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策并举破瓶颈 保障用地促发展
2011-08-15郏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胡京伟
□郏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京伟
多策并举破瓶颈 保障用地促发展
□郏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京伟
近年来,随着郏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全县建设用地需求量持续增加,呈刚性增长态势。面对国家对新增用地指标控制越来越紧、土地审批愈来愈严和用地供需日趋紧张的局面,我们不断创新用地理念,坚持走“外延与内涵并重”的发展道路,多策并举,破解用地瓶颈,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郏县报批各类建设用地720亩,2010年报批2518亩,今年已报批2666亩,正在申报4453亩,保障了平煤机高新产业园、圣光集团、马亮磨料磨具、中奥磨料磨具等20多家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执行年度用地计划,维护土地规划严肃性。我们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每年年初认真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科学分配土地供应,强化项目用地预审;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用地指标向城市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倾斜,优先保障城东产业集聚区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同时,加强项目用地需求的预测,为招商引资项目留足用地空间,在规划修编中,把上级下达郏县2006~2020年的13350亩建设用地指标中的11700亩集中安排在县城东产业集聚区内。
大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用活用足上级政策。我们认真研究现有土地政策,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结合郏县的资源、产业、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抓住国家鼓励的有机农业、物流、社会事业以及高新技术项目,单独向上争取专项指标,缓解其他项目用地压力。今年,我们已争取建设用地指标1946亩。
坚持土地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实行用地“三集中”原则。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实行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发挥土地集聚利用效应,努力争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示范产业集聚区。二是采取“两高”办法集约利用土地,即提高容积率和提高建筑高度,鼓励支持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倡导建筑向高空发展,由“摊大饼”转为“搭积木”,对提高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的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三是提高企业用地准入门槛,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商”,对每亩投资强度低于280万元的核减用地面积,对低产高耗的企业拒之门外。同时,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对无特别要求的新建项目鼓励修建3层以上的多层标准厂房。截至目前,产业集聚区内已建标准厂房28000平方米,在建标准厂房93300平方米。
加大内部挖潜力度,提高用地效率。一是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近年来,我县先后盘活了县石油公司、县保险公司制药厂等16宗土地,面积230多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二是鼓励企业节地挖潜,引导鼓励企业通过厂房改建和加层、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空间利用率和产出率,实行“零用地改造”,引导企业用地模式向“空中拓展型”、“标准厂房型”、“提高容量型”、“闲置土地盘活型”等集约用地模式转变。三是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应征收闲置费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对两家用地单位下达了《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
统筹用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保证重点项目按时落地。通过对全县居民用地的全面调查,我们认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缓解当前及今后我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挖掘潜力较大。为此,我们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县乡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思路,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专门的资金用于增减挂钩工作,实行滚动使用。同时,建立增减挂钩的管理及奖励机制,鼓励乡镇自行组织实施。今年年初,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和土地置换工作,并结合全县实际,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郏县201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将3500亩折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对83个中心村以外的“空心村”和工矿废弃地进行综合整治,将整治出的指标与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挂起钩来。通过这种途径,今年我们已拆旧复耕土地1300多亩,上报6个批次增减挂钩规划,面积约2373亩,为中南钢材、圣光三期、食品工业园等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强化土地监督,集中整治土地违法案件。为加强土地监管,我们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土地执法监督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村两级干部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了严格的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办法。2010年以来,我们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81宗,借助卫片执法检查及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活动,强制拆除违法占地71宗,复耕土地380亩,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有效地打击了违法占地行为,净化了全县土地市场,维护了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