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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主政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2011-08-15

天中学刊 2011年6期
关键词:民主思想民主制马克思

于 洁

(吉林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12)

我国的民主政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于 洁

(吉林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马克思民主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民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是因为马克思民主思想的人民主体论与我国国体高度一致;马克思民主思想的民主条件论与我国政体和谐统一;马克思民主思想的民主价值论与科学发展观理论内在契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马克思;民主思想;国体;政体;科学发展观

一、马克思民主思想的人民主体论与我国国体高度一致

民主问题由来已久,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而不断发展变化。民主的每一次大的阶段性变化归根结底都是对民主的主体究竟应该为何的再次审视和对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制度的再次设计。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民主的主体问题是何为民主的最核心内容,对何为民主的主体的认识和解答是认识和甄别一种民主制度的首要任务。马克思在批判和继承人类思想史上各种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主体论”。以往的民主思想可以简单概括为两种,一种是有的思想家以虚构的社会契约为前提提到的“人民主体”观点;另一种以黑格尔为代表,在民主问题上坚持国家主体论,即民主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人民。马克思的“人民主体论”则既具有与以往不同的“人民”的内涵,也赋予“人民”新的主体地位。人民主体论体现出这样一种社会关系:人民在政治民主化的全过程中居于中心地位,对政治民主化起着直接主导、决定、支配等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人民的主体地位在马克思关于民主制的观点中得以体现,他说:“民主制也是一样,它是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作为特殊国家制度的社会化的人。”[1]40民主的主体不是国家,而是“人”。国家的权力和制度都是从人们的社会实践,特别是从人们的社会生产和交往活动中产生出来的,是人们从事共同的社会生产活动、维护共同利益的需要。“人民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因此,他们应当是国家权力的真正主体”[2]26,“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与它本身的意义不同的意义。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1]39,“民主制独有的特点是:国家制度在这里毕竟只是人民的一个定在环节,政治制度本身并不构成国家”[1]40。显然在马克思看来,人民创造了民主政治,对民主政治有决定性作用。总之,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真正的民主应该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以及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情。概括地说,民主应是人民当家作主”[2]26。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以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前提,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从根本上确立了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实际上就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以及在这个国体中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一方面,由于它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阶级专政,是体现工人阶级政治统治地位、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阶级专政,具有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根本阶级属性,因而,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另一方面,它又反映了中国的具体国情,比一般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制度包含更丰富的政治内容和更多的灵活性,具有更大的优越性。首先,“人民”这一概念比“无产阶级”的提法包含更广泛的内容,大大扩展了民主的主体范围,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其次,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比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更为准确地反映了民主与专政的关系。马克思告诉我们,在阶级社会民主带有阶级性,没有超越阶级的民主。任何阶级国家的国家政权都是由对统治阶级的民主与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构成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权也是对无产阶级为代表的广大人民实行民主与对各种敌对势力实行专政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最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更能够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推动社会不断走向完善。从历史的经验看,它能把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既不同于一般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更不同于剥削阶级社会的国家政权,它大大扩展了民主的主体范围,并从根本上确立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政治统治和当家作主的地位,从而在国体方面首先体现了广泛的民主,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也成为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我国的政体民主和其他各种民主制度形式提供了基本条件,奠定了牢固的基础。所以说,马克思民主思想的人民主体论与我国国体高度一致。

二、马克思民主思想的民主条件论与我国政体和谐统一

马克思的民主思想奉献给我们的另一个伟大的思想精神,就是始终将民主看作是历史的和具体的统一,在民主问题上始终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马克思认为无论是民主的产生,还是民主的建立、民主的发展都是有条件的,因此超越了历史上各种民主思想形而上学的狭隘性。我们在对待民主时也应该坚持实事求是。

在民主问题上,马克思首先坚持民主的客观性。马克思在探索民主问题的初期,就批判了黑格尔民主思想国家主体论。正是由于看到了黑格尔民主思想的根本性症结——将民主看作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仅仅表达了人类的某种伦理情怀,国家制度也仅仅具有伦理性色彩,马克思彻底地批判了黑格尔的民主思想。马克思将民主制看作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国家制度,不仅它的产生根源于具体的“人民”(人民“是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作为特殊国家制度的社会化的人”[1]40),而且它的形式也具有具体实在性,“其他一切国家构成都是某种确定的、特殊的国家形式。而在民主制中,形式的原则同时也是物质的原则”[1]40,“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法律、国家本身,就国家是政治制度来说,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人民的特定内容”[1]41。这种客观实在性进一步表现在马克思的民主思想在对待民主的问题上具有具体性。不仅民主是具体的,民主与其他社会条件之间的联系也是具体的。马克思在对民主主体——人的分析上坚持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观点。正是由于把人看作是历史生成中的产物,所以主体的实现程度也是具有历史性的。马克思强调,只有当人具备自由自觉的自我管理能力的时候,真正的民主制才能够最终实现。客观性和具体性的结合造就了马克思在分析民主条件时另一个突出的特征,这就是把民主看作是根据条件变化而变化的具有可变性特征的事物。所以马克思在民主问题上始终坚持阶级分析的观点,坚持发展论的观点,坚持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我国现阶段最大的现实条件莫过于中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我国现阶段所有具体历史条件的总和,是我国现阶段民主的最大现实。我们一切理论的出发点都必须尊重它,否则就是错误的。这也是尊重马克思民主条件论的具体体现。首先,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其次中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种历史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我们只能够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议制度,也是中国的根本民主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括地说,就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政体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通过各项具体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由于它的基本精神和根本出发点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所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与基本点。只有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制度才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这是在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历史前提和社会现实下的政治表现和要求。同时,由于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政治文化法制等还很不完善,特别是民主主体——人的自觉性还不是很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和积极性都不是很高,这预示着我们民主制度仅仅处于马克思民主思想体系中的民主的低级阶段,还不能够达到所有民主主体“自由自觉”地直接表达意愿的程度,也就是说,人民群众还不能在“自我规定能力”的内在制约下很好地治理国家和实现自治,所以这也决定了我国现阶段还无法选择全民直接选举的民主形式。所以我们采用“人民代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来行使人民作为民主主体的权利。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既保证了国家的民主权利最终来源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并且受制于人民群众,同时在表达意愿的渠道和方式的选择上又坚持了灵活性,这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也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方法,当然,更符合马克思民主思想中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理想性与现实性高度统一的观点,是对马克思民主思想有关民主条件论的真正领会。所以,马克思民主思想的民主条件论与我国的政体协调统一。

