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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与公传:一九六六(三)

2011-08-15董学仁

西湖 2011年3期
关键词:军帽红卫兵老舍

董学仁

自传与公传:一九六六(三)

董学仁

反革命的罪行

我大哥当兵时的营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的嫩江县。那里,是山区与平原的过渡地带,北面是大兴安岭,东面是小兴安岭,南面是松花江和嫩江冲积而成的松嫩平原。它的西面是什么,我不知道,因为我大哥的来信里,没有说嫩江县的西面是什么地方,是山岭、河流,还是沼泽、平原。

当然,很多年以后我长大了,可以从书本上知道嫩江县的历史与地理,甚至知道了我大哥未必知道的事情。比如他服役的铁道兵,就在他服役的那几年,恰好是中国最危险的兵种——他们向越南派出了十多万士兵,在靠近前线的地方开凿山洞、修桥筑路,免不了出现伤亡。他们中间的一些人,或者被美国飞机投掷的炸弹击中,或者在自己填装炸药时出了事故,都不能完好地回到故国,回到父母与兄弟身边。我妈一直在苦苦想念她的大儿子,想得她的精神有些失常,想得她的肺部出现空洞,但她绝不会想到,她的大儿子当了铁道兵,差一点遇到真正的危险。

到了1966年,我大哥已经服役三年,按照参军时的说法,应该退役了,想必是由于大量的铁道兵去了遥远的越南,他还要延长两年服役时间。但他很幸运,他当兵的地方在我们国家的北端,而越南战场则在我们国家的南面。我们的国家太大了,它的南北距离与黄河的长度一样,都是五千五百多公里。即使越南需要再多的中国铁道兵,我大哥的部队也轻易不会调往那里。从这一点来说,他的幸运是真实的。

我大哥的来信,每个月至少一封。于是,给他去信,就成了我们家每月至少一次的重要事情。我爹我妈口述,我三哥执笔,写完了还要读一遍,听着没有问题了,再给他寄去。但是有一次,我趴在三哥的肩膀后面看他读信,发现信的最后两三行没有读,很显然是他自己悄悄加上去的。在添加的部分,描述了他对旧军帽的渴望:他的好多同学都有真正的军帽了,而他没有,经常被同学笑话,你大哥还当兵呢,你连个军帽都没有。大哥,你就寄回一个旧军帽吧。

有些岁月一旦过去,就显得特别遥远,恍如梦境。后来的人再有多好的想象力,也想象不出那个时代的中国青年,拥有一顶旧军帽时如何的满心欢喜,如何的骄傲自豪,如何的爱护珍惜,如何的奉为至宝。

头上没有革命军人的帽子,怎么算得上革命青年?

我在前面说到几个亚洲国家的军装,其中包括中国的,是世界上最难看的军装,他们的军帽像一个看不出形状的面包。现在有些后悔了,这样的比喻,很容易伤了几千万中国人的情感。它可是青年人最喜爱的帽子,从1960年代中期,一直到1980年代初期。

女孩子戴军帽时有个讲究,在军帽里垫一团手绢,把帽子的前部高高地顶起来,一排整齐的刘海儿露在前面,两只毛刷样的短辫伸在后面。至于男孩子,用纸折成一个帽圈放到帽子的内沿里,把帽子腾起来,不仅显得身高,还显得精神。

不管女孩子还是男孩子,一年四季几乎都要把军帽戴在头上,哪怕到了寒冬季节,都能看到头戴军帽的青年人,哈着气用手捂住冻红的耳朵,一歪一滑地走在风雪之中。他们洗军帽时还特别小心,不让帽子里面的方形红色印章褪色。如果褪了颜色的话,可就不像真正的军帽,像是民间仿制的了。

他们是戴军帽的一代人,也是抢军帽的一代人。很多人不像我三哥那么幸运,有一个哥哥在部队里当兵,能够寄来真正的军帽。他们的帽子,通常是抢来的,并且戴不上十天半月,又会被别人抢走。

