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现代民政观念开创民政培训新局面
2011-08-15孙树仁
◎ 李 军 孙树仁
树立现代民政观念开创民政培训新局面
◎ 李 军 孙树仁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换的关键时期,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结构、社会管理秩序等诸多方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种时代背景为民政工作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新任务,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性新机遇。坚持民政为民,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构建现代民政的新格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代民政相对于传统民政而言,其核心本质是实现民政工作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型发展方式,向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创新型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 基本目标是逐步形成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的过程中,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将由解决基本民生向致力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调节社会关系转变;工作领域将由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扩展;工作方式将由行政管理为主向行政监管和提供服务为主;工作力量将由行政力量为主向行政力量、社会力量、专业力量三位一体发展。与传统民政相比,现代民政在工作理念上更加人性化,在工作内容上更加社会化,在工作政策上更加体系化,在工作人员上更加专业化,总体上呈现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积极态势。
现代民政作为一种实践,坚持民政为民,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规范的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对于民政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积极主动的而不是消极被动的,尽职尽责的而不是敷衍塞责的,深入持久的而不是肤浅暂时的,为现代民政服务,是民政培训工作的社会角色、社会功能和社会价值的全部体现。
开创现代民政培训新局面,实现民政培训跨越式的发展,必须坚持科学的原则和正确的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民政为民的原则,既是现代民政的根本宗旨,也是民政培训的根本要求。“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民政培训要始终坚持从民政工作服务对象的根本需求出发夯实民政培训工作基石;始终坚持从增强民政干部科学发展能力出发谋划民政培训工作的发展。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民政干部,就要培训锻造什么样的民政干部队伍,通过培训使干部帮民需,解民难,排民忧。在为民服务中推动民政发展,在民政发展中更好为民服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是民政培训的主要任务。民政培训工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跳出传统的自我封闭的圈子,把全部工作融入构建现代民政工作的全局来考虑,紧密围绕现代民政工作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和受各种条件制约的难点问题来开展民政培训工作。通过为民政中心任务和大局服务,发挥民政培训职能作用,提升民政培训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程度。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是民政培训的发展动力。创新是民政培训事业发展的灵魂。现代民政呈现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需要民政培训工作吸收和借鉴一切有益的思想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现代民政培训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使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勃发生机,实现以改革创新激活民政培训事业跃升发展。
开创现代民政培训新局面,实现民政培训跨越式的发展,必须在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及培训文化方面不断努力创新。
(一)创新培训理念,推动民政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构建人本型培训,既是现代民政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的体现,也是民政培训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民政培训工作是教育人的工作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坚持以人为主体,充分尊重人,把提高民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实现民政干部的全面发展作为民政培训工作创新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民政培训工作的“运行线”始终围绕现代民政的“需求线”展开,认真分析当前民政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科学把握现代民政发展的总体趋势及其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新要求,适时摈弃不合时宜的观念、制度、做法和模式,保持民政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张力,把培养更多更好的干部人才作为民政培训工作的始终追求。
(二)创新培训内容,增强民政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民政对应民生,现代民政培训更应该对应民政工作,紧贴时代脉搏,民政工作的群众性、服务性、社会性、多元性、基础性特征,决定了民政培训内容必须突出针对性。围绕提高民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中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理论思维水平为重点,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党性修养和现代民政理念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围绕实现现代民政的社会发展目标, 坚持以民政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能力提高培训,使民政干部熟悉和掌握专业知识,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及时了解现代民政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围绕现代民政工作实际,坚持面向基层,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民政干部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现代民政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民政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民政培训对象有其自身的特点:就民政干部成长条件而言,是个体素质、组织培养和社会环境综合塑造的结果;就民政干部成长途径而言,是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自我修养与组织培养相结合、政策导向与制度保证相结合等方式综合运用的结果;就民政干部成长周期而言, 需要经历知识准备期、素质磨砺期、优势发挥期、成熟发展期等阶段。因此,民政培训的方式方法如何切合民政干部实际至关重要。以探索民政培训规律与民政干部成长规律为基础,促进民政培训与民政干部健康成长的结合。以建立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方式为突破口,促进“教”与“需”的结合。实现培训方式创新,必须完成两个转变,即由拓宽知识面转到开发人的潜能和激发人的创造力上,由计划培训转到按需培训上。倡导菜单式选课、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体验式教学法、情景模拟法等现代培训方法,以增强培训的感染力,提高培训效果。以培训评估为手段,提高民政培训的质量和社会效益。结合民政培训工作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民政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和体系,为民政培训质量的评估制定科学的依据。以激励引导为动力,促进民政干部“学”与“用”的结合。引导民政干部带着工作实际问题参加培训,运用所学内容去思考和解决现代民政工作实际问题。
(四)创新培训文化,夯实民政培训工作的发展基础。民政培训文化作为一个崭新的管理理念影响着民政培训工作的实效。培育健康的民政培训文化,充分尊重个人特性和要求,充分关注个人创造性、能动性和集体创新力、竞争力,使每个培训人有工作热情、服务文明的外在形象和有品位、有文化的内在素养。倡导团队精神,使民政培训文化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达到思想同向,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强化人人参与意识,着力构建规范的行为文化,树立服务导向,将民政培训文化渗透到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民政培训事业的发展与民政干部整体水平提升的“互动双赢”。
民政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