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的筹资状况及分析
2011-08-15雷芳
●雷 芳
一、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的筹资状况
(一)内源融资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江西省地处中部地区,作为革命老区长期以来发展滞后,自身积累能力有限,投资环境差,投资回报率低而难以吸收投资,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流出省内,这些因素造成了我省中小民营企业自有资本形成能力较弱。与东部地区相比,没有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也没有国家政策的倾斜。另外,从企业内部环境分析,中小民营企业销售额增长和税前盈利情况不佳的现实因素也削弱了企业自我积累能力。
(二)信贷融资的增长力度弱
我省信贷资金从1999年开始由贷差转为存差,且呈急剧扩大趋势,这说明我省金融机构还存在大量信贷资金未找到投资项目,信贷融资的潜力较大。与中部其他省份相比,我省存差与存款余额的比值高于湖南、湖北、安徽和河南,金融机构的规模相比较小。另一方面,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却因企业规模小而告贷无门。江西省目前在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81387户中小工业企业中,A级以上企业仅占2.5%;BBB级以下企业占96.8%。绝大多数企业为非投资等级。
(三)信用担保作为信贷融资的衍生渠道作用有限
截止2010年6月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注册备案245家,担保资金105.1亿元,上半年共为3574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96.4亿元,在保贷款金额为155.2亿元。但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担保机构成立至今,担保资金尚未到位,无法开展担保业务。全省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社会融资不多,由于我省财力不强,主要靠财政提供担保资金远远不能满足中小民营企业对贷款的需求。目前,江西信用担保机构政出多门,有的归经贸委管理,有的归财政管理,有的归乡镇企业局管理,有的归个私协会管理,还有的归工商联管理。因此,造成各级金融机构对现有担保体系认同度低。往往不愿同信用担保机构分担风险。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也不对信用担保机构开放,而且担保贷款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二、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的筹资状况原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不足
1.中小民营企业经营风险高,财务制度不健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步入成熟期,扩张速度放慢,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生产技术落后和员工素质差的弱点开始显现出来,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以上客观因素导致中小民营企业破产率较高。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制度的不健全,没有合格的财务专业人员,缺乏详细的资产负债与其他财务信息,财务报表过于简单并缺乏可靠性,使银行无法及时有效地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掌握企业的资金状况,加之中小民营企业相互之间的贸易往来大多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没有相关的凭证,这就进一步加大了银行对企业资金监管的难度。
2.中小民营企业信用度低。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信用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已把信用看成是成长发展的关键因素。而中小民营企业信用度较低,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屡禁不止,银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使银行无法有效地监督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使用状况。有些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制造虚假的交易合同、资产证明等,骗取大量的银行贷款,再以不规范的资产评估、资本运作改制、破产等手段逃避银行债务,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损失,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使各商业银行不愿轻易对中小民营企业发放贷款。
3.中小民营企业缺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当前商业银行为降低风险,一般要求企业提供资产作抵押,而江西的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因此,很难具备符合银行提出的抵押贷款条件。至于担保,各商业银行规定,只有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的企业方可提供担保。由于符合担保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很少,使得中小民营企业无法相互担保,而只能寻求大企业来做担保,这就增加了贷款的难度。据统计在被拒绝的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申请中有近70%的拒绝放贷原因,是因为缺乏抵押或担保。
4.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所需支付的利息负担重,间接成本高。由于中小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低,信贷风险大,单笔贷款金额小,获取银行贷款的资金成本率平均比基准利率上浮22.8%,管理成本远高于大企业。此外,贷款的总成本除去需支付的贷款利息的显性成本外,还要支付大量评估抵押和担保等手续费用。据调查,中小民营企业办理抵押资产评估的平均费用率约为0.3%左右,再加上一些商业银行对存款规模不足的企业,还要扣除贷款金额的10%作为保证金存款,更是进一步增加了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成本支出。
(二)银行方面的问题
1.商业银行的信贷考察决策理念还不能适应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目前,商业银行的信贷考察决策主要采用以下四种技术:①财务报表型:银行基于借款者提供的合格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贷款决策。对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的中小民营企业显然不太适合。②抵押担保型:银行基于借款者提供的抵押品的数量、质量来进行贷款决策。对于财力、物力资源有限又缺乏强大“后盾”的中小民营企业也不适合。③信用评分型:银行基于借款者的长期信用记录来测度信贷风险,作出贷款决策。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对企业信用档案积累不足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同样不适用。④关系型:银行基于对借款者长期、多渠道接触所积累的关于企业财务、经营状况、企业行为、信誉等方面的信息综合形成的“良好关系”来进行贷款决策。这种比较适用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而中小民营企业要拥有这种关系则很难。
