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需升温的谈判机制
2011-08-15
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3期
尚需升温的谈判机制
编辑点评
人们对谈判这个词并不陌生。但具体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总体还处在初始探索阶段,还没有普遍把谈判作为医疗保险管理必备工具,也没有形成一种惯例和习惯。这就是医疗保险谈判尚需升温的理由所在。
谈不起来原因诸多,缺乏顶层设计是其一。国家医改文件提出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构,这是倡导和要求,告诉人们应该谈。但没有明确谈判的规则、程序以及技术支撑和监督保障等措施,人们对此都不清楚。所以,有必要制定一个原则性与操作性兼有的统一章程。其二,缺乏用市场办法解决问题的理念。面对行政办法与市场办法,由政府举办的医保机构往往自觉不自觉地选择行政办法,还没有树立购买服务特别是团购服务的理念。到商品市场上买东西,讨价还价的现象相当普遍,因为人们认识到那是做买卖,应该讨价还价。购买医疗服务也是做买卖,不过所买的东西是服务罢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观念并不强,总觉得不是做买卖,不是交易。其三,作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也缺乏谈判的动力。这与激励机制的缺失直接相关。其四,缺乏谈判的技巧、策略和经验。谈判桌上怎样扬长避短,怎样主导谈判,如何知己知彼,有一套技巧和策略。这是医保人的短板和弱点,需要培训和经验积累。
本期《创新之道》介绍的三个地方的做法和效果,体现了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勤于总结、乐于进取的特点,谈判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让人感奋,其启发借鉴意义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