我们那座城市里,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个男孩子走在火车道旁边,身边过来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把他的军帽抢了过去。这时候他发现抢他帽子的人又瘦又小,就拼着力气追赶。当他把军帽夺回来时,发现抢他帽子的人竟然是个女的,就怒气冲冲地把那女孩子强奸了。第二天,他们两人的事情暴露了,男孩子脖子上挂的牌子上写着“强奸被抢犯某某某”,女孩子脖子上挂的牌子上写着“抢劫被奸犯某某某”,一起押上一辆汽车游街示众。幸好那时游街示众的汽车太多,几分钟就有一辆,也就没有太多的人注意他们。

那时中国的汽车不多,大部分都用来游街示众了,所以还是游街示众的汽车太多。另外那些被游街示众的人,年岁比他们大,罪行也比他们严重,脖子上挂的牌都有“反革命”三个字。因为游街示众的组织者,大多是那些青年革命者,他们和他们的最高领袖一样,眼里只有革命和反革命两种人,没有中间派。于是,在他们制定的罪名里,“反革命”这三个字用得最多。例如,杀人就是反革命杀人罪,抢劫就是反革命抢劫罪,盗窃就是反革命盗窃罪,强奸就是反革命强奸罪,等等。那两个挂着“强奸被抢犯某某某”“抢劫被奸犯某某某”的人,他们的罪名算是比较轻的了,可能是他们的牌子上,写不下那么多字。

政府公开审判的犯人,也常常用到“反革命”的罪名。

前些天我在网络上看见一篇精短的文章,幽默与调侃的语气,颇有契诃夫短篇小说的风格。

那篇文章写到,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山路漫漫,大家开始说笑话解闷。既然都是法官,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一位老法官回忆说,他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只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办大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很大,尤其体现在罪名认定上。为了争取正确,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反革命”三字。

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某个村子出了一起奸尸案,搁在现在,当然得定侮辱尸体罪,那时这就属于疑难案件了。法官们讨论了半天,始终没有结论,最后还是承办人突发奇想,拟定了罪名:反革命不讲卫生罪!

文章里写到的另一位法官,也讲了个故事:说个真实案例,是我们1990年代搞案件复查时发现的,也发生在没有《刑法》的年代。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性子,羞愤难当,居然上吊自杀了。出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案子到了法院,怎么定罪又成了问题,有人说该定反革命流氓罪,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那年轻工人只是做梦,并没有真正耍流氓,就算说他耍流氓,也是口头耍流氓。最后,还是法院院长拍了板:反革命梦奸罪,10年!

与他们在一起的一位女法官,也讲了个故事,多少带一些浪漫色彩:有个村子,当年许多知青在此下放。有段时间,女知青们纷纷投诉,说总有人偷看她们洗澡。村里很重视此事,安排民兵和男知青轮流值班,终于破案,原来是村里一个二流子所为。案子到了法院,定罪又成了问题。其间,也有人提议定反革命流氓罪,可人家只是偷窥,没有动手啊。最后,还是一位军代表有见地,想了一个又贴合实际,又浪漫的罪名:反革命偷看青春罪。

免费的旅游者

枕边放着埃利亚斯·卡内蒂的《获救之舌》。我喜欢他那冷静、简略、富有成效的讲述,比如我现在读的这段:

“天寒地冻、寒气袭人的时候,饥肠辘辘的狼群就下山来,向雪橇前的马猛扑过去,撬夫挥舞鞭子,试图把它们赶跑,但这无济于事,得要向它们开枪射击。——他们开枪打死一只狼,把其余的赶跑了。母亲当时心惊胆战,她叙述了这些狼的红色舌头,这些狼当时靠得那么近,以致她过了好些年后还梦见它们。”

读到这里我停住了,想起另一件事,发生在1966年的中国。那一年接近年底,《人民日报》号召正在全国大串联的红卫兵,由乘车改为步行。有些年轻气盛的红卫兵,想重新走一遍当年红军长征的路线,感受革命前辈的艰苦牺牲和胜利豪情。他们举着红旗,踏上人烟绝迹的野岭荒山。他们的一支队伍被饥肠辘辘的狼群包围,一场拼死的厮杀,没有人活下来。

