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头发(上)
2011-08-15北京李洁非
/[北京]李洁非
作 者: 李洁非,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著有文学理论及文学批评集《告别古典主义》《小说学引论》《城市像框》,散文随笔集《袖手清谈》《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翻了一半的书》《不入流者说》《豆腐滋味》《李洁非散文》《书内与书外》《书窗如梦》,中篇小说集《循环游戏》等。
一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①
这支题为“潼关怀古”的《山坡羊》,乃元人张养浩所作。天历二年(1329),“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②。想来,此曲或即张养浩途经潼关,感念交集而就。到任后,他未尝家居,止宿公署,昼出赈饥,晚归祈祷,“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即抚膺痛哭”③。积劳过度加上无尽忧伤,这六旬老者终致不起,短短四个月殉职于任上。就此言,《潼关怀古》或是张养浩一生所作散曲的绝笔。其间,“宫阙万间都做了土”,书尽历史之可悲与不公;紧跟其后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涌自肺腑,撕帛裂云,一吐为千古叹。
但恐怕张养浩亦不能料,时隔三百年,这令他感慨万千的潼关,将再次如火如荼演绎“兴亡”一幕。崇祯十六年(1643)十月初六,“李自成陷潼关,督师尚书孙传庭死之”④。西安门户为之洞开,仅六天,西安告破。翌年正月初一亦即甲申年(1644)元旦,李自成建大顺国,次日发兵,出潼关进军北京。四个月后,从原路败回,再过潼关。当年十二月下旬至翌年(1645)一月中旬,顺清两国集结大军在潼关决战。一月十二日潼关陷落,李自成率部从西安南逃,从此流窜。
一年多内,潼关迭面世变。四过潼关,李自成两番得意,两度失意,潼关都是见证者。他先以“寇”入、以“帝”出,数月后相反,以“帝”入而以“寇”离。在他,此可谓成王败寇、一线之间。但三百年前,为救济饥民而来的张养浩,置身历尽兴亡的潼关,心中只想到三个字:百姓苦。
二
一部二十五史,所述无非兴亡。然而,这字眼之于庶民却可以说没什么关系。兴也好,亡也罢,旧符换新桃,无非你方唱罢我登场。那些忧君之伤、亡国之痛,写满史册,其实都是士夫臣子的情怀,与真正的庶民多半无关。问题在于,修史的能力及权力,握于后者之手,庶民何感何想,后人其实概无所知。而这往往成为盲点,使人不知不觉中以为正史、野史的主题和感情,能够反映时世、代表民心。
那是没有的事。真实的时世、民心怎样?崇祯末,北京流传民谚:“只图今日,不过明朝。”一语双关。又说:“鞑子、流贼到门,我即开城请进。”⑤对于明亡,不悲痛,不眷恋,一言以蔽之,痛痒无关。这朝廷、这国家,不以人民愿望而建,亦不曾就任何事情听取人民意见,人民没有认同感,亡与不亡,干我何事?所以赵士锦才目睹了北京居民如下表现:三月十九日晨,北京全城告破,“至午后,百姓粘‘顺民’二字于帽上,往来奔走如故”⑥。城破前,北京人确实感到恐慌,因为他们不知道是否会大祸临头,等到传来消息“好了好了,不杀人了”,马上恢复平静。“奔走如故”几个字,尽现民众的无动于衷;占领军要求帽上粘“顺民”二字,无非一是表示顺服,二来寓有“大顺子民”之意,对此,大家也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一代王朝轰然倒地,这场巨变,我们在将近四百年后说起,每每还有惊天动地之感,可当时京城民间,竟如此平淡或冷淡,简直像什么也没发生。
无独有偶,清末民初鼎革,人民又有类似表情。当时的启蒙者倍感痛心,叹为“麻木”,从中抽取出国民性。这固然不错,然而想一想两千多年代代兴亡,从来是权力者游戏,无论怎样,百姓所得不过是个“苦”字,那么,怎能不“麻木”,又为何不“麻木”?作为经历甲申之变的人,计六奇把明朝崩解原因归于“各自为心”⑦。这个总结,或者更在点子上。大家心腹不一,成王败寇是你们之间的事,小民操什么心!
