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项工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011-08-15吕瑶
吕瑶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 乐山 614000)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化,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化特征日益显现,社会管理模式也要创新发展。人民法院工作要与时俱进,就必须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彰显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当前人民法院强化司法管理职能,有效整合审判资源,使用审判权协调、平衡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依法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正确把握人民法院与社会管理的关系,找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与路径,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乐山两级法院通过实施“审判质量、司法民生、基层基础”三项工程,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正确理解社会管理与人民法院工作的关系
一些法院工作人员认为,社会管理是行政机关的事,与法院没有关系。为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必要对一些思想认识加以厘清,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在一般意义上,社会管理是指“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规划、组织、调节和控制,以保证社会正常运转和全面发展的必要秩序。广义的社会管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综合管理;狭义的社会管理,专指法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对人们社会行为的控制,以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社会秩序的行为。”更具体地说,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人民法院的司法权作为至关重要的执政权,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律控制和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和方式,或者说,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执政的法治形式。作为党的法治形式主体的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通过施行法律,裁断纠纷,制裁违规,示范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身就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机关,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因此,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正如王胜俊院长指出的,“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
二、“三项工程”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路径
“三项工程”是对审判质量工程、司法民生工程、基层基础工程的统称,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载体,涵盖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审判质量工程建立在网上办案、流程管理的基础之上,通过对案件审理流程的全面监控,实现案件质效的全面提升。司法民生工程的主旨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和司法护民,它通过完善诉讼功能,畅通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的渠道,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缩小司法价值判断与社会价值判断的差异,实现司法公正与社会公正的价值重合,实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基层基础工程旨在通过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来提升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审判执行工作正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方式,而队伍素质的高低、案件质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因此,只有抓好了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案件质量和效率才有保障,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也才有坚实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三项工程”就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路径。
三、实施“三项工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实施审判质量工程,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质量保障
通过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使司法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高效,让司法公正以看得到的方式实现,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
1.全力提升网上办案水平。通过强化案件同步上网工作实现网上办案水平的提升。阅卷笔录、合议庭笔录、庭审笔录做到电脑同步录入;所有需要报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必须进入审判委员会系统报批、实现同步录入。切实解决案件上网资料不完整、录入不同步、扫描质量不高等问题。启用上诉案件管理系统和申诉案件系统,实现上诉案件、申诉再审案件电子卷宗全部网上流转、网上审查。加强案件上网抽查通报工作,强化对案件上网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发布中级法院各部门和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案件上网情况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部门和基层法院年度考核。
2.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工作。通过做好案件节点管理,加强对已开通的案件节点的监控和管理,及时通报超审限案件;及时调研、征求各业务部门对于拟开通的案件节点的意见,使流程管理更规范。开展随机分案工作,制定随机分案方案,力争年内实现随机分案工作。健全流程管理系统意见反馈机制。审管办通过加强与各审判业务部门、各基层法院的沟通,及时发现、收集、汇总、协调处理流程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相关部门。
3.提高在线质效评估的实效性。加强对中级法院各业务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的评估。完善《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案件质效评估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以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案件质效评估考核标准,适时通报各基层人民法院案件质效评估数据。建立发、改案件和立案变更案件分析报告制度。中级法院各业务部门按月向中院审管办报送发、改案件和立案变更案件数以及立案变更、个案发、改原因;完成本部门立案变更和发、改案件分析报告。中级法院业务部门在案件审理中,对于可能作出发回重审或改判处理的案件,应当与原审法院交流意见后再作处理。中级法院审管办每季度通报全市法院发、改案件情况。做好审判管理通报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审管办加强对网上提取数据的转化和运用,按月通报中院各部门审判管理情况、不定期通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情况、按季度发布全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并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分析会。
4.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制定《关于规范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裁判文书评查工作,以按月评查和通报各审判业务部门上月审结的裁判文书的方式,评查规范裁判文书格式、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扎实开展案件质量网上常规评查及重点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网上常规评查工作,提高评查水平。对尚未化解息诉的进京重复访、进京非正常访及市内重大疑难信访积案,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等案件开展重点评查,按要求将评查报告报送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适时通报评查情况。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从全市法院抽出一定数量的案件,由本院业务庭和基层法院抽调的业务骨干会同审管办工作人员组成评查工作小组,采用交叉检查方式复查案件。在全市法院开展优质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切实提高庭审水平。
5.强化对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水平和案件质效,充分调动各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采取走下去的办法,不定期到各基层法院督促指导审判管理工作,并形成相关机制,切实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协助基层法院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水平。
(二)实施司法民生工程,努力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实现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
1.全面建成“立案信访窗口”。按照《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暂行规定》的标准,全部建成立案信访大厅,完善窗口无障碍绿色设施。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推动窗口功能灵活、优化配置。
2.拓展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完善立案信访大平台、执行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全面加强信息化应用,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网上查询咨询,建立完善远程立案、预约办案、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
3.畅通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渠道。全面公开立案审判执行信访信息,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庭审信息网上查询、庭审网络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通互联网、电子邮箱等互动交流平台,适时开展“法院开放日”、“主题宣传月”等活动。
4.全面落实“五项制度”。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涉诉信访案件有关事项通报、涉诉信访案件约期接谈、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解涉诉信访机制、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等五项制度。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建立全面评估化解信访风险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重大信访事件及时进行通报。完善约期接谈,妥善处理初信初访。坚持“五管齐下”方法,多元化解涉诉信访。认真落实终结移送机制,确保移送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大清积工作力度,认真完成中央交办和自查信访积案化解,积极化解进京越级访、重复访。
5.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廉政监督员作用。主动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制定管理办法,推动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更多参与案件审理和调解工作。
6.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努力增添司法为民举措。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民生案件的审判,加强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不断完善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送法下乡活动。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减免缓力度。
(三)实施基层基础工程,切实打牢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基
1.落实“两庭”建设基础工作。加强“两庭”建设,积极做好“十二五”申报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力争削减基建历史欠债,避免或减少产生新的债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安装应用基础设施管理软件,推进基础设施动态管理。
2.提升物质装备配备和安保水平。积极争取上级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物质装备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立案大厅窗口硬件建设,更新办公办案物质装备条件,快速提升标准化配置水平。进一步优化安保装备建设,积极谋划,科学布局,力争人民法院安全保卫物质装备建设向规范化、数字化发展。
3.提升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完成全市法院新数据库更换和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省法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对接。市中院完成全市首个数字化、高标准的审委会系统建设。
4.充实人民法庭队伍力量。启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公开选拔初任法官工作,完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定向培养生的毕业分配安置工作。力争实现人民法庭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司法警察(或保安)的基本配置。特别是解决好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和工作机制问题。
5.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工作。建立法官等级申报情况通报制度。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民商事审判正副庭长、骨干法官轮训等培训,组织优秀法官开展审判专题巡回讲座,选派部分新进法官到人民法庭学习锻炼。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活动。
6.着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人才保障。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凝聚队伍。完善司法警察、书记员队伍分类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司法警察和书记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解决好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和工作机制问题。解决好部分法官不合理提前离岗问题,缓解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