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议答复与事实严重不符将被问责
2011-08-15盛仁
浙江人大 2011年7期
沈阳:建议答复与事实严重不符将被问责
代表建议答复虽好,可就是不按时兑现承诺怎么办?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沈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办法》和《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将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了解,一些涉及民生的代表议案、建议,年年提,反复提,其中一部分确实受条件限制,可还有一部分是被承办单位办成了“半截子工程”。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副主任孟昭贵说,这两个办法的出台,就是要解决过去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重过程轻结果、重满意率轻解决率”问题。问责办法明确规定,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延误代表建议办理时限;办理代表建议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根据问责办法,是否启动问责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而一旦决定启动问责程序,将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有关机构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然后再根据被问责的情节和社会影响程度,市人大常委会将责令办理单位公开向代表道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责将依照《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意见》贯彻执行。
盛 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