三
不但不操心,在北方,朝廷崩解之后的乱世,还被当做短暂的机会加以利用。
虽然同样压榨严重,但因土地瘠薄,气候较差,物产不足,北方百姓生存普遍比南方更难。这也就是为什么暴乱会在北方发展壮大。在中国,加入暴民行列,几乎都是走投无路、万不得已,但凡尚存一点余地,就不致有此决断。换言之,李自成百万之众,仅为最不堪生活的一小部分赤贫之民,这以外,介于一贫如洗与尚可挣扎、能忍与忍无可忍之间,人数更多。他们只需很小的理由,就会回避直接变身为“草寇”。骨子里中国民众都不愿而且惧怕惹事,但这不表示心中不藏着不满与怨恨。所谓“良民”,只产生于幸福、合理的社会;在严重不公平的社会中,本质上没有“良民”。之所以很多人保持着“良民”表象,没有一变而为“暴民”,不过是他们在忍气吞声与铤而走险之间进行着换算,如果得不偿失,大多数人就都选择忍耐。显而易见,忍耐虽苦,却至少性命无虞。
不过,这以某种平衡未曾失去或被打破为前提,比如说统治秩序的存在。在太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有自觉遵守法度的意愿,他们认为,制度不仅对自己形成直接保障,即便其中某些限制,其实也是从反方向体现了自己的利益。相反在劣坏的社会,如果人们尽力不触碰法度,通常不是出于拥戴和主动遵守,而是因为惧怕;一旦不必惧怕,法度便立刻显出可笑和空洞的样子,成为众人亟欲突围的对象。
甲申国变后就出现了这一幕。崇祯死亡消息传开,一夜之间,京畿周遭立即“盗贼横生”。闯军占领北京的后期,军纪失控,抢淫频发,史家多有述载。但实际上,京城并非最乱的地域,真正乱得无法收拾的,是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省的广大乡村。这些地方,一时成为真空,法度荡然;无数介于一贫如洗与尚可挣扎、能忍与忍无可忍之间的民众,有如挣开束缚,趁机大行劫掠。如果说北京城内大顺军队将卒所为,尚属有组织的报复,则广邈乡间的情形,完全是无组织的混乱。平时隐忍压抑的乡民,此时一无所忌,纷纷变身为不曾加入起义军的自发乱民。可以说,在这一刻,没有庶民为崇祯之死如丧考妣,相反,倒被证明根本是一件大快人心之事。
乱民劫掠的对象,主要不是本地富户。后者一般蓄有家丁,庄园也筑有围堡,足以抵挡无组织的自发乱民。同时,中国乡村庞大严密的宗族关系,也发挥了令乱民“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作用。因此,受害者多是因战乱而生的大量逃亡者。这些人中,有不少官吏、儒生和商人,甚至王族,想象中往往携有浮财,是很好的洗劫对象——之所以说“想象中”,是因很多人仓皇而逃,实际已不名一文。
例如边大绶。他最有名的事迹,是崇祯十五年在米脂县令任上,毁李自成祖父、父亲之墓,将骸骨“尽数伐掘”、“聚火烧化”。甲申时,他已回到河北任丘老家,与人“密谋欲兴义师”。四月底,闯军自北京溃退,一股部队出现在任丘,将边大绶捉住,五月初一启程押往太原。在途凡七日,清兵追击迫近,边大绶乘隙逃出。后来他将这段经历记为一文,题“虎口余生纪”⑧。后半部分,记从闯军逃脱后,孤身还家,一路亲睹亲历“土贼”遍地的情形:
遇二乡民持梃,盖抢营者,询余何来。余诡云:“亦搜物者。”舍之而南。余北走不百步许,闻后面喊志,意追者至,停步伺之,则四五伧父(村夫),各执枪棒,围余曰:“汝从贼来耶?”余应曰:“我逃难耳。”索财物,余曰:“赤身财与何藏!”尽上下与之,换破衣二件,仅蔽体。⑨
之后昼伏夜出,白天藏身废弃窑洞,“月出甚高,余始敢出穴,不辨东西,视月所向,攀缘上下。经墟墓涧泽中,磷光萤焰,殊非人境”。沿途讨饭果腹,“凡经由土寇之丛薮处,余已作乞丐形,无阻挠者”。二十天后,终于接近故乡,在肃宁县西柳村遇见一位亲戚,这才换掉乞丐装,并留宿。睡了一夜,“黎明,闻炮声震天,乃土贼为乱,阖乡戒严,傍午始息”。俟其回到家中,已五月二十九日,“计被执时,正满一月”。
边大绶所经历的,在当时北方四省极为普遍。《明季南略》称“遍地皆白棒手与官兵抢夺,实甚于贼”。所谓白棒手,是徒执一棍、到处行劫者。赵士锦四月十四日从东便门逃出北京,与人结伴南还。“至天津十里许,过一村,其居民遥望予同行辈有七十余骑,遂远避高阜上。予等为言,予辈实南下者,非不良人也。”可见情形纷乱如麻,到处有强人出没。这种乱象,过了黄河始有缓减,但整个长江以北,气氛仍极紧张,各乡由士绅出面组织民团,护村巡寨。这些民兵神经紧绷,常有过激反应,赵士锦写道:“泰州城外,乡兵防御甚严。舟至即刀棘相向,奸与良弗辨也。”同行者居然有两人因此命丧黄泉,赵士锦本人腰部受重伤,强撑回到常熟家中,养伤百日始愈。
