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高层建筑物中的应用
2011-08-15崔岩强
崔岩强
(依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黑龙江,依兰,154800)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高层建筑物中的应用
崔岩强
(依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黑龙江,依兰,154800)
本文简述了附着升降脚手架适在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的使用
构造与装置;使用和拆卸
附着升降脚手架适用于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是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相应的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一、构造与装置
1、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²。
2、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3、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4、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5、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二、安装、使用和拆卸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备齐相关文件资料。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
组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必须通过以下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TU025
1674-3954(2011)03-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