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狄更斯的信念
2011-08-15美国张惠雯
/[美国]张惠雯
作 者:张惠雯,新加坡《联合早报》专栏作家,现居美国休斯敦。
德国作家伯尔说,查尔斯·狄更斯有一双湿润的眼睛。他如此描绘这双眼睛:既不完全干涩,也不充满泪水,它是湿润的——湿润的拉丁文叫幽默(humor)。这双眼睛的湿润缘于狄更斯仁慈而乐观的天性。尽管他自己早年的遭遇和他所描述的生活都不怎么快乐,但他却被后人誉为“将人类带回欢乐和希望中的明灯”。
最初,狄更斯写了一部《匹克威克外传》,塑造了一个天真、温暖、幽默、善良的小人物,他获得了成功。二十五岁时,他写了第二部小说,打算涉足罪恶的领域,揭开现实的“真相”。这部小说就是《雾都孤儿》。
在狄更斯的时代,浪漫主义、沙龙情调是主流,风雅者普遍对贫寒和罪恶缺乏兴趣。上层人看不到下层人的境况,也不相信他们竟过着悲惨可怕的生活,社会上风行的文学甚至粉饰窘迫和罪恶。狄更斯常常一个人走在伦敦贫穷的街区,用那双眼睛观看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的真实生活。他早已预感到自己的作品将被贬低为粗野不雅,会被优越阶层认为“有伤风化”,但狄更斯认定“真相应该被告知”。
狄更斯不隐恶,但也并非对恶抱有兴趣。他曾多次论及写恶的目的乃是揭示这种生活可悲可憎的真相,去除围绕在罪恶周围的光环和假象,让人引以为戒,并使人们感到仁爱和公正的必要。《雾都孤儿》中对济贫院孤儿遭遇的描述引起了整个伦敦社会的关注,政府对伦敦多个济贫院进行了调查,使得混乱的管理、虐待儿童的状况有所改观。在狄更斯的作品中,他也曾描述监狱、工厂、慈善学校,由于他的小说受到广泛的喜爱,他所揭示的现象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他确实促成了改变。当然,这些改变是看得见的“公正”,还有看不见却更为重要的公正,就是他置于读者心中的“公正”。
如今,在狄更斯时代的“禁忌”已变为我们时代的“时尚”。很多人在写恶,我甚至感到,除了恶我们似乎别无可写了。但写恶的人有了新的嗜好和模式。譬如,把丑恶、痛苦当成一种纯粹的感官“现象”来写,于是,恶和苦的本质变了,变成了一种美学,成了供人欣赏玩味、富有奇特情调的东西。这对那些在堕落中挣扎的人和罪恶的牺牲者来说,不知是安慰还是侮辱。还有一种人嗜好恶,沉浸于最肮脏、最刺激的恶与暴力中,丑恶带给他们的灵感就像血腥味带给鲨鱼兴奋一样,他们会立即敏锐异常、才华横溢,洋洋洒洒地书写黑漆漆、血淋淋的恶。可是,在恶之外,再无其他,没有悲悯之心,没有对美好人性的向往,没有希望。还有一类人把现实主义文学当成粗俗无文的同义词,所以如果他们写底层生活,就把一切下流低级的东西一股脑泼洒在纸上,怎么肮脏怎么写,结果他们没有创造文学作品,而是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垃圾堆。这些垃圾堆的臭味足以把人们的同情心和良好愿望熏跑,却吸引了逐臭的群蝇。而现实主义的大师狄更斯却有完全不同的写作准则,他认为如实描绘的底线是“所言不至于下流刺耳”。他写道:“涉及到生活中堕落可耻的层面时,我尽力避免让哪怕是其中最低下的人物口出污言秽语,这不仅考虑到我们时代的教养,也是我个人的口味使然。与其让人物的言谈举止来证明某种生活的肮脏卑劣,我更希望读者能从故事的发展中逐渐得出真实的结论。”这三种书恶者也各有一双观察的眼睛,这眼睛可能是物化了的、非人的,可能是狂热的、冷漠的、尖锐的、干涩的、严酷的,但它绝不会是湿润的。
