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公款支付礼金违规行为应引起高度重视
2011-08-15马建峰
支部建设 2011年24期
■马建峰
·鼓与呼·
农村干部公款支付礼金违规行为应引起高度重视
■马建峰
前不久,在对农村信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少数村干部在参加一些婚宴时多次使用村里的公款作为礼金,具体表现为参加所在乡镇机关及单位(派出所、学校、卫生院等)主要领导的婚丧喜庆事宜等等。村干部在赠送礼金时,往往打着“因工作需要”、“为村集体拉关系”等名义,但实际上,却是“个人感情投资”。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这些村干部家里有婚丧喜庆事宜时,又广发请帖,将所收礼金全部纳入个人腰包。这种用公款支付礼金的行为,实际上是变相私吞公款,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和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用公款之实,联络的却是个人之间的交情,疏远的是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对此种违规违纪行为,应在今后的案件查办中,慎重定性,严肃对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