三、马克思民主思想的民主价值论与科学发展观理论内在契合

民主是一个古老而神圣的字眼,是人类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和不懈追寻的永恒主题,始终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马克思民主思想对我们的贡献在于马克思始终将民主看作是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他超越资产阶级民主仅仅把其当作是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的片面性,而挖掘出民主背后更为深刻的价值和意义,不仅将民主看作是维护现实社会稳定的工具,还将民主看作是保障人类走向最终自由和解放的力量。民主的实现既要求人性的不断觉悟,也要求社会的不断完善,而社会则是人性中的社会性外化的结果,所以归根结底也有赖于人性的不断完善。只有符合人性对自由追求的民主制度才是真正的民主制,而真正的民主制一定是能够促进人性不断获得解放和社会不断走向完善的制度。

民主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的价值目标,根源于人的类本质的内在规定性。马克思民主思想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是在历史上重新澄清了民主主体是“人民”,另一方面也超越了资产阶级民主制仅仅将民主看作是一种手段的狭隘认识,而将民主看作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马克思指出:“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1]40人的本质在于自由自觉地活动,人在这些活动中占有自己的类本质力量,确证自己的主体性,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3]46。在此过程中,主体体现出自主、自由和自立,实现了自我做主,实现了基于思想自由基础上的自由选择,从而实现了在没有外在强迫的情形下按照自己的理性和良心选择生活方式,因此也进一步确证了自身的独立人格,体验了做人的意义和实现了人之为人的价值。这里面的完善人格所体现出来的自主、自由、自立和自治,就是理想的民主制的表现形式。马克思的论述表明,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是人的类本质的体现。所以,马克思不止在国家制度的意义上探讨民主,更在价值理想的层面上看待民主,将真正的民主制看作是人的类本质的真正实现,将民主的目的看作是为了最终的人类解放。虽然这是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但是马克思给我们指明了未来的方向: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只有到达共产主义社会,社会按照平等和自愿的原则运行,人人自我做主,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并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4]107―108,理想的社会模式才能形成。所以说,马克思不仅为我们阐释了民主制所内蕴的理想价值以及民主制的最终根据——人的类本质,而且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理想社会的社会特征和运行模式。

众所周知,科学发展观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马克思民主思想的价值性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科学发展观做了精辟的概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5]这是对马克思民主思想的精神和原则的领会与继承。科学发展观旨在提供一种科学看待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特别是指出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将人民群众放在首要的基础性地位,强调一切从人出发,一切依靠人、为了人,这与马克思民主思想强调民主的最终根据源自人的类本质要求,民主也是为了促进人的类本质不断获得发展与完善的精神实质高度一致。而且它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以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来发展社会,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5],这正是马克思民主思想渴望培育的理想社会,尽管在现阶段还不可能最终实现,但至少说明了一种努力的方向。特别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位一体的民主政治结构,充分体现了民主政治是统治与自治的结合。如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定程度上带有政治统治的意味,那么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体现着国家向社会自我管理转变的发展方向。这符合马克思将民主看作是人的类本质的外化的观点,理想的民主制最终是人的自由自觉本性的彰显。所以说,科学发展观理论符合马克思民主思想的价值性原则。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马克思民主思想与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民主思想的当代继承,更是对马克思民主思想的当代发展,是马克思民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 李铁映.论民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08-06-04).http://www. jstvu.com/ReadNews.asp?NewsID=4510.

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s: The Newest Result of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YU Jie

(Jili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Changchun Jilin 130012, China)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s the production of Marxism democracy thought and the latest result of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democracy thought. This is because people’s subjective Marxism thought in China highly consistent with the constitution. Marx democratic thought is harmonious with democratic conditions unity of government in China and is correspondence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theory.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Marx; Democratic thought; constitution; Regime;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Theory

D61

A

1006-5261(2011)06-0011-04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倾其毕生的心血致力于推动人类的解放事业,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是其解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所有的理论体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马克思曾经认为,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民主,我们就将“倒霉”。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的精神和方法发展起来的,中国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和根本方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这条道路越来越验证出马克思的民主思想高远而广博。同时,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又具有本民族的特色和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当代传承与丰富。如果说以往我们还停留在仅仅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的地步,那么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看作是一个与马克思主义既具有千丝万缕的因缘关系又具有独立品格的个体。所以说,马克思的民主思想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思想理论上的说明与指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则是对马克思民主思想的现实检验和当代发展,是马克思民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二者内在契合。它们的高度一致,一方面表明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是有效的,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有生命力的。

2011-01-08

于洁(1982―),女,辽宁大连人,吉林省委党校教师,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叶厚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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