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报舆论监督的原则
2011-08-15王鸿燕宫志强
□王鸿燕 宫志强
(白城日报社,吉林 白城 137000)
舆论监督不仅是医治社会痼疾的一剂良药,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自己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其主人翁地位的直接体现。大众传媒的功能之一是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不同,舆论监督不是通过具体的、带有强制性的手段来实现的,而是通过舆论的影响力来实现的。就是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发表意见或批评,提出建议,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党报肩负着组织、宣传、鞭策、鼓舞全党和全国人民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奋斗的历史任务。因此,党报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坚持舆论监督的合法性。这是党报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一、舆论监督要坚持党性原则。党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原则。坚持党性原则,也就是坚持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原则。就是要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新闻宣传中体现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党性原则决定了我们的报道,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所以坚持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历史使命感,围绕党和政府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从大局出发,抓准主题,审时度势,通过有效的舆论监督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二、舆论监督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之道在于求真,舆论监督必须完全真实,这是舆论监督的基础,更是舆论监督报道的生命。马克思主义的新闻真实观强调的是现象的真实与本质真实的统一。因此,作为党报工作者,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严守政令法纪,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对将予以披露的问题要全面、客观、公正,确保舆论监督准确性和可靠性,一些未经核实的新闻热线、群众来信,只能作为新闻线索,而不能作为成熟稿件上版面,否则,不实的报道可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三、舆论监督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党报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是一张报纸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更是提高报纸美誉度、公信力和舆论引导水平的关键所在。人民群众是党报读者的主体,也是党报服务的主体。党报必须增强可读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多替老百姓说话、办事”,贴近群众情感;要认识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以“平民视角”,自觉关注周围基层老百姓的生活生产,并且不断和他们平等交流,用平实的语言进行报道,及时、准确、广泛地为读者提供信息服务;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普通市民关心的问题和政府急于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在选择舆论监督的题材时,选择他们关心、突出存在而又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这不仅是地方党报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舆论监督要坚持合法性原则。舆论监督是反映情况与意见,无论如何它也无法代替司法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作用。因此应该非常严肃谨慎,失实和虚假会给被监督者带来重大的损失,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因此,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进行舆论监督,既是确保舆论监督正确有效的前提,也是开展积极健康的舆论监督的依据。舆论监督必须在政策和法律规定之内进行,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核实相关事实,切不能凭感情、意气用事。
总之,党报的舆论监督要想取得良好的批评效果,就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明白该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并熟练掌握舆论监督的各种方法、手段、艺术和技巧。特别要经常与批评报道中涉及到的人和部门进行换位思考,始终把良好的批评效果作为舆论监督的目的,这样,党报的舆论监督才不会出偏差,才会取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