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研究——以政府行为为视角
2011-08-15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孙月卿刘婧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孙月卿 刘婧
商贸流通业是指“商品流通和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产业,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仓储业,并涉及交通运输业等”。商贸流通业及与之相关联的商品市场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是工农、城乡和地区之间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反映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窗口,是衡量综合国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反映。
1 以政府行为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是以“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以市场机制导向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虽然市场经济在我国表现出巨大的活力,但是在自身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其具有逐利性、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必须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来解决其市场失灵的问题。商贸流通领域是市场竞争性极强的领域,在我国市场化迅速发展的今天,研究以政府行为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
1.1 保护本国的产业安全
在我国,虽然商贸流通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国的商贸流通业仍然进展缓慢、信息化程度低、缺乏优秀人才,加之经济结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规模回归及结构成长的速度非常缓慢,难以很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下, 我国的商贸流通业很可能遇到严重的产业安全危机。
产业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国家,为了扶持本国经济发展,使本国人民在发展中获得最大利益,都非常重视产业安全问题。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同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密切,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趋利避害,增强竞争能力,尤其要重视产业安全问题。
商贸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终端产业。它对供应链的控制、对金融系统的影响和对信息资源的掌控,使它在一国的经济运行中,处于重要地位。商贸流通业能否顺利运行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个经济系统的安全。如果商贸流通业掌握在外资手中,我们对市场的控制力就会削弱,这必然会导致中国经济的空洞化。因此,基于目前的状况,政府“有形的手”应当适当发力,维护本国商贸流通业的安全和整个国家的产业安全利益。
1.2 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虽然商贸流通领域具有强竞争性的特点,但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如美国、日本和法国,政府部门都采取了各种手段,保证其合理性发展。
在我国,商贸流通业的企业从整体来看,其规模经济、市场化程度普遍不高,呈现小规模、分散化和竞争能力弱的特点,。因此,政府部门“看得见的手”必须发力,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政策措施,强化商贸流通领域管制,以促进其良性发展,引导新企业的合理进入,促进原有企业之间调整和重组,合理引进外资,以保证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做大做强,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2 政府行为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产业政策是政府部门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产业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防止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必须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制定我国的商贸流通业的产业政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以尊重市场经济为前提。商贸流通业是竞争性和流通性极强的产业,因此,产业政策的制定必须以尊重市场化原则为基本前提,不能以保护商贸流通业为借口,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不能限制竞争。
其次,政策的制定要做到与时俱进。政府制定产业政策,要根据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情况和国内外的实际情况,并能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产业政策,做到政策的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经这个和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再次,政策工具的选择应以立法手段为主,以体现政策的严肃性。为保证政策能够有效地贯彻实施,我国商贸流通业的政策制定,应尽量避免传统的行政命令式, 而更多采用立法的手段,以保证政策的严肃性和有效地贯彻实施。
最后,构筑能够体现我国现代化商贸发展的实际情况的产业竞争力评价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往我国商贸流通业竞争力的评价标准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化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需要。传统的仅以数量增加评价发展的指标不仅不能起到科学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助长盲目的低效率扩张。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评价指标应当具有科学性、导向性、前瞻性,能够合理反映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情况。
3 以政府行为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建议
当前,我国商贸流通业存在着企业分散度过大,中小规模企业数量过多,规模效率难以发挥,竞争实力相对不足等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应重视我国商贸流通业的资源整合,消化吸收现有的资源存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鼓励现有企业的合并重组,走连锁化发展之路。
3.1 大力推进农村商贸流通业走上连锁化发展道路
当前,我国的农村消费品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重视农村市场的开发,可以促进城乡经济的良性循环。推进农村商业连锁化发展, 是中国商业企业做大、做强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政府部门要强化农村产业政策的引导与扶持,从各个方面给与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利用农村供销社的传统销售网络, 引导解决连锁商业发展布点问题,大力引进人才,根据不同地区自身的特点,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和经营风险开展连锁经营和集团作战,开拓农村市场。
3.2 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培育商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
政府部门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商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它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政府部门的工作应逐步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大量过去由政府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职能将直接转给由企业自发组织起来的商会等行业组织。因此,政府部门要赋予行业协会、商会必要的职能,以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3.3 促进商贸流通业的税制改革
我国商贸流通业要走上规模化、连锁化的发展道路,政府部门必须重视流通领域工商登记与税收制度的改革,因此,政府部门要在在工商登记、税收交纳等营业正常开展的诸环节上,制定全国统一的政策法规。要改革地域化政策不一致的弊端,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统一纳税,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要统一制定连锁企业的财务报表, 以保证税款划拨工作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1]孙宽平.转轨、规制与制度选择[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李东贤.日本现代流通产业[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3]杨公朴,夏大慰.产业经济学教程[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4]赵旭.增加农民收入与城乡统筹的财政政策[J].经济师,2006(3).
[5]于国安.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公共财政支农新体系[J].东岳论坛,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