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声音
2011-08-15
廉政声音
胡锦涛:严惩腐败分子 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胡锦涛强调,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胡锦涛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第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胡锦涛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胡锦涛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是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二是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五是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六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帮助基层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要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体谅基层干部的艰辛,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使他们不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工作业绩。
胡锦涛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各级党委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汪洋:廉政兴党,腐败丧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东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作重要讲话时说,廉洁兴党,腐败丧权。廉洁执政是事关人心向背和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执政党只有廉洁执政,时刻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才能巩固和加强执政地位,实现政治上的可持续发展。但在实际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些突出问题及其表现的背后,有些是作风问题,有些是由腐败行为引起的,不把腐败的根子挖出来,从严惩处,就不能根治这些问题,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得不到切实维护,建设幸福广东也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从谈起。
吉炳轩:腐败害人,从内因来说就是欲望太大、太高、太强烈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在主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1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时说,腐败害人,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来说,就是欲望太大、太高、太强烈。这个欲望,有官欲、有名欲、有财欲、有色欲、有食欲、有占有欲等等。古今中外,所有贪腐之人无一不是利欲熏心,为了满足欲望,不择手段地去贪、去争、去敛,最后身败名裂、人财皆空。外因是制度,就是对权力缺乏监督制约。防止腐败和惩治腐败的法令、条文、规定,历朝历代都不少,依法惩处的也不少,但腐败仍很猖獗,贪官污吏也是乐此不疲、不知害怕,重要的一个外因就是监督制约不力,特别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说明有空子在。有了漏洞腐败才能得逞。所以,预防和惩治腐败要从内外两个方面抓起。
郭声琨:“和事佬”作风让小错酿成大错
在不久前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部长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指出,当前干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干部出现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不敢处理,以致小错酿成大错、小案变成大案。他说,从一些典型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干部犯错误,除了自身因素外,都与组织管理不严有关。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负起从严管理干部的责任,始终把党性原则摆在第一位,对不正之风和错误言行要敢于批评和抵制,对矛盾和棘手问题要敢于正视和解决,不当“老好人”,不做“和事佬”,不搞庸俗关系学。
李鸿忠: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指出,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独善其身、遵纪守法,只是对公民的普遍要求。作为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古人说过:“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为官避事平生耻”。领导干部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碰到问题不解决,遇到矛盾绕着走,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保持所谓的“一团和气”,问题就会越积越多,以致影响工作和事业、贻害干部,这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也将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陈美行:防止“带头人”变“寄生虫”,就要“经常体检”
中共江苏省徐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美行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保证基层权力健康运行。村干部是基层权力的“末梢”,是农民的“带头人”,其腐败行为不仅直接伤害群众感情和利益,而且大大降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为了防止“带头人”蜕变成侵害农民利益的“寄生虫”,就要“经常体检”,要让村民对村务和村集体财产管理“有权利说话”,而且“说话有分量”。这样村干部才会有所忌惮,不敢偷梁换柱,不让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沦为村干部个人谋取利益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