那一年,有个叫井冈山的革命圣地,开了十七个接待站,用了近千名炊事员,先后接待了一百多万年轻的革命者。井冈山还不算荒僻之地,但也有一支红卫兵队伍在深山里迷了路,不知道迷了多久,全都饿死了。还是那座井冈山,大串联时期出现了可怕的流行性脑膜炎,同时有几百个红卫兵染病,让山上笼罩着死亡的气息。据说是因为红卫兵大串联,那年的脑膜炎,是二十世纪中国流行规模最大的一次。

几年前读过一篇当年红卫兵的回忆文章,忘了是在哪本书里读到的。文章里提到他们中的许多人死去了,但是,是一种浪漫的死法。他们走了几个月,再跨过一条河就进入北京,就能见到伟大领袖毛主席。他们的心中盛满胜利的喜悦,走在那座桥上,高唱直冲云霄的战歌,踏着雄壮整齐的步伐,想不到突然引起了共振,整个桥面落入水中,桥上所有的人,都被河里的激流冲走了。那时候所有的落水者,口中喊的不是“救命”,而是“毛主席万岁”!

在读到这篇文章之前的很多年里,我都很羡慕参加革命大串联的红卫兵,甚至他们自己也很羡慕自己,遇上了做梦都梦不到的机会。

在《人民日报》发表《红卫兵不怕远征难》的社论之前,他们都是乘坐火车和长途汽车,到全国各地搞串联的。报纸上、广播里公布了北京发布的通知:全国实行革命大串联,火车汽车一律对红卫兵免费,凭红卫兵组织的介绍信,就可以免费领票。每个城市都开办了红卫兵接待站,管吃管住,招待毛主席请来的小客人。按照中国最高领袖的想法,要开动全国的火车和汽车,请各地的红卫兵代表到北京来,学习北京红卫兵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革命精神,学习北京红卫兵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传统、旧习惯的革命行动,然后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掀起一场新的革命,更大的革命。

那时中国的最高领袖,经过一轮全新的造神运动,已经成为青年革命者的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成为他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当时所有的报纸都这么说,谁也顾不上这后一句话里隐含的语病:全中国只能有这一个红太阳,已经没有用来比较的参照物了,哪里还谈得上最红或者最红最红呢?

在那段时间里,不仅全中国只能有这一个红太阳,全世界也只能有这一个红太阳。我所在的辽宁省,隔着一条鸭绿江就是朝鲜。在鸭绿江两岸,中国和朝鲜都架设了能量巨大的高音喇叭。中国境内的高音喇叭,每天对着朝鲜军民高呼口号:“毛主席是全世界人民心中的红太阳”。朝鲜境内的高音喇叭,对着中国狂热宣传金日成的主体思想。高音喇叭后面的两个国家,都认为各自的领导人才是世界上最正宗的共产主义运动领袖,像太阳一样光芒万丈。

1966年的中国,红太阳的光芒不仅明亮,而且温暖。

从那年夏天开始,每隔半个月左右,伟大领袖毛主席都要接见来自各地的红卫兵小将,先后接见了八九次,总共接见了一千三百万名红卫兵。

对于这些红卫兵来说,开展革命大串联,受到伟大领袖的接见,可以有很多很多的意义,终生难忘。

比如,在北京见到了伟大的革命领袖,让他们激动得哭啊笑啊,脸上滚过了滚烫的眼泪。虽然拥挤在巨大广场上跳起来的一百多万人群之中,虽然远远望去伟大领袖只有一颗黄豆大小,身形也看不清楚,但这毕竟是革命青年感到最幸福的时刻。

比如受到领袖接见之前,红卫兵每人可以领四个煮鸡蛋、四两红烧肉块和半斤馒头。受到领袖接见之后马上庆祝,每人两个白面馒头,一碗猪肉粉条豆角。从出生到长大成人,这几乎是大多数红卫兵吃到的最饱的最好的饭菜,家里过年的时候也吃不到这样奢侈的食物。

再比如,在北京的接见结束以后,他们可以乘车继续在全国开展革命大串联。大多数红卫兵和他们的家庭,一直在贫苦中生存,根本就没有外出旅游的经济条件,忽然间学校停课了,他们能够以革命的名义,免费在全国周游,谁能想到会有这样的幸运?