仅仅说狄更斯是个现实主义者未免太笼统了,因为他不是自然主义式的现实的旁观者和转述者。他笔下的现实乃是受其充沛的情感、人道理想所感染了的现实,寄予着对受苦者最深切的同情,也倾注着他那艺术家的诗意。在《雾都孤儿》的序中,他曾明确表示,这部小说是要证明这样一个道理——“善的美德能够在任何逆境中生存下来,并最终取得胜利。”这种颇有道德色彩的、书恶以扬善的原则在我们当今的一些作家看来可能很土、很过时,但这就是狄更斯的原则,我相信也是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以及鲁迅等人都曾思考并付诸实践的原则,一个虽简单却需要杰出的心灵和才华才能得以实现的原则。因为漠然的心灵不在乎道德、公正和希望,平庸的才华却只会把伟大的道德沦为苍白无力的说教。唯有一支艺术之笔才能把道义化为情感的甘霖滋润人心、净化人性。
在《雾都孤儿》的结尾,狄更斯以叙述者身份动情地向他心爱的人物告别,他写道:“我很想向您描绘他们幸福的生活,分享他们的欢乐。我很想让您看到婚后的萝丝·梅莱迷人的韵致,在那洒满柔和清辉的路上再伴她走一程,看她如何用爱与仁慈照亮与她同行的所有人的心灵……”如此温暖的诗意、抚慰人心的情怀,恐怕在我们今天的写实主义、底层写作中不易找到。
在描写生活的痛苦和悲惨时,狄更斯也尽量以幽默、以人物的美好希冀使之润滑。因为仁慈温厚的他不愿带给读者难忍的刺痛,他希望他们在同情的眼泪中仍能欢笑。由于他的眼睛并非充满泪水,他笔下的主人公也不是一肚子苦水的窝囊之辈。天真的匹克威克四处碰壁却毫不气馁,最后总能脱离困境;小奥立弗会把空碗伸到让他忍饥挨饿的人面前,说“我还要”;年幼的大卫·科波菲尔会厌恶地推开继父摩德斯通的手。这些人物是不屈的,痛苦的遭遇不会成为其沉沦的理由,他们的美德、意志“能在任何逆境中存活下来”。此外,狄更斯还充分利用一个作者的权利,在作品中设置“巧合”,以便把美好的结局给予这些历经磨难的主人公。但他不是通过牵强附会的方式,而是以非凡的艺术才华赋予这些不可能以“说服力”。尼采说:“我们拥有艺术,所以不会被真相击垮。”将不可能化为可能,说服人们去相信理想中的事物,这不正是小说和其他伟大艺术的魔法之一吗?有的作家避开现实,有的作家仅仅有兴趣描摹现实,而查尔斯·狄更斯这样杰出的作家却兼顾现实与理想,他知道他的使命不仅是让读者看到真相,更是带他们前往一个光明的出口,给予他们现实中也许还看不到的希望。
把狄更斯当成罪恶控诉者或是某个阶级的辩护者,这是阶级文艺理论家的自作多情。恻隐之心、同情、为受苦者伸张正义,这是人性,是人对人的感情,不是人对阶级的感情。在狄更斯的小说里,无论穷苦者还是有产阶层,都可能存有邪念、偏见,也同样可能具有最美的品德。他批判上层人的漠然、伪善、闭目塞听,但他也同样批判底层社会的低俗和堕落;下层人中也有赛克斯这样的“十足的恶棍”,上层人中也有梅莱夫人、布朗洛这样善良正直的人。狄更斯的宽容心不允许让他以阶级、财富划分爱憎,他是公正的,他看的是一个个人,而不是什么抽象、冰冷的界线。这种宽容岂是仇富者或嫌贫者所能理解?狄更斯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没有重新规划社会的乌托邦理想,但他有一个立足于现实的、更人性的社会理想。在这个社会中,财产和人的教育、天性的善恶一样有差异,但社会却不乏人道和公正;正直、善良的人会得到报偿,贫苦的人不会孤苦无依地被社会完全抛弃;强者将帮助弱者,富者将接济贫者,人们善待他人、相亲相爱……为阶级理想而写作的作家如今还会有多少人提及?可我毫不怀疑,查尔斯·狄更斯的社会理想两百年后仍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心灵所抱有的理想。
切斯特顿说:“奥利弗·特维斯特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始终是乐观的……他始终相信这个社会是公正的。”运用同样的逻辑,我们可以说,查尔斯·狄更斯是真正伟大的现实主义者,因为他始终是乐观的、怀着希望的。也许他未必相信当时那个社会是公正的,但他希望它是公正的,或者说,他相信人们终有一天会生活在一个公正、仁爱的社会里。
如果我们今天的记者、作家,这些有权对人们发言的人,能多多少少怀着这个信念去工作,我们的社会离这希望就会更近一些,这想法可能很天真,但这就是我的想法。
2011年7月12日于休斯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