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文化透视
2011-08-15罗生全欧露梅
☆罗生全 欧露梅
(西南大学教育学院,重庆北碚 400715)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和探索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并于2000年正式颁布《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在近30年的教育实践过程中,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发生了一些变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学生对于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兴趣不大,学生的整体信息技术素养不高等问题仍然让教育工作者感到十分困惑。如何激发学生对于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兴趣、如何培养和提升中小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以及如何激发和培养他们的批判创新思维与能力等已成为当今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重要议题。
一、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内涵及价值追求
信息技术素养教育是一种崭新的教育,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与追求,其内涵体现为对信息技术意识、信息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能力和信息技术伦理道德等的传输,促使学生真正做到“领进门”、“个性塑造”和“文化内化”。其价值追求主要体现为促进学生的文化体验和内化,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批判创新思维与能力。
(一)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内涵
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信息技术教育,国内关于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内涵的理解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南京师范大学李艺教授的“三层次说”。李艺认为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主要包含三个层面的涵义,即“领进门”、“个性塑造”和“文化内化”。[1]
第一个层面是将学生“领进门”,即将一个陌生的学习者领进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大门,告诉他注意事项和基本的游戏规则,消除其停留在门外的神秘感,其余的事情便由他自己去做。也就是说,信息技术素养教育首先教给学生的是一些普遍意义上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准则,引导他们对信息技术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以培养他们对信息技术的学习意识和兴趣。
第二个层面是对学生进行“个性塑造”。在这个层面上,每一个学习者都沿着自己的特殊道路去翻查、探究工具软件的某些功能,形成一套适合自己的操作方式,塑造出不同于其他人的个性,以满足自己的应用需求。这个层面的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主要是在学生了解和掌握基本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之上,对学生进行技能性训练和教育,注重学生学习习惯与方法的习得和学生自身个性特征的形成与塑造,以促使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探索、发现和创造信息。
第三个层面是促使学生进行信息技术的“文化内化”。这一层面上的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侧重于探究信息技术内在的文化特性,鼓励学生主动接触信息技术环境、积极使用信息技术工具,从而获得对信息环境中社会、伦理文化的一般性了解和认识,并且将这种信息活动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自然而然的意识和需求。“文化内化”是“领进门”和“个性塑造”的本质升华,也是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最高价值追求。
(二)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价值追求
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核心价值理念就是要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其价值追求主要体现为:促进学生的信息技术文化体验与内化;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批判创新思维与能力。
1.促进学生的文化体验与内化
如前所述,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主要包括“领进门”、“个性塑造”和“文化内化”三个层面的涵义,“文化内化”是“领进门”和“个性塑造”的本质升华。文化内化主要是指学生对于信息技术文化的理解、感受、体验和内化,并且能够在体验与内化的基础上将自己所习得的信息知识与技术通过实际行动外化为日常的学习和生活行为。信息技术文化的具体内容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由于信息技术特征的突显而产生的关于信息技术本身文化的内容;二是借助于信息技术延伸、接触、扰动其余文化侧面的部分。[2]在基础性和大众性信息技术已被学生所接受和掌握的前提下,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应该更加注重学生更深层面的素养培养与提升。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最高价值追求在于挖掘信息技术的内在文化属性,让学生对信息技术文化有一个更深更全面的认识、了解和体验,促使他们通过自己的理解与解读将这种深层次的文化内化为自己的自然意识和需求,并且在现实的学习和生活中将其外化为自己的日常行为与行动。
2.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批判创新思维与能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看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批判创新思维与能力是我国素质教育的重点和根本宗旨,也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本国策。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信息工业化的不断推进,社会对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和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应当顺应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立足于现实的问题和需求,从根本上明确其价值目标,在帮助学生了解信息技术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批判与创新思维能力,这正是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根本出发点。