每当王朝终末,中国总有一段涣乱时光。其间,除严重的兵燹之厄,也有大量的民众滋扰现象。为什么?并非中国的人性较别处为劣,实在是役抑既深且久,平时无任何管道与途径,两三百年才等来一点点放纵的机会。换言之,王朝解体,便是小民集中宣泄之时。眼下大明的倒掉,遗老孤臣心如刀绞,而在刍荛之夫,却唯觉兴高采烈,因为秩序终于不在,天下终于大乱。这样的时刻,可谓千年一梦,古今所共;直到现代,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糟得很’和‘好得很’”一节,所谈仍是这样的问题:“农民在乡里造反,搅动了绅士们的酣梦。乡里消息传到城里来,城里的绅士立刻大哗。我初到长沙时,会到各方面的人,听到许多的街谈巷议。从中层以上社会至国民党右派,无不一言以蔽之曰:‘糟得很。’”他说:“你若是一个确定了革命观点的人,而且是跑到乡村里去看过一遍的,你必定觉到一种从来未有的痛快。”
四
然而,论证明王朝不得民心,并非本文的题旨。倘若那样,此文几乎可以说纯属多余,因为历来在明末农民暴乱问题上,以此为题旨的文章早就不可胜数。
本文之作,首先与另一个问题有关,亦即我曾经讲过的,明朝之亡,非以甲申年为准——当然,你愿意说它亡过两次,亦无不可:甲申年三月十九日晨,崇祯自缢、北京城破,某种意义上,明朝崩溃了;但是,事后证明这是一次假死,五月初三,随着朱由崧在南京监国,它又活了过来,以完整的国家体系,继续统治国中最大一片区域,直到整整一年后;乙酉年五月二十二日,朱由崧作为俘虏被押回清军占领下的南京,这象征着中国的统治权正式易手,之后在福建、广东、云南以至缅甸,虽仍有明朝残余政权存在,却已是流亡政府,因此明朝之亡的合理界限,应为1645年六月。
本文之论,即从明王朝在北京、南京先后两次解体引出,或许,每个明史爱好者都曾注意到它,并和笔者一样深为困惑:这两次解体所唤起的反应,不论在士大夫阶层,还是民间,差异极其悬殊。本文所谈着重于民间方面。
北京之崩,一般民众的态度大致如前所述。从北京市民“奔走如故”到晋冀鲁豫乡村的“土贼”蜂起,都说明百姓即便不是兴高采烈,至少也与己无关、漠然以对。这还不包括民众如何对待所谓“贼寇”。虽然我读过的史料,几无例外都对闯军采取谩骂、诋毁,其中很多作者的学问、人品,笔者颇存敬意,但他们亦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即“贼寇”们在许多地方为民间所欢迎与追随。虽然很多知识分子的著述避谈这种情形,却仍有踪迹可察。在此,举个比较生动的例子。闯军节节胜利的甲申年三月,路振飞致信张国维:
承问敝乡事,言之愤郁。敝乡愚民疾视长上,编歌捏谣,伫望贼来,若谓其实行假仁假义也者。三月九日,伪官孙某到,诱士民飏去,温言抚谕,共信为真。士民但求赊死,不顾孔孟道义,不顾祖宗德泽,并不顾一身节义,相率迎贼。
他所谓“敝乡”,是河北曲周县。从所述中,我们见该地人民盼闯军之切,从“编歌捏谣,伫望贼来”,到“相率迎贼”,宛然如绘。相反的,亦能想见明王朝怎样尽失民心。言及此,路振飞用了“愤郁”一词,既生气又郁闷,有羞于提及之感。在他看来,一是因为民“愚”,二是闯军“实行假仁假义”。然而,如果假仁假义都能博民欢心,岂不说明朝廷连假仁假义也没有么?
曲周民众的表现,在北方应该很有代表性。我迄今所阅史料,未见北方诸省民众主动抵抗闯军的记录。无论《保定城守纪略》还是《榆林城守纪略》,都没有民众的身影。《守汴日志》中有,但要么为官府胁迫:“二十五日丙寅,下令民间有男子一人不上城者斩。”要么以利诱之:“临时雇募壮丁,每次人给钱百文、饼四个。百姓蜂拥愿雇,虽日用数十人,不缺。”此番开封围困,自崇祯十四年二月十二日起,至九月十八日止,“城中白骨山积,断发满地。路绝行人”,最后靠掘黄河解围。
以上是北方的情形。然而,到了南方,或者说长江中下游一带,却有明显区别。
《甲申朝事小记》有篇《桐城事纪》,叙述从崇祯八年到弘光元年这十年间,安徽桐城及其左近一些战乱的经过。到这一带横虐的,是张献忠。他从河南杀至淮北的凤、泗,之后继续南下。然而,一开始就不顺利。以往在北方,“所至皆用土著为响导,以故道路曲折,及虚实坚瑕,莫不尽知之,由此势如破竹”。这一贯的经验,在桐城一带居然不灵,当地百姓“无与贼通,城以故获全”。张献忠攻城不下,在城外劫掠一番,引兵西去。西山有位老太太,大概很能干,有些妇女事先齐集她家暂避。渐渐,“流贼”消息迫近,“诸妇女皆惧,啼泣不知所为”:
