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地矿局:四项措施提高矿业秩序治理成效
2011-08-15陈亚强王大庆
□陈亚强 王大庆
今年以来,结合地方煤矿兼并重组停产整顿的实际,汝州市地矿局把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的重点放在地面非法开采上,采取有力措施,重拳打击乱采滥挖铝土矿、露头煤等非法开采行为,确保全市矿业秩序的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理顺工作机制。该局制定了矿业秩序重点管理和分类管理规定,对非法开采易发的探采矿区,实行重点管理,前移执法关口,设置工作站,监督配合探、采单位加大对各自矿区的巡查力度,打击非法开采活动;分类管理,以稽查队和地矿所为主体,分别负责已设置矿权区域和无矿权区域非法开采的巡查、处置,分清巡查治理责任,实现矿业秩序巡查整治的全覆盖、无缝隙。
实施严管重罚。该局注重事前预防,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高密度、高频率的巡查,对非法开采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开采行为,采取扣押采矿设备、拆除挖掘机主要部件和拘留非法采矿人员等强硬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增大非法采矿者的经济成本,使非法开采者没时间能干、没利润可干。
强化联合执法。该局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对屡禁不止的违法开采行为,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尤其是在6月份以来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专门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排查整治,从严打击了一批乱采滥挖、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极大地震慑了非法开采者。
强化舆论宣传。该局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信件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以庆祝《矿产资源法》颁布25周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在重点乡镇、村庄和非法开采易发区张贴《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给乱采滥挖等不法行为在思想上敲响警钟,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保护、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该局有效建立了“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责任体系,切实提高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查处乱采滥挖铝土矿、露头煤坑点36个(次),拆除和暂扣非法开采设备50余台(件),公安部门抓获问讯违法开采人员40余人,实施拘留24人,确保了全市矿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