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地矿局:集中“问诊”促非煤矿产补偿费征收
2011-08-15连宏志陈亚强王大庆
□ 连宏志 陈亚强 王大庆
“9月份全市非煤企业共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20265元……”看着摆在办公桌上的征收报表,汝州市地矿局侯成国局长心里的结越结越紧。
10月8日,国庆假期后上班第一天,侯成国局长就和主管征收工作的副局长赵新建带领局征收办、开发科、储量科、法制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始了为期四天的针对非煤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集中“问诊”活动,为非煤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把脉开方”。
汝州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在目前发现的46种矿产中,已经开发利用的有26种,除煤、铝黏土外,其他矿产主要有水泥灰岩、硅石、叶蜡石、高岭土、地热水等。长期以来,由于受全市矿业开发格局的影响,煤矿企业一直是该市资源补偿费征收的重点费源,在征收工作上存在着重煤、铝轻非煤的倾向,加之非煤矿山大多规模较小,且生产受季节和市场需求影响时干时停,非煤矿山补偿费征收难度大是不争的事实。近一年多来,由于受兼并重组影响,地方小煤矿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征收力度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为切实找准非煤矿山资源补偿费征收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该局针对非煤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组依次对陵头、大峪、临汝、寄料、蟒川、小屯等六个地矿所进行了调研。每到一地,调研组逐个深入矿山开采现场了解实情,向企业负责人或现场人员了解矿山生产、销售情况,尽可能多地掌握企业实际情况。集中调研结束后,参与调研人员又进行了座谈讨论,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势,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综合调研和座谈情况,造成非煤矿山征收被动局面主要存在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问题。客观上全市非煤矿山数量虽多但规模普遍较小,且受非煤矿山整合影响,能正常生产的企业更少,征收潜力有限;主观上征收人员认为非煤征收既费力,效果又差,习惯上往往紧盯煤矿这个“西瓜”,对非煤矿山这类“芝麻”重视不够,导致征收力度偏弱。
针对非煤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存在的问题,该局要求各征收单位扭转思想上存在的偏差,克服畏难情绪,坚持多跑多转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企业的理解和配合。在为企业搞好服务的前提下,依法严格管理,做到与企业年检、储量动态检测、采矿权管理相结合,下大力气逐步扭转非煤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中的不利局面,做到增强薄弱点,杜绝空白点,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非煤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步入正轨。对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如天瑞集团采石场在确保完成原定征收任务的基础上要有新提高;对时干时停的企业多到现场,适时掌握企业生产情况,依据其开采量坚持做到足额征收。按照上述总体思路,该局根据各地矿所辖区非煤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企业规模,逐一核定今年后三个月非煤矿山征收的指导性任务,确保做到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