妪曰:“以吾一人死,而易若等速走,毋啼泣为也!” 因扶杖出,曰“:旦日当于某地觅我。”妪遂至路口。贼寻至,曰:“妪亦知此间有马牛女子乎?”妪曰“:知之。”贼曰“:导我往,不然,且杀。”妪乃前行,群贼随之。妪故纡回,引贼他往。凡数里,不前。贼趣之,妪骂曰:“死贼!吾响者诳若,此间荒僻,非有马牛女子也。”贼怒,拔刀刺妪而去。当妪之诱贼去也,妪家妇女尽奔入深谷林薄,皆免。转日,人们按老太太预先所说地点,果然找到她,初尚能言语,抬到家,就死了。在龙山,居民拆毁河桥,以阻农民军。张部捉得一男子,命其修桥,说:“修好免死。”男子回答:“我倒能活命,可大家却活不成了。”拒绝,被杀。在潜山,官军与张献忠大战,旷日持久,“军中食尽”,派人到集市上求援:
“官兵围贼,贼且败矣。军中不暇作食,县人当速济之。”于是人家各炊熟米麦数百余车,募壮士强弓劲弩护入军中。军中既得饱食,而县人夜持火炬,鸣金鼓,出西门,取山径噪而前。贼疑救兵且至,遂解围去。
张献忠在皖鄂之间东游西荡,来了走,走了又来,折腾七八年,始终得不到民众支持。上面几个故事,民众对张献忠是排拒的,斗智斗勇,对官军却搞“支前”活动,还用“麻雀战”骚扰张献忠——较诸李自成在北方所得民众的对待,真可谓天悬地殊。
南北民众立场形同冰炭,什么原因?不妨思考一番,我们俟后讨论。作为背景材料,这里先交代一下:桐城居深山,方百余里,在明清两代有“文献名邦”之称。明季左光斗、方以智、光时亨,清初张廷玉(《明史》总裁)、戴名世(著名文字狱“南山集案”事主)等名臣硕学,俱出该地;康、雍、乾间,桐城更以“三祖”方苞、刘大魁、姚鼐,被尊一代文薮。
五
是否意味着,南方民众拥护与爱戴朝廷呢?非也。朝政陋劣、官奸吏滑、师如虎狼,这些都是不分南北的。王朝种种弊窳,北方有的,南方一点也不少。如果北方民众满怀厌憎,南方民众也没任何理由感到喜欢。东南赋税之重,我们另有论说,这里且从另外一方面了解南方民众的苦痛。
我们借桐城一支官军,略觇其情,其为罗九武所部。由它的表现,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官军在残虐居民上,是怎样不让“流贼”。戊寅年(1638)十月,张献忠再围桐城,城内守军即罗九武部。到十二月,城中食匮,“多饿死,或割死人肉以为食”。纵当此时,城内官军仍不中断“入人家劫掠”,“十百为群,横县中”。这时,典史张士节出面召集“少年数百”,说:“贼乱于外,兵乱于内,一县中如困汤火。今吾与若等溃围力战,或以是激励三军之士,而少纾贼祸。”他要率这几百青年,组成敢死队,出城杀敌,冀能以此激励官军士气,转变“贼乱于外,兵乱于内”的态势。“少年皆从之,于是歃血祭纛,每夜出袭贼,断贼头,夺其马牛及其粮食”,颇为成功。不料,战罢回城“,皖兵辄要劫之于路,而谓所杀者皆官兵,于是少年皆逃散,不敢复杀贼”。后来,张献忠又引兵他去,桐城因解围,而这居然被罗九武引为己功,“自以城守功高,骄悍不可法度治,时时劫掠居民”。人民不堪,诉于地方官张亮。张亮是正派人,是非分明,“右民而左兵”,于是“兵皆怨,相谋作乱”。桐城的灯会很有传统,癸未年(1643)元宵节,罗九武假装好意,以“逆贼远遁”“、以示休息”,提议准许民众放灯“,固请之”,县官也就同意了。“居数日,军民皆送灯公堂,兵忽乱,驱民尽击之。”显然这是策划好的恶作剧,向县官当面示威,以报复后者胆敢向着百姓。这样,“桐人苦兵之扰也,纷纷渡江而南,张亮恐邑空虚难守,禁之不能止”。罗九武并不因此稍敛,“自谓城守功高,桐之子女玉帛相随入两营者,不可胜计”。福王立于南京后,罗九武升了官,“乘中外危疑,益肆剽掠无忌”。乙酉年(1645)四月,左良玉东犯“,安庆戒严,罗九武等乘间遂掠仓库”;四月八日夜,罗九武在桐城“命其兵作乱,大掠三日乃止。十七日,分兵入西乡焚掠。又数日,分兵入东乡、南乡、北乡焚掠。少妇幼女男子,被掳者凡五六千人,相号于道”。直到清兵打下桐城,此害方除“:散其所部兵。凡所掠子女,俱令释去。”“斩九武等于市。”
说起来,明季动乱,最大受益者便是挟武自重的军人。他们由人民所纳赋税供养,所为却未必是护卫人民,相反往往借乱滋事,剥夺抢拿,无所不至。所以很多稗史中,记述者都慨叹兵贼等同。
李自成进军北京引发的大溃退,四月间达到高潮。其中最具震动性的,是总兵高杰南逃。之所以震动极大,有两个原因:第一,这支军队规模庞大,据说达四十万之众,且作风剽悍,破坏性非寻常可比;第二,高杰部逃至南方后,意欲占据扬州,由此以及一些阴差阳错的缘故,导致军民激烈冲突,酿成严重流血事件。