二、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缺失”现象
自2000年《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通知》颁布以来,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发生了一些变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为三种“缺失”现象:教育目标中内在价值的“缺失”;教育内容中现实生活题材的“缺失”;教育实施过程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缺失”。
(一)教育目标中内在价值的“缺失”
价值并非只是人的产物,它具有自然性质,是客观存在的,因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主要有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两种形式。工具价值是指事物作为客体而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有用性,这是外在的价值。内在价值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种内在属性,环境伦理学家丁奥尼尔对其作了三种归纳:一是内在价值等于“非工具价值”;二是内在价值是指对象自身具有的“内在属性”;三是内在价值是“客观价值”的同义语。[3]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技术和信息工具,原本就具有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两种价值。前者是指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应用操作性的技术工具所体现出来的对人们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意义与作用。后者是指信息技术本身所具有的内在文化属性。信息技术即是一种文化,它包含了文化的三个要素(符号、行为、意义),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与深远的文化功能。我们不需要刻意去赋予和诉求信息技术的文化内涵与价值,而仅需将信息技术的这种内在属性与价值加以还原、外化与再现。在现实的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中,人们往往只意识到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工具的特点,所安排的课程内容、课程教学以及课程评价方法等都是为实现教育预设目标而设计的方法与手段,更多的只是在强调和追求信息技术外在的工具价值。这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信息技术的内在文化属性与价值,根本上丢弃了学生“信息文化素养”的教育目标与价值追求。这种重工具价值而轻内在文化价值的教育理念与追求不仅会导致信息技术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根本断裂,还将造成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目标的缺失及其核心价值理念的失衡。
(二)教育内容中现实生活题材的“缺失”
教育内容是教育目标达成的根本途径,也是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主要载体与依据。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有其自身的课程教学计划与特定的任务,与之相应的也有一定的课程设计,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信息技术课程内容是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具体体现,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对其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课程内容的选择依据与原则主要表现为:基于信息技术教育目标,适应学生的需要、兴趣与身心发展水平,顺应社会发展需求,注重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基础性,贴近社会生活与学生生活等。从以上的内容来看,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内容按理说应该是信息技术学科基础性知识内容与学生即社会现实生活内容的有机结合,其所体现出来的应当是基于新信息技术内在文化、网络虚拟文化与现实生活文化的和谐统一。然而,在具体的信息技术课程实施过程当中,教师所教授给学生的往往都是些凭借信息技术或计算机网络技术所传达出来的虚拟生活与文化。学生所处的学习环境是一种虚拟的情境与世界,其所习得的知识与技能将很难应用于实际的学习与生活问题。如此一来,学生可能会逐渐与现实生活环境相脱节,慢慢产生出一种对现实生活及环境的疏远感、冷漠感和不信任感,甚至还会在自身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确立以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养成上受到严重的阻碍。因此,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在内容上应尽量回归至学生的生活世界,使学生真正从虚拟的网络文化与世界中重回到现实的生活世界,从而重新获得真实生活与文化的体验与享受。
(三)教育实施过程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缺失”
建构主义学派认为,自主学习是一种元认知监控的学习,主要是指学习者在总体学习目标的宏观调控下,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需求,积极主动地选择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与学习方法,并通过自我调控来完成学习活动。自主学习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学生自主批判创新思维与能力的高低,学生的批判创新思维性是其主体性的最高体现,其批判创新思维与能力的培养有赖于平时积极主动的学习与思考。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及批判创新能力,既是学生个体未来发展的需求,也是时代赋予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一种责任。然而,在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还是以一种传统的灌输式的教育教学模式进行日常的课程教学,忽视对学生进行积极和有效的引导和鼓励,漠视学生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从而阻碍其自主学习能力和批判创新思维及能力的培养和提升。面对教师的传统的枯燥乏味的课堂教学,学生要么是打瞌睡,要么是做其他与信息技术课程内容无关的事情,时间久了学生就会完全失去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另外,大多数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潜质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许多学生都会认为自己根本就学不好信息技术课程,缺乏学好这门功课的自信心,也害怕在其他同学面前表现自己。这种畏惧的心态使得学生不愿意也不敢主动去查阅相关资料与信息,久而久之,其自觉性、主体性、探索性、创新精神及创造能力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和阻碍。