2.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缺乏以对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服务为重点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融资市场,可谓过剩与短缺并存。一方面,有些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找不到投资项目;另一方面,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却又无法获得其发展所需的资金。中小民营企业迫切需要有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来为它们提供方便、快捷的各种金融服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为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因这些地方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有限,加上受贷款规模存贷比以及单户贷款等限制难以满足广大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以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太少,而且因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3.贷款审批手续繁琐,周期较长,中小民营企业贷一笔数额并不大的款,贷款审批程序和审批层次过多,审批链条过长,少则需10天,多则要半个月以上,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小企业用款一般都讲究时效性、频率性。如有些加工企业,依靠订单生产,在接到订单后,急需贷款支援。但由于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过长,有时达不到订户的要求,因而丧失接单良机。
(三)政府与制度方面的原因
1.政府对中小民营企业管理与支持不够。在搞活中小民营企业的问题上,虽然近年来逐步重视,如增设了一些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问题,鼓励商业银行在县城、大集镇增设分支机构等,但与之配套的优惠政策还比较缺乏,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各种配套措施推出还满足不了需要。地方政府一直关注着地方经济发展。一直努力要求金融机构多为地方经济作贡献。但是对经济主体市场化运作所需的制度环境,如高效的抵押担保制度、维护银行债权的配合机制等,所做的努力相对较少。目前,江西属于不发达地区,政府财力有限,而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担保机构的启动资金偏小,风险补充资金来源单一,而且担保机构的市场运作也有待提高,直接制约了担保能力的发挥。
2.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融资体制不健全。我国的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政府出资较多,而民间资本介入很少。政策性担保机构主要以地方财政、银行等部门组建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主,资金来源较少。目前社会上一些民营性质的专业担保公司只收取借款人的担保手续费,并没有很好地履行担保人应尽的职责。江西省乃至全国迄今尚未设计出针对企业创业阶段的融资体制,缺乏针对企业成长阶段的股权融资体制,中小民营企业的业主基本上是依赖自有资金和向亲友借贷等非常规融资手段取得创业资本。目前江西省的银行对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实行不同的贷款条件,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条件比国有企业严格,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条件比大企业苛刻,这就造成了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对企业经营状况评估的偏差以及严格的融资条件,也是限制中小民营企业间接融资的主要问题。
三、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筹资对策研究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省内金融政策环境
政府推动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将其着眼点放在法规、制度建设上,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和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民营企业筹资瓶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的政策性筹资扶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需要的新业务品种,同时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制定符合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特点和要求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服务;提供信贷援助,如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设立长期低息贷款专项基金或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建立科技型民营企业基金对科技型民营企业进行筹资支持;成立创业基金或直接给民营企业筹资等等。此外,还要尽快完善融资担保机构。
(二)加速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针对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可抵押资产少、信用素质低、抗风险能力小的特点,可通过继续完善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筹资提供坚强的后盾。如可以由政府财政出资组建政府担保基金或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制度,互助性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助性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同时还可以建立一批以中小民营企业自愿出资为主的专业担保公司,来弥补单纯的担保公司的不足,进一步降低担保公司和银行的风险。
(三)加快中小民营企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竞争力
对于江西省中小民营企业而言,进行筹资活动更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切忌盲目筹资,控制好筹资的规模,使债务在企业的承受范围之内,谨慎筹资要求民营企业应保持较低的资产负债率,轻装上阵,低负债经营。江西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发育不良”导致了发展“数额少,数量多而杂”的特点。要改变这种状况,民营企业需根据自身特点,实行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信贷政策,充分发挥自己的“小、灵、活”的优势,利用信息资源,发挥技术市场和产权市场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结构,开发适用的产品和技术,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吸引社会资金的注入,改善财务状况,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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