因时局极乱,高杰军抵南方的具体时间,诸史不甚了了,唯《爝火录》明确记为四月初六:
初六日癸亥……总兵高杰,率其部下李成栋、杨绳武等十三总兵、四十万众渡河,大掠晋中,鼓行南下,邳、泗之间惊曰:“高兵至矣!”居人夺魄。颍守将张上仪发巨炮遮击之,始却。随后行止未详,据《国榷》,四月二十七日马士英为扶立福王,“征总兵黄得功、刘良佐、高杰等联舟南下”,则高杰当于此时军次扬州附近。五月九日,朱由崧在南京以监国身份入居大内,第二天,高杰即动手取扬州:
总兵高杰兵欲入扬州,士民不纳,遂恣攻掠,城外庐舍俱空,江南北大震。
高杰横暴,固因本人及所部起自草莽,漫无军纪,然而也明显与定策、迎立过程中朱由崧的借重有关,刘宗周《再陈谢悃疏》就直言不讳:“陛下又挟镇臣以为藩,宁负百姓,而不敢失诸镇之心。”皇上既有此心态,高杰等自然感到无论如何,都不在话下。
高杰欲取扬州,与抗敌无关,与剿寇无关,跟任何军事原因通通无关,而与两点有关:一、安顿家小。对此,高杰本意是过江,而非占据扬州:“总兵高杰大掠江北,声言欲送家眷安顿江南,约刘泽清刻日渡江。”朝廷闻讯,“勉以大义,而江南辇毂重地,不便安插家口”。于是转以扬州为目标,“以繁富争之”。二、军阀间负气。此由著名的“设四藩”而起,五月十三日,史可法上《议设四藩疏》,提出“其一淮徐,其一扬滁,其一凤泗,其一庐六”的规划,但几天后,十七日史可法又上《四不可无疏》,“四藩”规划变了,变成“淮海”(刘泽清)、“徐泗”(高杰)、“凤寿”(刘良佐)、“滁和”(黄得功),原方案内的扬州消失,变成“督师应屯驻扬州,居中遣调。这个变动的秘密在于,五月十三日规划里“黄得功分地扬州”,高杰、刘泽清都不满,内讧一触即发,“时得功兵至天长,高、刘整师应敌”,此外还有李栖凤、张文昌两支部队,也摩拳擦掌。职是之故,扬州被从“四藩”范围抹掉,改为史可法的督师驻地。
“扬州居天下膏腴”,“子女瑰宝累万万”,繁华程度,当世罕匹,这仅格局上即可看出。它很特别地有新、旧两城。新城之辟,纯因商贸、娱乐业极盛,规模巨大,旧城容不下,犹如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后今天许多大城市所创建的各种新区。《甲申朝事小记》称新城为“肆卖区”,亦即以经营为主的非居住性质的专门商业区。这种只为商业而形成的城区,不像古代城市一般兼具军事功能,城防设施应该较弱抑或未设防。所以高杰兵至,才能够畅通无碍地大行抢掠,“庐舍焚掠殆尽”。起初扬州人“厚犒之”,希能令彼退兵,但“不去”,由此扬人关闭市场、退入旧城、登城死守。高杰兵于是被激怒,暴行滔天,有说其“得城内百姓则杀之,若居城外者,截其右手,杀人甚众”,有说“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五月二十二日,发生最严重的事态,进士、新授兵部职方司主事郑元勋出城至高杰军营充当调解,返回时,被守城民众疑为高杰奸细,“猝碎其首,脔割之殆尽”,“仅存遗骨数寸”。二十六日,已至扬州的史可法与高杰达成协议,“将杰兵移驻瓜州”(瓜洲,今扬州邗江区,时辖于江都县),事件遂以此解决。
以上简述其经过,实际上,事件内容颇为复杂。
第一,高杰欲入扬州,出于个人小算盘不假,但名正言顺、手续完备——是“奉旨”而来。五月二十三日他在给朝廷的奏疏中称:“奉旨分防扬、仪,人人登陴罢市,抚道(地方官)不出。”此亦获证于史可法:“镇臣高杰之兵奉旨驻扬,扬人坚不肯纳。”我们前面曾说,五月十三日提出了“四藩”方案,五月十七日又加以修正,最终决定史可法开府扬州;现在看来,这当中似乎还有一次调整,即曾决定将扬州拨与高杰为驻地。如此,则高杰欲入扬州非但不是徇私擅行,倒属于执行命令和公务。自高杰方面言,阻其入城,类同叛乱;予以攻打,师出有名。
第二,关于高杰部在扬州的焚杀,据史可法就郑元勋被害所上之《悍民惨杀乡绅疏》云:“初到之时不无骚扰”,系其先头部队所为,高杰本人时尚未至,“及镇臣既至,取犯兵而斩以徇,日不下十数人”,整治颇严。此亦证于《甲申朝事小记》郑元勋传“:入杰营,晓以大义,且责其剽掠状。杰为心折,好慰元勋曰:‘前事特副将杨成为之耳。’出禁令退舍(退还民居),且诛杨成。”郑元勋返回城里之为乱民所杀,即因其转告高杰话语时,人们将“诛杨成”误为“诛扬城”,一时激愤而哗。
