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
2011-08-15郝翔宇
郝翔宇,赵 敏
(太原科伟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9)
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外延,增强内涵,提高效益的有效途径。当前,我们既要面对国内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以及人口、资源和环境等多方面的挑战,又要面对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和国际竞争加剧的压力。这些压力与挑战进一步促进了对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的需求。如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让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尽管政府、科技界、企业以及有关的中介机构为此做了很多努力,但现实效果似乎并不如各方面所期待的那样理想,还常会听到诸如“科研脱离企业应用”、“找不着好项目”、“找不着能够接手的企业”等来自企业或科研机构的感叹和抱怨。
1 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体制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还需要一定时间,相关的问题很多,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全都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仅要深化科技体制的改革还可以从一两个重要问题的解决着手,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过程,宏观上可以看成是一个由科技供给系统、转化系统、需求系统和环境系统构成的大系统,其良性运行需要建立健全动力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调控机制。科学技术成果从形成到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科技或经济活动往往要求有不同的目标、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因此它们之间存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分离,这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一种规律。所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要考虑处于成果形成与转化不同环节或单位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着眼点要放在宏观上的整体优化与一体化,而不是微观成果转化的一体化上,如现在提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己搞成果产业化,就不是从整体科技成果转化系统目标出发的,如何将它们的成果转移到下游部门,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不同阶段的单位之间建立起连接供需的桥梁,这才能符合社会劳动分工与协作的要求。在科技成果从研究开发、工程化、生产到市场化过程的不同阶段,政府与市场起着不同的作用。首先,中央与地方政府所起作用不同。越接近成果形成的源头,成果转化强度与速度越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调控力度;越接近成果转化的尽头——市场,地方政府调控力度越要大。其次,市场与非市场因素作用不同。越接近成果形成的源头,成果的转化越依赖于非市场因素作用的强度,如国家创新基础设施、社会创新文化;越接近成果转化的尽头,市场因素作用强度越大,如市场需求、科技型企业队伍。目前国家出台的一些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对上述观点考虑不够,如在有关企业科技行为方面的政策,计划经济色彩仍然比较浓厚,过多地提企业“要”怎么做,而不是将企业置于市场主体地位通过政府行为“鼓励”其怎么做。
2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面临的问题
首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还远未发生根本性转变,为追求短期的GDP增长,依然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产业规模的扩张,这在很大程度上挤出了对创新的需求。其次,高校追求的是对最新知识的吸收、创造和传播,这同现阶段我国产业发展所需的适用性技术有一定差异。同时,在产学研结合的过程中,以应用开发为导向的科研院所并没有和以现代知识创造为主的大学很好地结合起来。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三方而言,知识的创造、技术和开发以及商业化的应用,三者之间的相互脱节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第三,我国在科技计划的部署上,过去比较偏重于单项技术的攻关和研发组织,但实际上应更多地考虑按照产业链整体要求和工程化的方式来组织技术的集成化应用开发。第四,我国科研评价体系存在弊端,导致我国科研活动存在过度功利化的倾向。过多地强调近期的经济效益和成果产出,使大学和研究院所整天围着项目转,疲于应付各种课题申请和检查考核,缺乏主导探索性研究的能力和在持续积累基础之上的连续性创新。第五,我国支持创新的投融资机制还存在缺陷,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前期的投入,成长期的融资,扩张期的信贷投资环节的缺陷,暴露出我国在创新链、资金链和商业链的结合上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使得科研成果很难转化为有商业价值的技术。最后,科研成果转化缺乏中间性的中介服务组织。虽然我国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很多,但专业服务水平特别是能够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成长提供融资方案、商业方案和管理团队支持的中介服务机构还很少。
3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措施
当前,政府应通过加强以科技需求为导向的行为,促进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机制的形成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建立。具体措施如:①制定采购计划,主要依靠国内科技力量和企业单位完成,以科技需求引导科技供给。②政府的采购计划和各种旨在激励科技进步的政策,要与企业和科研单位的科技行为挂钩,尤其是将科技投入行为作为企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从而刺激整个经济界对科技的需要,促使企业自主地提高科技投入,重视科技进步,改善经营者短期的行为。③科技成果转化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风险性事业。没有政府作后盾,没有政府资助,单个个人或企业很难做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政府要引导,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行为上,政府要定位在如何缩短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供给与需要单位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上,激发微观单位的动力,形成外在压力,保持相互的衔接。此外,政治、经济、科技、社会相互结合形成了社会的政治形态、经济形态和科技形态,因而,关于成果转化问题的研究,不能仅仅从科技成果的形成、应用和扩散着手,还需要从由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构成的整体系统出发,并以系统目标优化为总目标进行研究。因此,政策的制定需要从成果转化系统出发,形成体系,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形不成合力。政府要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协调各个部门的政策制定工作,改变科技工作力量分散的状况,以保证政策体系化。综上所述,各级政府只有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结合起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标。探索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道路,才能更有针对性地推动和引导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