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时代发展 积极探索创新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民兵组织建设
2011-08-15沈阳警备区司令员
■ 沈阳警备区司令员 袁 昭
近年来,沈阳警备区积极顺应市场经济不断深化、辖区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大胆探索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编兵。今年,新增公有制企业编兵单位百余家、非公有制企业武装部十余个,已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组建民兵高炮、应急和勤务保障分队百余支,编组基干民兵总规模6000余人。编兵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兵员素质得到较大改善,使非公有制企业真正成为民兵组织建设新的增长点。
一、形成军地联建共管合力,着力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民兵工作,涉及部门多,困难矛盾多,协调难度大,必须军地合力,凝聚多方力量,联建共管抓落实。
一是坚持党管武装制度。沈阳市警备区和人武部两级军事机关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人武部主官、乡镇(街道、管委会)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参加的领导组织,严格落实党委议军、书记述职、过军事日、军地联席等多项工作制度,为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建设提供坚强组织领导保证。
二是军事机关主动作为。沈阳警备区和人武部党委认真履行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民兵工作职责。警备区常委分片指导,适时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共同解决;人武部领导多次深入辖区各非公有制企业走访慰问,讲清义务,争取获得企业法人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警备区、人武部牵头,联合工商、税务、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民兵整组工作检查,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民兵组织建设工作综合考评,并与税收、贷款、营业许可登记等方面的利益挂钩,对民兵组织建设落实较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或减免费用奖励;对消极应付或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制裁。通过教育、行政、法律等多法并举手段,不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组织建设落实。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领导思想引导,着力解决“愿意建”的问题
为提高非公有制企业领导对开展民兵组织建设重大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机遇的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做到“愿意建”,沈阳警备区主要采取三个办法进行思想引导:
一是抓时机讲道理。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参加国防教育授课和“一日兵”活动,以“征兵宣传月”为载体,广泛宣传国防法规和国防义务;抓住建军节、“九一八”纪念日等时机,组织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进行观摩座谈,通过面对面地做工作、搞动员,使企业法人代表明晰“抓好民兵工作是责任义务所系,也是发展壮大的机遇”。
二是抓住心态促双赢。遵从有作为、有远见的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从而提升企业竞争软实力的愿望,因势利导,注重安排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参加社会上有影响的重大活动。既完成了急难险重任务,又树立企业良好形象。2008年,沈阳市组织2万名民兵参加奥运安保,其中,15家民营企业出兵1000余人,圆满完成了火炬传递、保交护路等任务,受到了政府表彰,激发了企业编兵出兵的自觉性。
三是抓住典型带全面。针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民兵组织的辐射面有限,需要典型示范、榜样引领的实际,沈阳警备区重视塑造典型、培养典型。着重宣传沈阳金贸医药集团董事长王颖主动建立民兵组织,率先在全省民营企业中成立武装部,多次亲自带领企业民兵完成抢险救灾和重大演习任务的先进事迹;将其推荐为纪念“九一八”活动撞钟手,协调省政府命名该集团为“国防教育基地”。从而使其树立了企业形象,赢得了社会效益,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三、适应非公有制企业运营管理模式,着力解决“怎么建”的问题
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兵组织,必须以“融合式”发展为目标,结合企业规模、效益、技术含量、员工的年龄结构等情况,按照“便于抽调、便于集中、便于活动”的原则进行。沈阳警备区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
一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类型多、经营状况差异大的特点,在编兵单位选择上坚持“三优先、三不建”。将民兵组织优先建立在党团组织健全、经济效益好和军民兼容性较强的企业;一般不建在规模过小、生产经营不稳定和位置偏远的企业。目前,全市近200家编组基干民兵的非公有制企业中,中等规模以上的约占一半以上,基本是经济效益较好的医药化工、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力机械、商业地产等重点企业。
二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规模居多、编兵承受力有限的特点,在编兵规模与编组形式上做到“三尽量、三适当”。沈阳的非公有制企业普遍规模不大,自主经营性强,闲余职工很少。为保证民兵组织建得好、用得上、管得了,沈阳警备区将一个企业的编兵数量基本控制在总员工人数的5%以内,各方面较好的企业比例可适当突破。按照企业生产运营和管理体系,通常以车间班、组为单位成建制编组班、排规模的民兵分队,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在兵员底数不足时再适当向其他单位扩展联编;使民兵干部配备与企业管理干部相一致,只有在企业自身难以选配时才适当采取属地领导模式,由所在街道、乡镇武装部派人集约管理。
三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构成多样、企业间技术含量不一的特点,在编兵对象和编组类型上注重“三为主、三为辅”。选编民兵时,以业务骨干尤其是退伍军人为主,管理及科研人员为辅。在配备民兵干部时,则以党员、团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在确定民兵分队类型时,发挥非公有制企业技术优势,以编组专业技术分队和军兵种保障分队为主,编组应急分队和一般分队为辅。目前,沈阳市非公有制企业编组的各类民兵分队专业对口率较高,建用效果良好。
四是紧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采取“三结合”方式开展活动。即: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文化建设,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结合企业生产计划安排,尽量利用新职工进厂、生产淡季等时机开展民兵基础训练活动;结合企业生产活动需要,广泛开展民兵骨干集训、岗位练兵、行业比武活动,切实提升分队人员能力素质。
四、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组织建设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常态建”的问题
针对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组织建设的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的形势,沈阳警备区注重建立健全抓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组织建设的四项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区分不同情况,建立三种类型的领导关系。对于党组织健全并设有武装机构的企业,由本企业在上级军事机关指导下领导民兵工作;对于党组织不健全的企业,实行“建”、“用”分离,民兵指挥权归属上级人武部;对于没有党组织的企业只编兵,民兵工作则由所在街道、乡镇、开发区党(工)委领导。
二是活动牵引机制。定期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座谈研讨、先进企业建设成果观摩、向非公有制企业授旗等活动。今年,警备区指导沈北新区人武部在几个企业集团建立民兵组织建设先期试点,并组织各区、县(市)分管领导、人武部部长、非公有制企业家代表和1000余名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召开深化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组织建设大会。通过企业家体验军营生活、先进典型介绍经验、法人代表发表倡议、向典型企业授旗、军地领导讲话,使非公有制企业家对履行兵役义务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评比表彰机制。沈阳警备区协调市委、市政府,根据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组织建设、落实编兵和民兵活动开展情况,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支持武装工作“优秀法人代表”、“优秀企业代表”、“优秀民兵代表”等项评比活动,激发了非公有制企业关心和支持民兵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了民兵组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四是经费保障机制。为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政府、军事机关和企业“三结合”的保障体系,沈阳市规定,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在厂内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所在企业承担;参加全市大集中训练及遂行重大任务所需经费,从政府划拨的城市民兵训练费中支出;民兵所需的训练器材、教材及部分装备物资原则上由军事机关统筹,为非公有制企业民兵组织建设提供可靠的经费来源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