第三,此事与罗九武之在桐城有所不同。高杰部犯有众多暴行无疑,而扬州民众亦非单纯受害者。万元吉从南京前往扬州路上,“兵民构祸,寸步皆阻。扬州民尤甚”,“兵与民相杀,民又与兵相杀”。史可法也提到,扬州百姓“日于河边草际取零兵而杀之,因是结衅愈深,竟不可解”。
第四,郑元勋被害,凸显事件中民众并非“绝对无辜”。郑氏乃徽州歙县人,客居扬州,急公好义,勇于担当。他因与高杰曾有一面之交,此时挺身而出:“事急矣!吾不惜此身以排乡人之难。”而单骑造杰。其时,情实不可测,家僮阻之,郑氏叱而坚往。至则果然说动高杰,高杰“敛兵五里外”,表示:扬州四周还有很多其他部队(“七大将士”),均因缺饷而挨饿,“岂独蒙恶声乎?遣骑询之,果吾兵,当尽诛以谢。他人非吾责也”。保证管好自己部下。郑元勋拿到高杰的保证书,“急走城上,集公府讼言之。或扣马止之,勿听”。人们先入为主,认定他是高杰同党,根本不听他说些什么,“露刃围之数重,顷刻刃起,遂及于难”。事后,扬人亦悔郑氏之冤,而将其神化:“自后,扬人常夜见公于城上,峨冠绯袍,指挥而过,若天神然。”
第五,高杰部先前在淮北的劣迹,经传闻而放大,扬州民众多少有耳食之嫌。彼此尚未谋面,成见已铸,势不两立。例如,五月初七扬州士绅王傅龙奏道:“东省(山东)附逆,河北悉为贼有,淮、扬人自为守。不意贼警未至,而高兵先乱。自杰渡河掠徐,至泗、至扬,四厢之民,何啻百万,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这里面有事实,但未必尽属事实。所以,史可法关于扬州冲突总结了三条:“扬人惟利兵去,各兵惟愿驻扬,而好事者遂造为不根之言。”扬州人坚决不肯驻军,各军偏偏又都愿驻于扬州——针尖麦芒,遂成胶着,而各种恐怖传闻则在当中起着催化发酵作用。
这一事件,粗看是非分明(官军荼毒民众),细看又有些含混。暴行仅出于高杰手下一部分将士,而其统帅可能并不知情,有些暴行可能来自其他部队但账却都算在高杰部的头上,民众也有暴力表现且反应过激、拒绝调解,同时从高杰乃“奉旨”驻防角度言,扬人所为反而“不合法”。然而,是非在此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扬州冲突表明,人民对朝廷不信任、拒绝和抵制。实际上,这就是一次民间自发抵制朝廷的事件。
扬州人民明明知道高杰入扬州系有旨意,是朝廷正式决定,这一点,高杰本人应曾向城内明示,首辅史可法也一再加以证实。由此可见,民众所拒绝的不单是高杰,实际矛头最终针对朝廷。朝廷派高杰驻军,冠冕堂皇的说法当然是抵御虏寇、守护扬城,而民众的坚拒,无异乎否认这种可能性,无异乎公开指出朝廷及其军队根本不会保护民众。他们宁愿相信和依靠自己,自行担负守卫任务,也不愿引狼入室、开门揖盗——在他们眼里,如今朝廷之于虏寇实无分别。朝廷派去调查的兵部员外郎万元吉发回报告,称:
扬州、临淮、六合,所在兵民相角。兵素少纪律,民更近乖张。一城之隔,民以兵为贼,兵以民为叛,环攻弗释。
他的描述比较客观,双方各有责任。在军队一方“,素少纪律”是事实,是事态导火索;在民众一方,明明有圣旨却拒不奉照,亦属“乖张”。“一城之隔”四字,特别生动地揭示了彼此认识上的睽隔:城墙之内,“民以兵为贼”;城墙以外“,兵以民为叛”。中间只一道墙,立场竟如隔天渊,根本无解(“弗释”)。关于兵民敌对情绪,万元吉在另一奏疏中,分析荆襄(左良玉防地)、江北(“四镇”防地)两地前景时,指出:
两处兵民积怒深怨,民必争迎贼以报兵,兵更退疑民而进畏贼,恐将士之在上游者却而趋下,在北岸者急而渡南,金陵武备单弱,何以当此。
一年后,当左良玉起事时,这两点几乎全被言中。
“一墙之隔”而其心各异的情形,表现为兵民嫌怨,内里则是民间社会与朝廷已经脱节。不难认定,扬州冲突实质在民众对朝廷信任全失,乃至欲与现政权相切割,而萌发出类乎于自治的意识。
六
南方民众的离心离德,扬州冲突是一次集中表现,小于此规模的,尚有许多事例。
我们且据文秉《甲乙事案》,以甲申国变至弘光被执为时间段,从中摘录一些例子。
