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化、专业化:高校辅导员队伍和谐发展的理性诉求
2011-08-15黄勇
黄 勇
职业化、专业化:高校辅导员队伍和谐发展的理性诉求
黄 勇
建设一支和谐发展的辅导员队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职业化的制度体系、建立专业化的组织体系和创设有利于职业化、专业化的良好环境是促进辅导员队伍和谐发展的理性诉求。
职业化 专业化 辅导员队伍 和谐发展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课题(编号:2010—1b—075)。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时代的不断发展,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日趋多元化,思想道德、人生价值取向等日趋复杂,但担负教育、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辅导员队伍的发展却存在不和谐的“音符”,如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方向等不和谐。因此,高校要站在时代和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坚持以职业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积极探索辅导员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为高校的和谐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重要保障。
一、建立职业化的制度体系
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是指形成一支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并相对稳定的辅导员队伍。职业化有利于增强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吸引力和职业认同感,从而使辅导员能成就事业,获得社会声誉。
辅导员既要教书,即从事大学生思想教育及其他相关课程的教学,又要育人,即进行大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帮助学生解放思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还要开展科学研究,即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这就要求从业者不仅必须具有一定的学历,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并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经验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才能够取得任职资格,才能达到辅导员的职业要求。
根据工作实绩设立单独的辅导员职称系列,改变他们在与专业教师的竞争中处于科研劣势的实际情况,及时落实职务上的待遇,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设立“副科”、“正科”、“副处”、“正处”辅导员或者“中职”、“副高”、“正高”辅导员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为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发展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辅导员工作成为一门可以长期从事的职业,稳定辅导员队伍。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各高校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培养规划,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同时,积极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教育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创新辅导员培训的内容与模式,形成岗前培训、日常培训、骨干培训、专题培训相结合等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与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就业指导以及辅导员职责、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辅导与培训。
二、建立专业化的组织体系
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就是指专门从事辅导员工作并且具有专门职业性质和特征的队伍。专业化有助于辅导员队伍发展为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者和实践者,符合新时期高校学生工作发展的要求,从而使辅导员把辅导员工作看作是一个可以长期从事的职业。
搭建辅导员工作学科建设是辅导员队伍和谐发展的需要,是高校辅导员队伍逐步走向专业化的必然要求。因此,要针对辅导员工作的领域把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融合创新,形成专门的知识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知识,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提供坚实的基础。
专业的发展离不开专业理论的支撑。辅导员工作的突出特点是实践性强,在工作中需要有专门的理论做支持和指导。但由于辅导员科研背景(专业、职称、学术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很难在省部级课题中立项,关于辅导员工作比较少,政府和各教育科研部门应该考虑为辅导员科研立项创造条件,组成专门的学术研究机构,建设有利于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研究平台,建设专业的交流网站和学术刊物。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 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25%,在校生将达到3000 万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按这一比例,届时全国高校需配备专职辅导员15万人。如此庞大的需求,为设置高校辅导员专业提供了现实依据。
辅导员工作的评价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最终目的是改善辅导员的工作表现,促进辅导员自我提高与进步,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因此,一定要根据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利用较为系统的方法、原理,确保评价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在考核工作中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定性分析和定量考核结合原则、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原则,建立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以学生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创设有利于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别是近两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就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重要批示,各级教育部门相继出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这表明对辅导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但仍须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认识不仅仅是对辅导员队伍圈内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其他师资、管理队伍和社会各界等圈外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辅导员的职业性,由被动适应型向主动创造型转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辅导员的强大合力,从而才能真正优化辅导员队伍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还处于较为低级的阶段,需要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明确职责,积极营造和开拓出有利于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律政策环境。例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应在辅导员培训深造、前途发展、各种待遇上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借鉴律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将资格认定制度引入到辅导员选聘中来制定实施辅导员资格认定办法,持证上岗。随着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辅导员资格认定问题必将由学校逐步过渡到社会,建立全国统一的辅导员资格认定办法和资格证书是应有之义。这需要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保障。因此,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拓宽工作渠道,为辅导员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1]教育部.陈至立委员、周济部长在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Z].教思政[2006]2号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24号令)[N].中国青年报,2006-08-01.
[3]冯刚.论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发展[J].思想教育研究,2007.11.
(黄勇:武汉理工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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