那一年秋天过去一多半的时候,我三哥也和几个同学一起,参加了这场免费的革命旅游。临走时我妈给了他十多元钱,走了一两个月,回来的时候,差不多都揣了回来。到哪里都免费招待,每天发一斤全国粮票,三角钱的伙食补助,哪里还需要花自己的钱呢?

我三哥也到了北京,见到了伟大领袖,激动地高呼万岁,以致喊哑了嗓子。

离开北京的时候,他和十几万人等在火车站里,等了一天多才登上火车。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由车站发给每人一张车票,赶上哪一趟火车就是哪一趟,火车头面对的方向就是他们要去的方向。那一天我三哥登上的车厢向南开去,没过几站,车上的人就挤满了,全都是串联的红卫兵。行李架上是人,座位下面是人,过道和车厢接头处更是挤满了人,连小小的厕所也挤了五六个。车门根本打不开,要上车的红卫兵小将就从窗子硬往里钻,实在挤不上来,就挡住不让火车开走。车厢里的温度太高,每到一站,车站上的工人用水龙头向车厢里浇水降温,免得里面的人中暑晕倒,让他们能够活着,奔向他们的目的地。

那时候中国的每一趟列车,都严重超员,不堪重负,所以才有了北京报纸发出的号召,让他们由乘车串联改为徒步串联。

生命还给北京

老舍在北京出生时,已经是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那座庞大的城市,老得不能再老,它的记忆模糊一片,甚至想不起来有多少岁月,做过这个国家的首都,并成为敌人首选的攻击目标。它一次次毁于战火,一次次重新修建,用石头,用树木,用橘黄和翠绿的琉璃瓦,用闪闪发亮的铜和黄金,比先前还要富丽堂皇,但是,又能挺得了多久呢?

老舍还没有学会走路,绵延三百年的大清帝国就腐败不堪,被八国联军数量很少的部队攻陷了首都。据说,老舍的父亲是守城士兵,死于保卫北京的战斗。老舍的一篇自传回忆说,八国联军的士兵冲进他家里,把一个箱子扣在他身上,想要闷死他。

如果老舍被杀死了,后来的中华民国,可能就少了一位重要作家,一位与国际文学界有过良好沟通的小说家。二十五岁那年,已是基督徒的老舍,受教会推荐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担任教员。在英国那五年,需要提高英语,他拼命阅读狄更斯和康拉德的小说,于是知道了欧洲小说的结构方式和人物安排,于是照猫画虎开始创作,于是把作品寄回国内发表。

有一年我买到康拉德《黑暗深处》的中译本,读了以后,想到了老舍。康拉德的小说,可不像狄更斯的容易学习。两个人的小说结构都很简单,人物处理都很扁平,但康拉德善于营造小说气氛,比如阴郁、冷漠、残酷等等,比如通篇的环境都使用了象征性的隐喻,其实是作家独特的现代精神指向,没有与他相似的心路历程,没法运用他的小说方式。老舍的小说,还是从狄更斯那里,学到了外在的容易掌握的东西。但是,在当时的中华民国,白话小说刚刚兴起,即使学到欧洲作家的皮毛,也可以成为屈指可数、相当不错的小说家。

老舍四十七岁时,他的小说《骆驼祥子》出了英文版,还在美国成了畅销书,美国政府邀请他访问和讲学一年,他却在美国居住了四年。离开了战乱不息的故国,离开了妻子和儿女,离开了婚外的女友,他有了安逸的时间,小说写作进入极佳状态,一连写了几部让他满意的长篇,又有五六部作品在美国出版。这不仅是写作上的幸运,也是思想上的幸运——能够在比较重要的生命时段,接受了英式民主之后,又感受了美式文明。这样优越的小说家,在使用汉语写作的作家群中,大概只有老舍自己。

