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街”还是“街市”
2011-08-15樊发稼
樊发稼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市街”还是“街市”
樊发稼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少年小说》2004年第5期在“语文大视野”栏内,载有《“市街”改“街市”的来由》一文(作者邵建新、朱永芳),详摘如下:
九年制义务教材初中语文第一册选了郭沫若一首脍炙人口的新诗《天上的街市》。该诗写于1921年10月24日,最初以总题《诗五首》(另四首是《南风》、《白云》、《新月》、《雨后》)发表在1922年3月《创造》季刊第1卷第1期上,后收入《星空集》。不过当初的诗题是《天上的市街》,有人据此认为中学语文课本上的题目是“沿袭了几十年”的“明显的错误”,其实不然。
把《天上的市街》改为《天上的街市》不是“沿袭了几十年”的“明显的错误”,而是编书者在征得郭沫若本人同意后修改而来。据语文教育家刘国正回忆说,在五十年代初,他随同叶圣陶、吴伯萧、张毕来等先生编写文学课本时,在一次征求教师对初选课文意见的会议上,有一位老师指出,《天上的市街》中的“市街”一词不合乎北京口语的习惯,应该说“街市”。叶老一向主张怎么说就怎么写,而且是虚怀若谷的。他提出可以改,但必须要征求郭老的意见,大家都同意。于是会后备函给郭老,郭老回信同意改为“街市”。这首诗从选入文学课本起,几十年间诗题一向用《天上的街市》,来由就是这样的。
我一点也不怀疑刘国正先生(即著名诗人、杂文家刘征)回忆当年对“市街”修改“过程”的真实性。但老实说我很怀疑将郭诗原作标题中的“市街”改为“街市”的必要性,也很怀疑我国新诗巨擘郭沫若当时真的心悦诚服地同意这样的修改。
在我看来,将诗题中的“市街”改为“街市”根本没有必要,因为这两个词的意思(含义)是一样的,而且,在正文诗行(第二节的第三、四行)中,郭老有两处均写作“街市”。一位语文教师称“‘市街’一词不合乎北京口语的习惯”。文学课本的编者居然不认真研究考量一下这位教师的意见是否真有道理,就把“市街”改成“街市”——即改动了一首现代名诗的标题,这无论如何是一种欠慎重的做法。面向全国学生的语文课文,为什么唯独要照顾北京人的“口语的习惯”呢?这实在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思路。一首现代新诗,既因其卓越的价值已被公认为“脍炙人口”的“名篇”,其作品本身就具备了文学史和诗史的价值,理应保持其原貌,而不应当对其随便篡改,即使选作语文教材也应如此。再说,诗是独特的语言艺术,决不是简单地“怎么说就怎么写”就可以成篇的,个中道理,稍有诗歌创作常识的人不难理解,在此毋须赘述。
叶圣陶先生是位德高望重的语文教育专家,又是郭老多年的文友,碍于情面,“郭老回信同意改为‘街市’”,是完全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郭老打心眼儿里同意这种修改。相反,大诗人郭老实际上始终对这种修改不以为然,事实是最好的证明:郭老生前亲自选编或审定的他的文集、诗选,无一例外地将上述诗篇的题目保留原样即仍作《天上的市街》,如195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沫若文集》第一卷,1979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郭沫若选集》第二卷等。一些权威新诗选本和严肃的新诗研究著作,亦都采取了保留此诗原貌、不作任何改动的科学态度,如臧克家编选的《中国新诗选(1919-1949)》(中国青年出版社1956年版),郭沫若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编的《郭沫若全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西南师范学院中文系编的《中国现代抒情小诗选》(重庆出版社1984年版),白崇义、乐齐编的《现代百家诗》(北京宝文堂书店1984年版),黄曼君著的《郭沫若作品欣赏》(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公木主编的《新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年版),以及笔者选编的《中国现代千家诗》(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1986年版)等等。
如上所述,《少年小说》文章说有人“认为中学语文课本上的题目是‘沿袭了几十年’的‘明显的错误’”,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事出有因的。
(责任编辑:陈俐)
【附录】
天上的市街
郭沫若
远远的街灯明了,
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
天上的明星现了,
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
我想那缥缈的空中,
定然有美丽的街市。
街市上陈列的一些物品,
定然是世上没有的珍奇。
你看,那浅浅的天河,
定然是不甚宽广。
我想那隔河的牛女,
定能够骑着牛儿来往。
我想他们此刻,
定然在天街闲游。
不信,请看那朵流星,
怕是他们提着灯笼在走。
1921年10月24日
2010-12-03
樊发稼,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