甲申四月二十八日,凤阳总督马士英部“将庄朝阳行劫单县,为民所杀”。五月十一日,马士英标兵在淮安西门外焚劫,当地“义师”(民众自发武装)逮其三十多人。同日,苏州士民焚掠在北降臣项煜、汤有庆、钱位坤、宋学显等四家,常熟焚掠时敏家,海盐焚掠陈之遴家。六月初十,广昌伯、四镇之一刘良佐,报告朝廷:“臣开镇临淮,士民张羽民等不服。”临淮民众则反诉:“叛镇环攻,生灵涂炭。”情形与扬州一样,唯事态较小。八月中旬,浙江东阳民变,波及义乌、汤溪等地;起因系官府不公,至“哄然沸乱”,浙江巡抚左光先派兵镇压,“诸民各保乡寨拒敌”。八月下旬,芜湖民抢税银,主事陈道晖上奏:“抄关税银,被贼入署掠尽。”乙酉年二月,浙江巡按“纵奴强掠市钱,民为罢市”。此人曾当马士英问“饷从何出”时,答以“搜刮可办”,至此践其所言,致杭州罢市。四月,贵州籍明军在徽州“肆行劫掠”,“土人汪爵率众御之,杀其首恶数人”,朝廷“命擒爵抵罪”。五月十二日,弘光皇帝、马士英、阮大铖先后逃离南京后,“百姓乱,拥入内宫,抢掠御用物件,遗落街衢”;又,“百姓千余人”擒辅臣王铎,“群殴之”,“须发皆尽”;将马士英与其子宅邸“焚毁一空”“,次掠阮大铖、杨维垣家。五月二十五日,朱由崧押回南京,“帝坐小轿入城”,“夹路百姓唾骂”,“有投瓦砾者”,不得民心至此。
他著亦各有记载。如《爝火录》卷二记,甲申年五月,“苏州枫桥一带,米牙斛脚千群,推官倪长玕部署之,练充乡兵,防守浒墅,驯其骄悍,消丛聚”。米牙,即米行;斛脚,乃米行脚夫,在最底层,迹近所谓“流氓无产者”,且群体特征突出,极易“丛聚”。至今苏州倪家弄口猛将堂东墙,存有《奉宪禁斛脚多勒陋弊碑记》,康熙三十一年(1692)八月立,文字多剥蚀,然自碑名中“多勒陋弊”四字,可略知其意而领略“斛脚”之“骄悍”。倪长玕用组成乡兵的办法,来消除为乱的潜质。不久倪长玕他任,接替者另搞一套,致“斛脚”们“遂相聚思乱,民皆逃徙,势甚岌岌”,上级只好仍让倪长玕管事,后者“晓以大义散解之,一境始安”。又如《平寇志》记,乙酉年二月,福建汀州民变,由浑名“阎王猪婆”的人领头,“盘踞芜子湖,劫掠横行”。巡抚张肯堂派宁化知县于华玉招抚,“既往,贼横,几不免”。不过,于华玉仍设法予以说服,带着几百人回来。张肯堂将其改编,“命华玉率之勤王”,但走到浙东就“各散去”。
七
考诸以上,我们发现南北民心应无不同。说起来,南北百姓,皆苦,各有所苦。曩者多以为南方自然条件好,物产丰盈,日子较北方好过。客观而言,确有此差别。然而却有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北方贫瘠,生存倍艰,不过要看到,北方民众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较南方轻很多。黄宗羲说“今天下之财赋出于江南”,因为意在强调,不免稍微有点过甚其词。但明朝虽不至于“天下财赋”尽出东南,说其泰半落于这一地域的人民肩上,则肯定是不错的。那条大运河为何是明朝生命线?即因赖此东南钱粮才源源北上,为北方输血。如将北京比为明朝心脏,大运河便是使它维持搏动的血管。自朱棣迁都北京以来,大运河从东南疯狂吸血两百余年,每位东南百姓一年劳作的果实,“解运至于京师者十有九”。东南人民除了贡献粮食、盐、棉花、丝织和库银,甚至要从收到运一条龙负责到底。例如贯穿整个明朝、苏松常嘉湖五府承担的“白粮”,不仅“全征本色”,且“民收民解”,费用惊人,沿途要受各关津闸坝官吏的勒索,支付纤夫费用,支付特殊情况下的临时转运、赁屋等费,经常遭到各地流氓地头蛇劫夺与敲诈,赶上恶劣气候也会造成额外损失……不一而足。最终加以核算,我们来看一位学者的研究:
史称万历年间吴江县“大率费米六石有余,始完正米一石”。崇祯年间的官方报告,亦指出每船自起解至制销需“费至一千五百两”,平均每石费用为三两,按当时法定的一般粮价折算约为六石左右。如果再把解户因途中漂损而赔纳的部分计算在内,总的费用就更加浩大了。例如万历年间松江府有一位名叫宋宪的解户,因粮解“半遭沉溺,半为歇家侵渔”,一船之使费竟“负官税几二千金”,亦即共亏欠二千两,平均每石耗费高达四两,约折算为八石左右。
可见南方条件虽较北方为佳,而若将沉重负担考虑在内,一般人民的景况也并不宽裕。
对明末北方多处爆发农民起义,史家往往提及极端化年景。如:“岁俭,无所得食,遂群聚为寇。”“崇祯二年,秦大旱,粟腾贵。”“草根木皮尽,人相食。”北方自然条件差,较易遭遇极端化年景,南方一般较少。不过战乱背景下,这种事情也同样在南方出现,辛巳年(1641),张献忠围困下的桐城,便“城中食亦匮,多饿死,或割死人肉以为食”。
