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纷争一朝解
2011-08-15刘爱霞
资源导刊 2011年10期
□ 刘爱霞
三年纷争一朝解
□ 刘爱霞
9月13日,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上午10时许,温县武德镇西张相村村委院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此处正在进行着现场宅基地纠纷调解。在广大村民的热烈掌声中,一起宅基地纠纷成功得以调解。
事情的起因缘于3年前。王某、朱某均为武德镇西张相村村民,并且是前后邻居。原先两家关系较为和睦,因一道原为两家共有的50厘米宽的围墙倒塌,两家都认为此墙所占的地为自家所有,从而导致了3年纷争。
今年2月底,温县国土资源局将人员进行了调整,所长张星上任伊始,便遇到了朱某到该所上访,反映其后院墙倒塌之后,王某未得到他的允许在其墙倒之处强占土地,准备占用,朱某上前阻拦未果,其间双方也发生了几次摩擦。朱某要求为其确权,把该处土地使用权给自己。后经该所工作人员调查,此倒塌之墙位于王某老宅基地2米处,朱某宅基地3米处,此处原为集体的库房,生产队解体后,年久失修,从而使房倒塌。
针对这起信访案,武德镇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亲自牵头,该所积极联合司法所、城镇办、村委会进行协调,在认真调查核对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先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此事,经过对现场的勘验,核实双方证据,认为此案有调解成功的可能。于是,国土所与司法所共同做了两家的思想工作,宣传相关的土地法律政策,对相关案例现场讲案,举了“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历史典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双方当事人被调解人员的真诚所感动,均同意做出让步,王某与朱某均表示不再为集体土地而相争,让土地重归集体,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握手言和,3年纠纷,得以解决,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作者单位:温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