据说,回到故国后的1950年代初,老舍还同美国的文化界保持联系,在与美国版权代理人的通信中,他同意加入美国作家协会,同意每年缴纳十五美元会费。这一点是绝对不能公开的。他回到北京时,北京已换了朝代,又一次做了国家的首都(大清帝国之后的中华民国,国都迁往南京去了)。新政权把美国视为最大的敌人,老舍就把关于美国的印象,重新过滤一遍,好的印象收藏起来,不好的印象写成文章,发在当时的报纸上。

我读过他写于1950年的《美国人的苦闷》。看得出来,那些不好的印象,被有意放大了。他接受过基督教义的洗礼,接受过英式民主的熏陶,对他的影响更深的是欧洲作家的人道主义情怀、自由主义思想,但是在1950年以后,所有优秀的影响,都让位于强大的政治干预。

那时候的北京,把革命队伍之外的知识分子和作家艺术家列入资产阶级阵营,从肉体到灵魂的干预,一个人也不放过——检讨与改造,批判与斗争,原罪与惩罚。他们失去了说真话的勇气,也失去了不说话的自由,而他们真正失去的,是知识分子独立的精神,知识分子宝贵的良知,知识分子存在的意义。几十年里,他们的个人品质是高是低的区别,仅仅在于说假话、出卖同类的程度。在这方面,我比较尊重老舍,他在不得不说假话时也要说些假话,但毕竟在当时的中国作家里面,假话说得少,还可能没有出卖过他的同类。

我比较尊重老舍,还因为他的假话,往往说在不重要的地方。

比如,作家们在1950年代的写作必须配合政治,领导出思路,群众出生活,作家出技巧。老舍却避开了疯狂和血腥的经济、政治运动,编写了一部话剧《龙须沟》,歌颂北京新政权治理环境造福人民。北京高兴了,颁给他“人民艺术家”的奖状,那在作家中是唯一的,至高无上,荣耀无比。后来,他悄悄写了一部话剧《茶馆》,还算有水平,还算没有假话,在那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之内,是中国唯一好一些的作品,得以让老舍保留了足够的面子。

再比如他自传中写到的,八国联军把一个箱子扣在他的身上想要闷死他的事情,很可能,也是依照政治要求杜撰出来的,一个不太重要的假话——血肉横飞的战争里,那些外国大兵们,如果想杀死某个一两岁的幼儿,用得着这样复杂的设计吗?我从那个年代走过,知道怎样阅读那个年代的文字。读他自传的这一部分,我能够确认的,仅仅是:他经历了北京的那一次战乱之后,没有死去,仍然活着。

那座老得不能再老的城市,战争年代里不能安宁,和平年代里就能安宁吗?

他是在1966年死去的,六十七岁。那年夏天,北京的青年革命者沿袭了老一辈革命者的观念,把知识分子和作家艺术家都当做政治贱民,当做假想中的敌人。老舍也在被批斗的人群里,遭受疯狂的毒打,浑身上下全是血,脸上也是血,晕倒在地。他仅仅挨过这一场批斗和毒打,第二天投湖自杀了。有人说,那个夏天他的身体特别差,挨打的前一天刚从医院里出来,如果身体好,可能不会自杀。

他的一生里,在北京居住的时间不多,与北京的关系越来越远。但在1949年的年底,他匆忙告别在美国写作的优越时光,回到北京,那年他五十岁,写作最好的年龄之一。那时,他没有预想到北京正在试验中的革命运动,是人类历史上最猛烈的风暴。人和人群的命运,在狂风中飘忽不定,容易被撕碎。

