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08-15于新元
于新元,王 涛
(1.济南市畜牧兽医局,山东济南 250099;2.济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济南 250099)
1 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养殖户法制观念淡薄
《动物防疫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前,货主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但部分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对产地检疫认识不够,不能理解产地检疫工作的目的,认为产地检疫是向他们收钱,影响了他们的经济效益,对该项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另外部分收购动物的经纪人在收购动物时违反法律,逃避检疫或者教唆养殖户不配合检疫。因此造成部分养殖户在动物上市或销售前不主动报检、甚至逃避检疫的现象[1]。
1.2 产地检疫工作人员数量偏少
目前乡镇畜牧兽医站或者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是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的主体机构。乡镇站(所)一般只有3~5名工作人员,他们除了承担动物检疫工作外,还负责本辖区动物数量统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村级防疫员管理、规模养殖场监管及动物检疫等方面的工作,工作范围广、量大。并且部分养殖户出栏时间选择在晚上,给产地检疫工作造成很大的不便,常常造成检疫工作力不从心。
1.3 部分检疫员素质不高
一方面由于在乡镇兽医站工作环境艰苦、工作量大、待遇低,致使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站就业;另一方面近几年部分乡镇机构改革中部分原来在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分流到乡镇兽医站,缺乏专业知识,两方面的因素导致检疫员队伍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检疫员专业知识欠缺,影响了检疫工作质量。
1.4 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到定点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审查严格,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屠宰。但部分屠宰户仍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在家中进行屠宰后销售,屠宰户从养殖户手中收购动物时,不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养殖户不需报检,又省去了产地检疫费用,因而有意或无意绕过产地检疫环节,致使病死动物流入市场。
1.5 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虽然国家实施了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置了部分检疫仪器设备。但基层检疫仪器设备还需要完善,特别是乡镇站(所),只配置了执法摩托车、冰箱、喷雾器等简单设施,其他的检疫设备配备不足,大多凭肉眼进行临床健康检查,而目前动物疫病临床症状也呈现出复杂化、隐性化、多样化的特点,仅凭肉眼认定动物的安全和健康,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结果缺乏科学依据,可信度较低,不利于产地检疫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1.6 工作程序不规范
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检疫过程中要查验强制免疫疫病免疫档案及耳标、了解当地疫情情况,在饲养地对动物进行全面的临床健康检查,必要时还要进行实验室检查。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检疫员擅自简化出证程序,不亲自到场、不到户、不进行临床检查、不查防疫档案;甚至个别地方出现只收费不检疫、转让检疫证明、开具空白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2 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1 加强宣传,营造开展产地检疫的良好氛围
一是要对各级政府领导进行宣传,使其了解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让各级政府重视并支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由政府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并出台相应办法推动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二是对检疫员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加强《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方式,使检疫员熟悉动物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动物产地检疫的程序、规范和要点。三是要对广大养殖户和动物经纪人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送科技下乡、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广大饲养户、经纪人及有关单位宣传产地检疫工作意义和重要性,使他们对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主动报检,接受监督。
2.2 稳定队伍,提高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
基层动物检疫队伍的稳定与否,决定着产地检疫能否顺利开展,检疫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产地检疫工作质量。各级要加大经费投入,尽可能将经费多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检疫队伍提供宽松的环境,确保检疫队伍的稳定,并尽可能招聘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检疫队伍。其次要抓队伍素质的提高,针对产地检疫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方面培训,使其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重点强化动物检疫知识、检疫程序、操作技能、检疫证明规范填写等方面的培训。通过一系列培训,逐步形成一支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的动物检疫队伍[2]。
2.3 夯实基础,提高产地检疫的基础设施水平
要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沟通协调力度,逐步强化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强化动物检疫申报点、道路检查站和留检饲养场建设,根据动物检疫工作实际,按照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道路检查站和留检饲养场,将检疫申报点和检疫点相结合,并配备办公用房、计算机、打印机、交通和通讯工具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采样、取证、快速检疫诊断仪器等检疫工具,改进检疫手段,增加检疫项目,提高检疫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3]。
2.4 完善制度,构筑产地检疫的长效机制
为使产地检疫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变,就必须制定适合当地推行和操作性强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制度,以制度规范检疫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与责任,使广大检疫员做到履行职责、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二是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要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加大考核力度,实行奖惩制度。三是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推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经常性组织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检疫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检疫工作良性发展[3]。
2.5 强化监管,促进产地检疫深入开展
在宣传到位的基础上,从动物饲养、销售、运输、屠宰等四个环节入手,强化督导督察,严防出现漏检或逃避检疫现象。一是强化对动物饲养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养殖场监管的作用,通过巡查监管,了解养殖场动物疫病免疫、耳标佩戴、重大疫病防控情况,通过日常了解及时掌握疫病流行情况和动物健康状况。二是强化市场交易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查证验物制度,凡没有佩戴免疫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不准进入市场交易。三要强化运输过程的监管,对无检疫合格证明、无车辆消毒证明、无动物免疫耳标的动物禁止运输,一旦在道路检查站查到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并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四要强化屠宰场点的监管。凡进入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必须有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家畜佩戴耳标。对不符合屠宰要求的动物一律不得屠宰,以确保产地检疫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配合屠宰管理部门加大对私屠滥宰现象的查处力度,执行定点屠宰制度,规范屠宰行为。
2.6 全程监控,提高产地检疫的准确度
目前,我们的产地检疫工作还仅仅停留在动物出栏前临床健康检查的层面上,对整个生长过程的安全与健康检查情况不能完全掌握。随着“瘦肉精事件”的曝光,畜产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产地检疫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展,除了动物疫病的检疫外,还增加了“瘦肉精”等违禁添加药品的检查,这就促使产地检疫不能停留在“眼观、鼻闻、手摸”的初级水平,要在方法上、要求上有所突破[4]。要结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规模饲养场监管,借助动物饲养档案,对动物生长过程中的饲料、饮水、免疫、疫病检测、诊治等情况全程监控,全面掌握群体健康状况。在出栏检疫时,通过查验饲养档案,结合临床检疫,就能开出准确度高的检疫合格证明。通过全程监控,提高产地检疫准确度。
总之,只要坚持采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检疫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综合措施,就一定能促进产地检疫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1]李仲举,黄小合.西吉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09,26(12):14-15.
[2]钟华,关峻岭.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 开拓产地检疫工作新举措[J].中国动物检疫,2009,26(7):8-9.
[3]陈国林.刚察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09(4):70-71.
[4]杨其明.动物产地检疫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畜牧市场,2009(10):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