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文化主体间性的生成
2011-08-15皮海兵
皮海兵 肖 昕
试论网络文化主体间性的生成
皮海兵 肖 昕
网络文化一直都是现今学界不可避免的一个热门话题。网络文化为主体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自由和全方位的生存环境,在尽量保证每个主体自由而全面发展和主体间协调合作的基础上,实现整个网络文化空间甚至全社会的协调共同发展。这就需要网络文化主体间性的生成,互文性创作和阅读就是网络文化里一种典型的主体间性。
一、网络文化主体间性
在认识论意义上的革命性,则在于它实现了‘客体’本身的‘主体化’,即认识活动的双方都具有主体性。从现象上看,网络似乎只是把电脑和电脑联为一体,而电脑与电脑之间的联系表现为网上信息的形式,然而,网上的任何信息,都是来自于操纵电脑的主体——人。“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所实现的就不是人(主体)与网(客体)的认识关系,而是人(主体)与人(主体)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双向的互动、互补关系,即一种以互联网为中介的新型的认识关系。”
在以往的社会形态中,一个人主体性的实现往往以危及他人的主体地位为代价,生存竞争使人与人互为工具,互为手段,其结果是客观上每个人都被降低为手段,谁的主体性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马克思曾深刻批判过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异化。
网络文化的出现和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一状况。网络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然距离,也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再呈线性延伸状,而是成网络扩散状,每一主体都与他人进行直接交流,减少了中间环节,拉近了心理距离。”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日益突显。用哲学的术语说就是主体间性的发展是主体性发展的前提之一。
人与网络文化社会的关系是建立在人与人的关系基础上的。网络文化提高了每个人的主体地位,个人面对庞大的网络文化整体将不再是一个弱小的个体,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更加具有自觉性,他将自身的本质赋予网络,使网络文化为了个人而存在,同时将网络文化的本质内化于自身,使自身成为全面的社会主体。在网络文化里,人的主体间性不仅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网络文化的关系中,更体现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中,反思和反省是人与自身发生关系的主要方式。反思是主体对自身理性化的自我认识、自我设计和自我预期。主体反思的对象不仅仅是孤立的自身,还包括与自身相关联的他人、社会、自然等一切事物和行为。反思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最高体现。反省是主体对自身在价值层面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
二、网络文化的互文性
互文性创作和阅读就是网络文化里一种典型的主体间性。克里斯蒂娃在创立互文性这一概念时就明确指出:“互文性的概念代替了主体间性,诗学语言至少可以进行双声阅读。”可见,互文性与主体间性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
网络文化互文性所彰显的主体间性包括多种类型。首先,这种主体间性表现为网络文化文本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主体间性,这是最明显的一种主体间性;其次,表现为读者与文本中艺术形象之间的主体间性。再次,主体间性还表现为通过读者互文性阅读联系起来的古今中外诸多文本作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实质上,互文性编织起一张庞大的主体间性网络,不同互文本的作者、读者、文本形象都是这一网络上的无数网眼。
巴赫金指出,文本是人文科学与人文思维第一实体。每一思想、每一文本都是无法自足的,它天然的要求打通与他人思想、他人文本的联系。互文性——不同文本之间的对话、交流凸现出了不同主体之间的对话、交往关系。因为,“任何文本都有主体、作者(说者、笔者)”每一文本都联系着一个意识与无意识、理性与非理性、个体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独特的主体。网络文化文本的互文性正是不同主体间相互交往、相互对话的主体间性的体现。
从文本的阅读和理解来看,网络文化互文性也体现出强烈的主体间性色彩。文本的阅读,至少涉及两个主体——作者与读者的主体间性。巴赫金提出的“长远时间”概念,认为“即使是过去的含义,即以往世纪的对话中所产生的含义,也从来不是固定的,它们总是在随着对话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变化着……每一含义都有自己复活的节日。”如此一来,就把互文性纳入了时空之中。网络文化主体间性也就不仅限于作者和读者之间,而是遍布于互文性联系起来的所有文本的主体。
三、网络文化创作的主体间性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网络文化创作充分显示了主体间性的存在。较古代而言,以纸介为交往方式的现代性文化,个人表达的欲望更为强烈,对自我中心的表现已经内在地包含着交往式主体间性。网络文化创作的主体间性表明了这样一种看法:主体与世界的关系不是认识论的主客二分的“我-他”关系,而是本体论的“我-你”关系;主体在网络交流中与他者的关系不是“宣谕-聆听”的关系,而是自我与另一个我之间的“交往-对话”的互动关系,是自我主体与其他主体间的平等共在、和谐共存。网络文化文本的实时共享与视窗延异性进一步规约和强化了这种主体间性,是文本间性与主体间性的互为因果共同筑就了网络文化创作的主体艺术美学。
欧阳友权认为,在网络文化空间中,主体的身份在场是辐射的、撒播的,而主体性的出场方式却是互动并陈、向心聚焦的,每一个网络节点的介入都是对主体性的确认和超越,又是间性主体必然的存在方式。链接文本在生成中,每个主体的主体性都是个体独有的,而每个主体性的确立又都是主体间的存在,即主体与主体间的共在“间性主体就是这样形成的”。不同于纸质媒介的一次性书写,网络文化创作的文本不仅是“可读”的,而且是“可写”的,这种文本可以是主体一个人完成,还可以是多个主体互动完成(如“跟帖”)。我们常常在榕树下等文学社区看到一部小说被无数网友续写下去,情节、语言等居然是那么地顺畅与合理。以数字为基质的电子媒介和以电脑为标志的科学技术,正在我们既有的心理世界和物理世界之外,筑构起一个另类空间——网络文化。
这种叙事形成的是一种“延异”(differance)文本,是运用德里达所说的“消解结构”和“解拆在场”的方式,颠覆“中心化”结构模式和“在场的形而上学”。在网络文化空间里,文化文本在递归的窗口中不断被延宕和改变,阅读成为一种没有尽头的游戏,一个没有时间没有顺序没有界限的延异文化空间。读者还可以在阅读之后加上自己的评论,然后转发给他人。一个文化文本在多维延伸、多人续写和改写的过程中,打上了所有介入者的主体烙印,又隐藏了所有人对其加工的痕迹,而成了一个飘荡在网络文化空间的幽灵。欧阳友权总结道,这样的文化文本不仅解构了传统典律性(canonicity)文本的幻想,消除了主体形而上学的霸权,也同时筑就了网络文化创作间性主体的学理基础,提供了主体间性的网络化文化表达范式。
[1] 孙玉祥.“网络时代”与人的存在方式变革[J].求是学刊,2001.1.
[2] 万林艳.网络时代的主体状况[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2.
[3] Julia Kristeva,‘Word,dialogue and novel’in The Kristeva Reader,ed.TorilMoi.Oxford:Basil Blackwell,1986.37.
重庆邮电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编号:k2010-92)。
(皮海兵: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审美文化,传媒美学。肖昕: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动漫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