但很奇怪的是,大动乱却只从北方涌起。《平寇志》载,短短一二年内,发生在陕西的起义,“其有名目者”(已闯出名头的),即有紫金梁、满天星、蝎子块、老回回……“凡二十四家”,晋、豫两省则有英王、王镇虎、朱温、赵令君……“凡三十八家”,又说“贼尽响河北”,亦即影响遍及河北全境,非以“蜂起”则不足以形容。而南方虽有零星事件,却始终未显燎原之势;相反,以我们前面举到的几例,倒有些虎头蛇尾,草草了事,官府轻易即予摆平。更有甚者,南方民众不仅自己回避揭竿而起,对于南下的造反者,一般不表支持,反而排斥、抵制,乃至与官府、官军联手打击。这跟北方形成鲜明对照,在北方,造反者所到之处都受到迎附,常常里应外合。一过淮河,情形立变,由此以迄东海,州县居民纷纷组建乡兵,严防死守,欲将“贼寇”坚拒门外。前述之桐城民众对张献忠的态度,一目了然。众多史著的叙述表明,李自成、张献忠在南方各地(不仅是荆楚至江浙,也包括四川),都难以聚集在北方的那种“人气”;南方民众与他们的关系即便不是排斥性的,也处在疏离的心理状态。
这岂不有乖“逻辑”?既然南方民众生存也很逼仄,所受压榨或且过之,一样苦大仇深,为何不与北方民众同仇敌忾呢?“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依照阶级斗争学说,似乎解释不通。
但除了阶级斗争,历史或现实也有别的逻辑。民风就是一种可能的解释。一般认为,北人剽悍,南人柔弱。南人缺少北人那种孤注一掷、好勇斗狠的气质,比较懦弱,比较胆小,容易息事宁人。以此性格,不光慎于“举事”,连“从乱”也不大敢。这种“地域之见”,通俗易懂,又似乎总能验之于日常见闻,因而弹此调者历来不少。
事情如截止于乙酉年五月,我们或许只能将原因归结于南人心态及秉性。到那时止,东南民众看上去只是一副忍气吞声、得过且过的样子,面对横征暴敛、侵夺搜刮乃至洗劫焚掠,敢怒不敢言。北方造反者明明已经创造了浓厚的反抗气氛,他们居然也不顺势而动,加入暴动洪流。这不是民风柔弱、胆小怕事,是什么?
然而,我们需要等候历史翻到下一页。
当清兵攻下南京,进而向东南腹地拓展时,出现了令人震撼的情形。这支关外铁骑,从占领北京到向冀、晋、陕、豫、鲁,亦即整个黄河中下游北中国的推进,几乎未遇抵抗。这里的“抵抗”,主要指民众;因为明朝官军势力已在“大顺”扫荡下,基本从这区域绝迹,如果发生抵抗,只能靠当地民众。然而,很少看到这种记录。素来认为是剽悍、尚勇的北中国人,安静、顺利地接受了异族的占领和统治,连推行种族歧视的“薙发”政策时,北方亦是波澜不惊。反而在南方,特别是大家都认为民风软弱的江浙一带,满清却遭遇殊死抵抗,其惨烈、壮烈,两千年来未有。
读明末历史,这是最让人好奇而又困惑的一点。同是中国人,为何南北两地对满清的君临,反应如此悬殊?又为何身体较为孔武、性格也较刚猛的北方民众帖然以从,而从身体到性格都偏于瘦弱的南人,反倒爆发了惊人的抵抗能量?倘执著于民风论,对此或许永远想不通。我后来体会到,事情根本在别的层面,与民风无关。换言之,我们不要把北方民众对满清的普遍顺服,理解为出于怯懦;也不必想着以明末南人奋不顾身为凭据,去将南人柔弱、北人剽悍这历来的看法加以颠倒。从常态讲,南方民风偏软,北方一般较为勇鸷,是客观存在的。明清代际,南北民众对待满清表面看是软硬之分,南人好汉、北人草包,然而见仅及此,抑或满足于作这种结论,实际上是隔靴搔痒,对事情的真正原委一无所知。答案不在这里。(未完待续)
①萧善因选注:《元散曲一百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8页。
②③宋濂等:《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092页。
④张廷玉等:《明史》卷二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33页。
⑤⑦计六奇:《明季北略》,北都崩解情景,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50页。
⑥赵士锦:《甲申纪事》,《甲申纪事(外三种)》,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9页。
⑧收于抱阳生《甲申朝事小记》。另有中国历史研究社编、神州国光社出版之“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题“虎口余生记”,脱误较多,兹依《甲申朝事小记》所载。
⑨⑩边大绶《:虎口余生纪》,抱阳生《甲申朝事小记》,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400页,第400-4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