三、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有效路径
面对教育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在今后的教育实践中应更加注重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的全面培养与提升,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努力。
(一)强化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有机统一
知识技能训练和信息文化(素养)培养是信息技术工具技能特征和内在文化特征的统一与再现,也是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双重价值追求与使命。其中知识技能训练主要体现为:信息技术可以作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方法和工具,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集中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工具价值”。信息文化(素养)培养主要是指信息技术素养教育要跨越信息技术单一的操作与应用目标追求,还原其内在的文化属性与人文价值,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为核心价值理念与目标追求。基于此,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既可以从信息技术的工具价值追求视角出发,在实际操作与运用中发掘其“真”的技能特征与旨趣;也可从信息技术的内在文化属性角度出发,在丰富的文化内涵与意蕴中寻求其“美”和“善”的现实生活本质,真正达成外在工具价值与内在文化价值的优美和谐统一,最终实现“真”与“美”的高度融合。
(二)推动虚拟文化与现实生活文化的和谐共生
“共生”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ary)在1879年提出来的,他将共生定义为不同种属的生物在一起生活。自20世纪中叶以来,共生概念在被广泛的应用中发生了一些转变,趋向于强调从竞争与冲突中产生新的、创造性的合作关系;强调竞争双方的相互理解和积极态度;强调共生系统中的任何一方单个都不可能达到的一种高水平关系。[4]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作为一种以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教育,其教育活动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交流与互动的过程,这种文化交流与互动恰恰又是“虚拟文化”与“现实生活文化”的和谐共生过程。信息技术所再现出来的“虚拟文化”(或“网络文化”)虽然是人们进入数字化时代全新的思维和实践方式,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对人们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了无可计量的危害和威胁。如随着人们对于信息的无障碍选择以及个人虚拟活动空间的无限制增加,人们会逐渐形成一种自我封闭心理,从而产生对现实生活的淡漠感和疏远感,甚至还会在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创造能力的养成上陷入误区。因此,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创设学生熟悉的真实生活情境,将教学内容巧妙地设计在一个个真实的生活问题中,以使学生在真实而充满趣味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中摆脱“网络虚拟文化世界”的枷锁,真正享受“现实生活文化世界”的巨大感染力,以实现“虚拟文化”与“现实生活文化”的和谐统一。
(三)开发多元智能,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批判创新
多元智能理论(Muti Intelligence,简称MI理论)是由美国著名发展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霍华德·加德纳(Howard Cardner)于1983年提出来的。他克服了传统智能理论在认识上的局限性,提出了更加科学的关于智能本质的认识理论,并在大量科学实验与研究的基础上重新阐释了智能的涵义。他认为,智能是在某种社会和文化环境的价值标准下,个体用以解决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或生产创造某种产品的能力。每一个人都具有多种不同的智能,不同智能之间又存在着差异,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优势智能。因此,人们需要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价,以建立起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动力。自主学习是建立在自我意识发展的基础上的“能学”和在学生具有内在学习动机基础上的“想学”。[5]这种自我意识和内在学习动机的获得就跟学生的自我认识智能有密切的关系,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需要充分发挥其优势智能,以便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心态和习惯。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要以多元智能理论为依据,注重激发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引导学生对自身智能进行正确而客观的认识和评价,培养对信息技术浓厚的学习兴趣,以增强自我学习能力。在具体的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多种智能,尽量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潜在智能,克服“我没有学好信息技术的天分和能力”等消极的思想观念,树立起对信息技术学习的强大信心,进而促使他们独立自主地去探索和发现问题,以迸发出创新信息技术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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