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嘹望
2011-08-15
国内嘹望
南京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 三类人群可申请
日前,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刚刚出台的《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资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供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对于公租房面向的人群范围,《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一类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南京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第二类是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南京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从业人员;第三类是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南京本市有稳定职业,非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办法》明确了“退出机制”: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承租期内,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或者收入线标准的,及时退出公租房。退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衡阳局实行重大项目报告制
为全方位构建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湖南省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与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国土资源系统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重大项目在正式实施的15个工作日前,由负责单位向市纪委、监察局作书面报告。
《报告制度》将财政性投资项目、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地质灾害治理、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复垦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列入报告范围。明确执行重大项目报告制度的主要责任人为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秉承“谁主办,谁负责报告”原则,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决策、审批、税费优惠和招投标情况等报告给市纪委、监察局。同时针对重大项目的关键环节,各项目单位要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参与监督。
截至目前,衡阳局已报告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质灾害治理、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共计9个项目,报告资金近4.6个亿。
鹤峰局:办案质量决定经费数量
往年,在考评乡(镇)国土所办案成效上,注重缴纳罚款数量,忽视办案质量,曾引起行政诉讼造成经济赔偿。为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近日,湖北省鹤峰县国土资源局转变思想观念,超前推出考评乡(镇)国土所办案目标新规定,本年度办案质量决定下一年度办案经费数量。
规定明确,各乡(镇)国土所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到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报送管辖区域调查处理案件卷宗。执法监察大队依法按程序审定卷宗材料,按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认定案卷质量,并做好登记台账。年终以局执法监察大队审理案卷台账为基数,查处违法占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合格卷宗,每宗奖励办案经费300元;查处违法占地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合格卷宗,每宗奖励办案经费400元;查处违法占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奖励办案经费500元。年终被评为优秀卷宗的,每宗除按合格卷宗标准奖励外,另奖励500元。
规定强调,县局以各乡(镇)国土所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为基数,实地抽查50%的违法用地户,全部制止并停建到位的,每起划拨工作经费100元。没有全部制止停建到位的,按比例扣减工作经费。
北京:拆迁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11月3日发布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明确,符合保障房申请资格的被拆迁对象,可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被征收房屋的家庭已选择某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后,不得再参加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北京市明确,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在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符合北京市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或限价房申请条件,通过“三级审核二次公示”资格审核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被征收人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房。区、县政府应根据房屋征收补偿计划和保障房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建设保障房,满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使用。被征收的家庭已选择某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后,不得再参加保障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北京市规定,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各级住保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登记家庭的初审,并进行公示,区、县住房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江西宜春:整合资金建高标准农田
日前,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强调各地要整合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到320万亩,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今冬明春建设33万亩。
《意见》指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典型示范、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各地要采取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形式,优先改造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使农民群众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管护主体”。
《意见》规定,市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项目实施好、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度慢、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再申报新的建设项目。
甘肃建设多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
近日,甘肃省政府向14个市(州)、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提出尽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地灾易发区及监测站点、稀疏区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实现灾害易发区乡村两级监测设施全覆盖。
甘肃省提出,要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建设信息发布系统,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边远地区和地灾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粮食主产区及监测站点稀疏区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加密监测网络布点,实现灾害易发区乡村两级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强化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针对突发暴雨等实况监测和实时预警,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建立综合短时临近监测和报警系统,在人口密集区及其上游高山峡谷地带加强水文地质等联合监测。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规范管理,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包括地灾在内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作,根据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气象部门要与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研判预警信息影响,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曲阜: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备选库
经过前期筹备,山东省曲阜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备选库于日前正式成立。数据库以新增耕地地块为最小单元,记录项目类型、地块位置、四至、面积、地类、可新增耕地面积、主要工程措施、预计工程量、预计投资规模、投资来源等基本信息,为年度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立项工作打下基础,同时为申报各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提供前提条件。
广西:用地指标与土地管理绩效挂钩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管理办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自治区设置的土地管理绩效指标挂钩,奖优惩劣,绩效指标考核优秀的市奖励用地指标,指标不落实的市扣减用地指标,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和水平。
办法规定,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奖励包括对计划年度上半年工作的奖励和对上一年度工作的奖励,分别在计划年度的第三、四季度进行。奖励范围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城乡增减挂钩周转计划指标、征地率和供地率等考核排名前四的市。
办法要求,各市要将自治区奖励的指标分解下达到做出重大贡献的县(区、市),并确保用于急需用地的重点建设项目,不得搞平均分配。不落实国家设置且下达的计划指标和自治区增设的土地管理绩效指标,以及出现不按时上报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因征地问题引发重大突发性事件、没有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施征地满两年未完成供地、存在少批多用、未批先用及越权批地等情况的,相应扣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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