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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古代的神秘数字

2011-08-15范文静

黑龙江史志 2011年21期
关键词:方位观念数字

张 娜 范文静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 大连 116081)

“神秘数字,是指某些数字除了本身的计算意义外,还兼有某种非数字的性质,它在哲学、宗教、神话、巫术、诗歌、习俗等方面作为结构素反复出现,具有神秘或神圣的蕴含。”(1)神秘数字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不止存在于我国,在其他国家也都早已有之,并且直至今日仍对人们的生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主要的神秘数字

原本只是运算符号的数字一旦被赋予了神秘的观念,这种观念就会具有顽强而持久的传承力量,世代相传,沉淀于传统文化之中,通过各种现象来表现。提到“一”,作为数字的开端,它所表达的不只是简单的数量“一”,还有其他神秘化、抽象化的意义,如“壹”、“太一”(泰一)、“太极”、“混沌”、“道”等。各个国家的神秘数字都深受本国文化的影响而不尽相同,因此既有神秘数字的一般性特征,也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性。在中国,被人们视为神秘数字的有从一到十这十个数,还有十二,二十四,三十六,七十二,一百零八等一些特定的数。

就一般而言,神秘数字主要是十以内的数字,因为它们是人类对数字认识发展的重要阶段,而且因为一开始就同宗教信仰、神话礼仪等事物相联系,所以最早获得了神秘性。正如法国人类学者列维布留尔所说:“被神秘气氛包围着的数,差不多是不超过头十个数的范围,原始民族也只知道这几个数,它们也只是给这几个数起了名称。在已经上升到关于数的抽象概念的民族中间,正是那些形成了最古老的集体表象的一部分的数,才真正能够十分长久地保持着数的真义的神秘力量。”(2)本文探讨的神秘数字,就主要集中在头十个数字。

二、神秘数字的生成原因

神秘数字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本应只属于数学运算中的数字是如何被赋予神秘意义的,这一直是学者们重点研究的问题,其解释也都是各不相同的,“既可用万物有灵论理论解释,也可用巫术理论解释,当然也可用互渗律理论解释。这些理论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3)虽然暂无定论,但很多研究都认同一个观点,即数字产生于古代时人们在对天和地的探索中,因为某些不能做出正确、合理的解释的自然现象感到神秘,由此赋予神秘意义。

古人认识世界的重要方式就是观天察地,通过对最明显的天体——日月星辰的观察,形成了原始的方位坐标,确立了最初的空间观念。那么我们就从对天象进行观察的空间角度出发,对头十个数字神秘性的生成来进行简要介绍。

数字“一”,产生于人类还没有抽象思维的远古时代,数与物只能浑融交织在一起,“一”并不是指代一个事物个体,而是对人或物的整体划分或记忆,是人同自然混为一体的意识的产物。这种混同为一的现象即是源于最早的宇宙观。由此也可以理解世界最初总是被描述为混沌、元气、鸡卵、肉蛋等情形,所象征的就是“一”的那种原始混一的、未分化的浑融状态。

数字“二”,是人类通过日出、日落的自然现象形成了原始的方位坐标,确立了最初的二方位空间观念而得来的感知。在中国原始社会,许多民族是先知道东西方向,后来才有南北方向的知识。这种从太阳的直观运动表象中确立的二方位空间观念带给“二”神秘的含义。

数字“三”,其最早观念或许是日、月、星三光之义,而许慎《说文解字》说:“三,天、地、人之道”。

数字“四”,很可能是原始人空间知觉的四方方位感的产物,是在最初的东西二方向基础上加上后来的南北二方向所形成的四方空间意识而得来。此外还有原始人类从日月星辰的运行曲线和天象观察中形成的“天圆地方”的神话宇宙观,更加促进了“四”作为神秘数字的崇拜。

数字“五”,在一个平面内,把周围向外延展的部分划分为四方,自然会产生一种“中间”的意识,即“中方”,那么这第五个方位就由此产生。既然四方空间意识的“四”是具有宇宙意义的数字,那么在其基础上产生的“五”也就成为新的宇宙论的象征性符号。

数字“六”,在四个方位上添加了代表上和下的天、地二方,这就有了六方立体空间的观念。这是从平面空间到立体空间认识的进步。对“六”这种立体空间的认识应该还与太阳崇拜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太阳不仅普照四方,还以其巨大的穿透力,上通天,下达地,光被寰宇,因此获得人们对其的无限尊崇。

数字“七”,是世界性的神秘数字。在中国,对它的感知很可能是源于原始人对北斗七星的认识。通过北斗七星可以辨方向,定季节,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星象。

数字“八”,当起源于大地八方的观念,即东、东南、南、西南、西、西北、北、东北这八个方向。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对八不感兴趣,只有中国、印度、日本等极少数国家对其十分看重。

数字“九”,《黄帝内经·素问·三部九侯论》曰:“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因其为九个自然数的极数而十分神秘。

数字“十”,被视为是太阳运行之道,即太阳(一)升起,带来了黑暗与光明交替的二分宇宙(二)和天、地、人三才并立的三分世界(三),加之其由东而南而西而北的运行规则(四),这一过程的数式恰为1+2+3+4=10,因此“十”也可以被视为太阳之数。

以上只是从天象观察的角度出发,推测这些数字被人们视为神秘的原因。而神秘数字的产生原因其实并不是单一的,是丰富且复杂的,它们的原貌我们暂时还不能确定,在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诸多的因素参入从而导致更多的含义产生。“十个天地之数,个别而言,虽非必狭义的均指言天地,却要可泛指天象地理。例如,一可指太一、太极,或天帝,二指两仪即天地阴阳,三指三才、三辰,四指四方、四极即大地,五指五行、五星,六指六合即宇宙,七指七宿,八指八极、八表、八风,九指九天、九野,十指十日、十干”(4),这些引申形式皆与天地宇宙相关联。

三、神秘数字的现代意义

神秘数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极为丰富的侧面,无论从历史的、哲学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文化心理结构、思维方式角度来对待,对它的研究都会帮助现代人了解古代人民的原始思维,也有助于我们洞悉沉淀于自己意识深处的文化底蕴。而且,深入的认识神秘数字,对于人们透视它们所谓能够祈福避害的作用也有帮助,可以更理性、更客观的判断事情,做出决定。

注释:

(1)叶舒宪、田大宪:《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导言第1页。

(2)《原始思维》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02页。

(3)何柏生:《神秘数字的法文化蕴含》,《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第133页。

(4)杨希枚:《先秦文化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22页。

[1]叶舒宪、田大宪.中国古代神秘数字[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第二版.

[2]刘方.中国古代数字神秘崇拜文化初探[J].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

[3]何柏生.神秘数字的法文化蕴含[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4.

[4]田大宪.中国古代神秘数字的历史生成与研究路径[J].社会科学评论,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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