回到生他的北京,像是完成一个约定,不管怎样死去,把生命交还给北京。

被放逐的民族

先说一个故事,关于出租车的故事。

1966年的一天,夜已经深了,一辆出租车正跑在耶路撒冷的街上。出租车司机问他的乘客,是不是听说过有个作家叫什么格农。“你看看这叫什么事,”他惊愕地说,“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突然一下子带我们打进世界决赛。遗憾的是,他最后和一个女人势均力敌。”乘客是位大学生,知道司机说的是阿格农,因为电台一整天都在谈论以色列作家阿格农和瑞典诗人萨克斯,他和她并列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后来大学生乘客下车了,司机打开收音机,电台播放的却是以色列国歌,刚播过几分钟,又插进来播了一次,可见这个国家获得了诺贝尔奖,感到骄傲,热血沸腾。司机也亮开嗓子,跟着唱起叫做《希望之歌》的国歌:“藏于我心深处的,是犹太人的灵魂;朝向东方故国的,是凝望锡安的眼睛。纵然两千年颠沛流离,希望仍未幻去。锡安与耶路撒冷啊,我们会以自由之身重归故里。”他的歌声好像公鸡的鸣叫,把耶路撒冷所有窗子的灯火都唤醒了,醒来的人们涌到窗口,和他一起,唱了一遍遍的国歌。

再说另一个故事,关于两次火灾的故事。

阿格农并不出生在战火连天的耶路撒冷,而是在东欧某个安静祥和的小镇,1888年出生的。但他长大以后,一直觉得自己的出生地是耶路撒冷,是犹太民族几千年前丢失的家园。在十九岁那年,他开始踏上了返乡之路,在漂泊、迁徙的途中,一次他的住处发生火灾,将他珍藏的书籍和所有写作手稿全部焚毁,包括一部刚刚写出的长篇小说。等到他在耶路撒冷定居下来,已经是三十六岁那年。第二次火灾,是他在耶路撒冷住到第五个年头时发生的,由于反对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定居的阿拉伯人发起攻击,炮火太猛烈了,燃起的大火无法扑救,他的住房、图书、手稿又一次毁于一旦。于是,他的读书和写作,不得不重新开始,这多少显出了悲壮的气氛。

我用讲故事的方式,开始对阿格农的描述,当然是受了他的影响。

还有,犹太民族,是个爱讲故事的民族。他们不仅对讲故事有特殊的喜爱,还有特殊的感觉。比如,他们用希伯来文写成《圣经·旧约》和更多的民间传说,精彩无比。

在我读过的阿格农小说里,故事都讲得精彩。有的娓娓道来,有的冷静描述,有的满是绚丽的色彩、奇妙的想象,有的使用曲折的情节、大胆的夸张,以及一环扣一环的结构,精妙的象征和隐喻,呈现出希伯来文学传统中特有的幻想美,也呈现出阿格农对二十世纪现代小说的新贡献。他讲的那些故事,让人很难忘记,其中的现实成分与幻想成分,像水和牛奶融合在一起,还有故事中的现世与来世,也像水和牛奶融合一起,密不可分。在给他颁发诺贝尔奖时,获奖理由的前一半说他具有深刻而独具特色的叙述艺术,在我看来,是指他讲故事时非常优越的表现。

我曾经想过一个十分粗浅的、不算个问题的问题:这个世界上的许多犹太作家,为什么都以讲故事讲得精彩而闻名于世?

这样粗浅的问题,好像不值得深入细致地探究,于是我很快给自己草拟了一个答案:由于他们背井离乡、颠沛流离、到处漂泊的生活——当他们的祖先被驱逐出自己的家园,三千年了,他们满世界流浪,一旦相遇在某个地方,几句寒暄问候完毕,接着讲起的,都是流浪途中亲历的新鲜故事。他们还要继续流浪,讲故事的时间不多,于是,漫长的故事要讲得简洁,平庸的故事要讲得神奇,更重要的一点,无论他们漫游到哪里,就把那个地方讲故事的技巧,融入到自己原有的技巧之中。

那是三千年之久啊,人类唯一不曾停止流浪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没有主权和政府,把他们凝聚在一起的,是他们坚定的犹太教信仰,是他们精彩的生命故事。

