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浙江行动”启动
2011-08-15
日前,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为期5年的“森林浙江行动”。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将稳定在61%以上,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18%以上,建成生态公益林4500万亩,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森林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林业经济加快发展、森林资源有效保护、森林文化日益繁荣的目标。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森林和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实施“森林浙江”行动,对于培育发展林业资源,增强固碳和防灾减灾抗灾能力,美化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弘扬生态文明,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全省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仍存在森林地域分布不均、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不高、林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不强等问题,必须加快“森林浙江”建设,加强林业基础和生态建设,科学发展林业经济,促进森林生态、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按照省政府“森林浙江行动”的部署,全省将建设生态公益林4500万亩、重点防护林250万亩,平原区新增林木面积180万亩,新增公路绿化里程3000公里,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万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000平方公里、“三沿五区”坟墓治理30万穴,完成森林抚育经营1000万亩,建设珍贵树种培育基地100万亩、大径材培育基地350万亩,实现森林蓄积量净增5000万立方米以上,林分单位面积蓄积达65立方米/公顷,森林年吸收二氧化碳5400万吨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加快木业、竹业、花卉苗木等林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林业综合园区50个以上、主导产业示范区70个以上、特色精品园180个以上,建设林区道路5万公里,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超2300亿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新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及湿地保护区(小区)20个,保护区、湿地和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重达6.1%。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关注森林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城市30个、森林城镇100个、森林村庄500个。
据了解,《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全省围绕生态经济、节能减排等目标,重点推进11项生态文明专项行动,“森林浙江行动”为其中之一。 (本刊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