护、企业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程和管理办法,是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的,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市场机制不健全,秩序混乱,价格无序。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规范性不强,缺乏法律责任的制约作用,大多是一些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其中不少内容还有悖于国际惯例,在具体运行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各个调整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第二,我国目前执行的有些物流法律法规还是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延续而来的。它们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的,虽在当时对于物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难以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物流发展,更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的物流国际化的需要,急需补充、修订和废止。物流法律体系从技术上普遍缺乏对物流实践的具体指导和调整作用,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约束能力不足。第三,物流立法上涉及交通、铁路、航空、商业、供销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协调沟通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打架”现象,难以整合物流各个环节和各功能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形成行业优势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第四,军队作为特殊性的客户,所需物资时间要求紧,保密要求高,质量要求严,其需求必须优先予以满足。但有关的法律法规很少,且具体操作有难度。

3.2 军队与地方物流企业缺乏良好的信息沟通

目前,我国的信息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没有形成及时的登记和统计制度。企业不能及时将运输资源情况上报战备部门,战备部门也没有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其二,由于历史原因,企业和军事需求部门之间相互了解较少,不能进行有效的沟通,造成了有军事任务时,企业不知道,军事部门又花费很多时间寻找保障资源。三是,二者进行信息沟通的硬件基础还很差,没有专门且安全的信息网络保障。

3.3 地方物流企业运输工具的军事可利用率低

地方物流企业的许多运输工具不能有效适应运输军事装备需要。如坦克运输,既使在大型平板车较多的东南省区,也很难征集到适用坦克运输的车辆。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些车辆的几何尺寸、载重量方面没有考虑军事运输的需要。航空器和船舶也存在类似问题。另外仅有的一些能适用于军事运输的运载工具,由于平时运输任务少,效益低不能及时保养,或者因为平时频繁的使用,导致故障率很高,影响了军事应用。

3.4 价格不合理抑制了双方合作的积极性

在市场主导的情况下,价格上下波动频繁,但军地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制定的价格不能相应波动。有些地方物流部门对保障军队的物资供应,要价过高。另外,军队目前的一些运输价格还沿用过去计划经济时的付费制度。如铁路军事运输的付费要比商业运输费率低,同时还要求优先保障。这些企业参与军事运输任务越多,经济损失就越大,影响了参与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3.5 失泄密成为制约双方合作的关键

军队物资由于其特殊性质,外形、数量、时间节点、运输路线等都涉及到保密问题。但地方物流企业人员保密素质较低,失泄密事件时有发生。

4 军地物流融合式发展的对策

4.1 建立健全物流法律法规体系

物流法涵盖与物流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不像民法、商法、经济法那样独立,涉及物流的法律法规既可能包括民法中的部分原则和内容,如调整平行主体之间的财产权利、契约关系的合同法、财产法,也可能涉及商法与经济法中的法律规范,如对各种外部交易行为进行普遍规范的票据法、保险法。因此,物流法律法规的构建目标应定位于:如何通过汇编修订现有法律和适当补充立法,疏通各单位法律规范之间的承接与递进关系,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物流法律法规框架,促进物流行为规范化和物流运作效率化。在现有物流法律法规的调整中,要在认真清理、修订由于时空差异造成的使用范围有误、规制内容过时而影响物流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物流法律法规建设委员会,专门研究、清理和制定系统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市场状况,企业素质和融资能力不同,物流发展的规模和水平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近期内在建立健全全国性的物流法律法规的同时,各地应根据自身基础和条件,制定一些符合本地区的物流法律法规。地方物流企业中用于军事运输的工具其尺寸、数量、保养、整修应按照国防要求,积极与战备进行沟通。建立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约束物流工作人员的行为。落实对地方企业贯彻国防要求的补偿制度。

4.2 军地物流资源布局统一规划

军队与地方物流资源都属于国家资源,其外在利益是统一的。因此应该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和方法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统一规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域上,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差异也很大,东南沿海地方物流发达,潜能大;而西部地域广阔,但经济落后,地方物流企业能力弱。因此军队在东南发达地区可较少配置自己的物资保障队伍,更多依靠地方物流力量。而在经济落后地区应加大军队自身的物资保障队伍规模。二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军事需求。如地方铁路建设时,要尽量靠近军事仓库,并根据需要考虑预留军事专用线路。同时军队在修建国防工程时也要尽量照顾地方的经济发展。

4.3 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业务关系

军事物流部门和地方运输企业要加强联系,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建立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关系,缩短解决日常问题的时间,有利于双方集中精力搞好长期性预测和计划工作,变事后控制为事中、事前控制,从而保证合作的连续性、物资保障的准时性,提高合作效益。首先,要经常进行有关成本、质量控制、市场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以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便于价格的确定和质量的把关。其次,军方应及时将所需物资的质量变化、工艺变化、设计改变等对产品提出的新要求告知地方物流企业,以利于地方物流企业能够及时调整生产、满足军方要求。再次,要经常互访,相互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4.4 制订统一的标准,提高军地物流的兼容性

军地物流能够合作的重要因素是标准的统一。标准主要指军队和地方的装卸工具、运输工具的技术参数尽量用统一的标准,信息网络技术能够兼容,物资包装等符合军方要求。

4.5 制定严格的信息保密措施

首先,制订周密完备的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控制军用物资参数保密范围、网络保密守则及其它细化的规章制度等。其次,使用一系列相互配套的由计算机、路由器等设备实施的自动安全策略,包括使用访问控制策略、使用授权策略、防火墙布控策略、信息保密和完整性策略、信息备份策略等。再次,要强化军地双方工作人员的保密安全意识,规范其操作行为。

[1]张军.军事物流资源有效配置研究[D].北京:后勤指挥学院,2003.

[2]杨文涛.物流企业的协调发展[J].物流技术,2003,(3).

[3]美军加速增兵海湾征召后备民用飞机[N].深圳晚报,2003-02-11.

Inosculation:An Effective Means for the Reciprocal Development of Military and Local Logistics

WANG Shou-hui,ZHAO Xi-qing
(Department of Military Transportation,Academy of Military Logistics,Tianjin300161,China)

The problems in the inosculated development of military-local logistics is presented and analyzed and some promotional counter measures are given.

military-local logistics;in osculated development;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

E23;F252

A

1005-152X(2011)02-0148-02

10.3969/j.issn.1005-152X.2011.02.047

2011-01-20

王守辉,男,军事交通学院军事交通系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防交通发展战略;赵喜庆,男,军事交通学院军事交通系助教,研究方向:军事交通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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