为了阅读阿格农,我用超出阅读他作品的时间,沉浸在犹太民族的苦难历史里。我甚至看见,他们漂泊的历史比三千年还要长久。

公元前十七世纪之前,他们的祖先就居住在迦南地,公元前十一世纪大卫统一犹太各部族,建立以色列王国,定都耶路撒冷。

后来他们受到攻击,后来他们离开家园。

公元前四世纪,巴比伦人攻占耶路撒冷,以后又有波斯、希腊、罗马、拜占庭等古国统治这里,犹太人在这一地区逐渐衰落并遭驱逐,散于全球各地。

到了公元后,犹太人的一次大规模起义遭到镇压,罗马帝国将犹太人驱逐出这一地区,为了抹平犹太人与这片土地相连的千年记忆,还将迦南地改为“巴勒斯坦”。这片被称为巴勒斯坦的地方,后来又归阿拉伯人统治了很多世纪。1517年,迦南地或者巴勒斯坦,沦为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省份,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

那时候,在全世界流浪的犹太人之间,兴起了一场回到耶路撒冷的运动。很多人回去了,用他们在世界各地赚到的钱,从阿拉伯人手里,购买祖先居住过的土地,建设自己的村庄和农场。

他们渐渐形成了规模。1922年,受国际联盟委托管辖这块地区的英国,将托管地划分为两部分:东部(现为约旦)为阿拉伯人居住地,西部为犹太居民区。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英国人的托管也该结束了。联合国通过决议,作为犹太居民区的西部地区重新划分,建立两个国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他们分得的土地,大约各占一半,以色列分到的还略多一点儿。1948年5月14日,在英国的托管期结束前一天的子夜,以色列国正式宣布成立。

那时候阿格农六十岁了。他很幸运,他比悲惨流浪了数千年的犹太前辈们幸运。他们那一代人发起的“锡安主义运动”,也叫“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终于有了结果,终于在祖先居住之地,民族宗教诞生之地,恢复了自己的国家。

阿格农的写作,不是这三千年历史的描述,他能够听到的、能够看到的,不过是这个民族一二百年的历程。可是,这一二百年的历史,或者说他出生以后的这段历史,却是三千年民族历史浓缩的精华版。这样一来,他比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民族的作家都更幸运。那是一个观察者、亲历者、写作者很难碰到的写作机遇。

阿格农笔下的人物,为了一个坚定的信念而生存;要做一名犹太人,一名真正的犹太人,必须回到以色列生活。他们将个人幸福置之度外,以换取集体的拯救、全民族的幸福以及普世和平的实现。这样一大批活灵活现的小说人物,串联起犹太人的宗教思想、文化传统、民族意识,于是,在二十世纪小说人物的画廊里,展示着他们特别绚丽的色彩。在给他颁发诺贝尔奖时,获奖理由的后一半,说他描述了犹太民族生命的主题,在我看来,是指他讲故事时非常优越的内容。

身为一位作家,能够描述好他的那个时代,描述好他的那个民族,从而,为人类留下一份在场者详尽的观察记录,就很够分了,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一位学者对我的启发。我忘记了他的姓名和他的国籍,但是牢牢记得他的感叹。他说,二十世纪里世界上有两个民族最为悲惨,一个是犹太民族,一个是中华民族。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会想到德国纳粹对犹太民族的残酷屠杀,会想到这一百年里中国人连绵不断的灾难。

于是我又想到,中国的作家往往在最重要的地方缺席。应该提醒他们,要用深刻而独具特色的叙述艺术,描述中华民族生命的主题。

栏目主持人韩作荣:

长岛的诗,能“将玫瑰/一点点融进血浆里”,才有了时光“深红色的痛”,才有了玫瑰的幸福和忧伤。这是物与人的融合,血与玫瑰深红色的融合;只有爱才使不可能成为可能,诗所创造的幻象,抵达的是艺术和情感的真实。而从“身体里悄悄跑出来的秋天”,“小小的孤山屏住了呼吸”,是人的自然化,也是自然的人化,是“天人合一”的境界。长岛用自己的方式找到了人与自然息息相通的隐秘通道。

叶来的诗,作品充满了动作和画面感以及细节的捕捉,描述的言说,蕴含着声音、色彩和气味,且动静相宜,呈现出日常生活的形态和质感,一位写作者眼中的世界,内心的波动与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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