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古树焕发勃勃生机
2011-08-15撰文郑荣根章四寿
□撰文/郑荣根章四寿
古树名木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自然界的“活化石”,对研究历史变迁、生物气候、森林生态、植被群落、特色文化、发展旅游、指导林业生产都具有重要意义。龙游县历史悠久,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土壤肥沃,具有生物资源生长的优越条件。龙游人民热爱森林,有着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意识,有在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殿庙四周、水口、墓边栽树的传统习惯。“古、稀、高、大”是龙游古树特色,我们的前人都以村前、路旁有几棵古树而自豪。见到了古树,就想起了长辈,想起了儿时的伙伴。龙游自古都以古树喻人,传诵着教育后人的精神,繁衍生息,永无止境。
龙游县委、县政府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非常重视,2002年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对全县1019棵古树名木进行公示、挂牌保护。为切实把保护管理工作抓到实处,2009年又开展了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县1046株100年以上古树的生存与保护情况,为科学建档、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翔实数据。
古树资源现状及问题
龙游城区辖龙洲、东华两街道,在现存的45株古树中,有国家一级(500年以上)古树6株,二级(300年至499年)古树8株,三级(100年至299年)古树31株,大部分为香樟,均为乡土树种。这也说明这些古树的存在是以自然植被为主,对该区域气候和土壤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然而,古树名木的保护也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群众保护意识薄弱。不少市民对古树名木保护意识不强,认为与己无关,对破坏行为不管不问。因此,古树名木在受到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时,主管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受损树木采取保护措施。还有极少数群众没认识到古树名木的价值,人为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仍然存在。如在树下建房,堆放原料或垃圾,随意建棚搭架,敲钉凿洞,或者摆炉焚香,使树木受到损伤,严重影响古树名木的健康生长。
受经济利益驱动,偷挖、破坏古树现象频生。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绿化苗木价格的逐步攀升,偷挖古树、破坏古树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地农户也常常以枯枝落叶掉于房顶影响居住、危及生命安全等理由而恨及古树的存在,锯其枝丫,伤及树根;有的虽不敢明目张胆地破坏,但碍于古树生长在自家房前屋后,就在树干下堆放杂物、垃圾,古树“自然死亡”后就有理由要求砍伐。而且,村集体又缺乏精力及专项资金的投入,古树生长环境十分恶劣。
管理单位难落实。虽然大部分古树名木隶属集体所有,但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或村干部思想不重视等原因,造成许多古树名木保护缺少具体管理人员、保护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古树名木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许多古树名木被人有意或无意地采枝、剥皮、挖根,甚至砍伐,加上遭受雷击、虫害、火灾等侵害,处境堪忧。
古树保护建议及措施
针对上述现象和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现有古树资源。
加强宣传,形成共识。古树名木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绿色资源,其保护和管理工作仅靠林业系统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林业部门应通过图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加大执法力度。古树名木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要针对目前不同程度存在的破坏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手段,坚决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为古树名木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制定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与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保护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专门的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保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制定具有操作性、可行性的管理制度,确保效果,如处置普遍存在的古树名木附近乱堆、乱放、乱搭建等行为。要明确培土筑坎、护栏保护、病虫害防治、枝叶修剪等保护措施的具体责任人与经费落实等。
资金保障,落实责任。保护管理需要一定的资金,更需要一份责任心。要结合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古树周边环境的改造。县、乡(镇)两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2011年,东华街道官村就投入一定资金,对村中一株有着800年树龄的古樟树进行培土、砌坝工作,大大改善了村容村貌,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