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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目前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对策

2011-08-15盖兵

中国房地产业 2011年3期
关键词:税源征管纳税人

盖兵

(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浙江,温州,325000)

浅谈目前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对策

盖兵

(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浙江,温州,325000)

目前房地产市场在我国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的力量及税收的重要来源,本文就房地产税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希望对从事本行业的人员有所帮助。

房地产;税收;问题;对策

引言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也突飞猛进,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中成为提升国民经济指数的重要一份子,极大地推动着我国国民税收收入,具有很广泛的产业关联性,也推动了多个产业部门的进步,并且房地产行业己经发展为地方税收的基本来源和主要增长点,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房地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地产商投资开发48267亿元,比以往增长33.2%。但房地产行业也逐步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大难点,由于开发项目时间周期长、工程预算结构复杂,涉及多种税收,所以税收征管的难度相对就较大,税源征收就存在许多的漏洞,税收流失问题很是严重[1]。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成为了调节各地房地产各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认真剖析探讨地产界的税收制度可以保持各地GDP持续稳定增长,也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福利。本文总结了房地产业界存在的常见的税收问题,并深入探讨审计对策,来共同提高地产业税收监管效果。

一、目前房地产税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即使我国近几年房地产税收增长幅度较大,但是基于地产行业特殊的经营和复杂的会计核算,以及涉及众多的房地产税税种,征管的难度比较大,再有地产开发企业比较严重的偷逃税情况,税源控管方面存在很多漏洞,所以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以致严重流失的房地产行业税收,也就推乱了税收制度,并且影响了公平竞争[2]。以上客观原因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常见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地产业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漏征漏管现象较为严重

少数就职于管理房地产税源的税管员信奉“坐等”、“坐看”的工作信条。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他们仅仅坐在办公室等着纳税人将税送上门,或者下户简单翻阅纳税人账目或者申报数据,形象的催催税款,对经营情况却撒手不管,也不去核实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而新增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也是坐等纳税人来办,下户时发掘纳税人不在,就发份限期改正通知书,至于纳税人来不来办理纳税手续,那些则留到以后再说,至于那些隐藏式的纳税人,就是户籍管理中的“黑户”与“游击队”,因为平日他们就在与税务管理员玩游击战,所以什么时候能纳入正常的税源管理轨道,我们也不得而知了。因此,“坐等”、“坐看”的方式在客观上造成了漏征税款的严重后果[3]。

2、利用模糊科目隐瞒收入,偷逃税款

根据《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哲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总额应当涵盖了生产经营收入情况和其他收入。其中,其他收入应当包括:商品房售后收入、建筑材料销售收入、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收入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代收的费用等。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经常往来款核算其他收入,来逃避纳税义务。除此之外,不少企业也在银行按揭款上做手脚、根据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某些不法房地产公司利用按揭贷款售房方式的特有的性质,用银行按揭款项的方式记入其他应付款,不作预售收入的方式,从而瞒天过海偷逃税款。

3、信息管税程度不高、获取信息渠道单一,部门配合缺乏合力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部门很多,有城建、规划、国土、物价、房管等。税务部门对地产界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基本需要依靠其中很多部门的协调配合,这样掌握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源泉,但实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很多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沟通协调往来款核算机制,导致各部门之间掌握的税收信息并不有效共享,而我国也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章来约束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业界的护税行为,导致房地产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基础差、资料采集不够,很多房地产企业纳税人普遍纳税意识淡薄,没有法制观念,纳税人所提供的资料根本不齐全,可信度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并且这些企业开发环节很多、周期长、预算核算过程复杂,因此房地产涉税低、管理不到位,不能接受税收掌控的制约,难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源泉的控制,影响大量税款的入库,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二、针对于目前房地产税收一些问题的对策

纵观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及房地产业的特点,想要从根本上来解决日前房地产业的税款征收问题,只有通过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联合整理征管资源,改变征管方式,严格加强环节控制,全面的实施房地产税收夫人一体化管理,用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管理来征收房地产税收,从而提升房地产税收征管水平[4]。

1、要加强管理税源户籍,根除税收漏征漏管现象

地税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主动掌握纳税人登记的各种信息,提倡掌握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综合运用的多部门之间的户籍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地税机关要按照户籍信息平台,建立管理税源分布电子图与纳税人的详细电子档案,使税务管理员能够定期普查工作目标更为明确。税管员要根除“坐等”、“坐看”的工作信条,要脚踏实地深入调查,扎扎实实地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重要资料,主动出击掌控税源的详细信息,根除接受税源信息的被动行为。

2、清理房地产业流转环节不必要的税费

合并印花税契税,取消不合理的税收收费项目,适当减轻房产环节的负担。使土地增值税简化,直到条件成熟时取消。土地增值税计算征收方面与其他税收来说过于复杂,基于基层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低的情况,很难精确的计算纳税总额。在目前的这个阶段,应该确定适度的税务征收率和适当的减少税率级数,还有使房地产增值额的计算办法简化等,从而降低税务部门课税成本以及义务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要为投资者土地投资中的优质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并适当扣除通货膨胀因素,这样避免因赋税过重而因为正常的土地投资报酬降低而引发逃税行为。可以考虑房地产业的逐步规范化,行业利润逐渐步入平均化,并且考虑下取消土地增值税。

3、强化部门间配合,健全护税网络信息化技术一体化管理

房地产开发所运行的每一环节,都必须到有关部门将手续办理齐全,因此税务部门要尽力争取全面的支持与配合,切实加强协调与土地、房产管理、规划局、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与这些部门进行交流,信息共享,这样可以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仔细严格的实施税务征收一体化的管理、还要请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执行“先税后征”的原则,凡没有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和不办理税票,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证照,把握住税收源泉的控管的关键,从根本上补救税收漏洞、及时清算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企业,有效管理相关税收实施政策,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治理税收管理上的漏洞。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房地产快发的税收政策有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我们应该把国家的钱一分不让的交上,然而也不损害企业的利益,把好财务的关口,促进房地产税收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实现企业的价值最优化。

[1] 欧继红.《税收筹划中的房价策略》,《经济师》,2005年第5期

[2] 吴跃云.《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思路》,《财会通讯》,2006年第三期

[3] 苏强.《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市场论坛》,2006年第 2期

[4] 张茹.《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控制的几点实践》,《建筑经济与管理》,2006年第3期

TU119

1674-3954(2011)03-0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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