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动作的统一性
2011-08-15丁爱军
□丁爱军
众所周知,舞蹈表演是不使用语言的,舞蹈有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古希腊学者柏拉图曾经指出,舞蹈是“用手势说话的艺术”。所谓“手势”,在今天应该理解为动作。在早期芭蕾舞剧中,还保留着一些具有固定涵义的手势,例如,双手举过头顶绕上两圈,意为“跳舞”;双手交叉扪胸,就是“爱”,等等。这种情况,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经典性舞剧《吉赛尔》中还可以看到。印度的古典舞蹈中,“手语”就更多了。但是舞蹈更主要的是使用整个身体及其各个部位的动作。
由于舞蹈语言的特殊性,舞蹈作品必须用动作来表现。如果像话剧和歌剧那样,让人物坐着或远距离对话,舞蹈就无能为力了。莎士比亚的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一场月夜花园的戏,是朱丽叶在自家楼上同楼下罗密欧的长段对话。改编后同名舞剧保留了它的基本内容,但是根本改变了对话的方式。编导者让朱丽叶从台阶上走下来,并且用双人舞的形式让这对恋人互相表达柔情蜜意。
舞蹈动作不是随意的动作,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动作,它有一定的标准。
第一,舞蹈动作必须具备规范性和技巧性。
不论什么类型的舞蹈,动作都有严格的规范。例如在芭蕾舞的基本功中,对于脚和手的各种位置都是有规定的,各种跳、转也都有一定的规范。各民族和各地区的民间舞蹈动作也是各自都有特定要求的。这就是说,舞蹈动作是程式化的。而且,这种动作在进行时,必须有韵律、有节奏,因此被称为“律动”。动作的程式化和节奏性,是舞蹈的最低要求。只要动作形成一定的规范和程式,同时又带有节奏和韵律,也就具有了舞蹈的性质,因此自娱性的交谊舞、集体舞等,也属于舞蹈。作为艺术舞蹈,动作还注重技巧性,许多动作具有很高的难度。观众常常为舞蹈表演所显示的高度技巧而赞赏。
第二,舞蹈动作必须有内涵。
舞蹈作为艺术,不是基本动作的堆砌,也不是单纯技巧的展示,而是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一定的内容。舞蹈用动作“说话”,也就是说舞蹈是以动作作为艺术语言的。正因为如此,在舞蹈作品中,表达一定心理内容的动作组合,称为“舞蹈语汇”。舞蹈演员的一招一式、一动一静,都应当是与所扮演的人物的内心活动相对应的,是心灵的外化。特别是在舞剧中,编导者要根据人物和剧情来设计动作,使组合起来的舞蹈动作成为富有内涵的、充满思想感情的、个性鲜明的“语句”。成功的舞剧作品,能够把特定的情境、细节和男女人物的情感思绪清楚地“告诉”观众。当然,有些舞蹈作品没有情节,更没有细节而只是表现某种情绪、意趣等,不少民间舞蹈就是这样的。例如《腰鼓舞》,通过大幅度的击鼓动作以及集体场面,造成热烈气氛。总之,由舞蹈动作构成的“语汇”,无论是表现具体的细节、行为、心理活动,还是表现比较抽象情绪或精神气质等等,都应当“言之有物”,有一定的内涵。
第三,舞蹈动作要讲究形式美。
人们赞誉舞蹈为“美的化身”。作为舞蹈的观众,首先被吸引的大概就是它的美了。杰出的俄国舞蹈家安娜·巴甫洛娃回忆童年第一次看芭蕾舞,说这是她“生来第一次被美的力量所吸引”。舞蹈作为一种视觉艺术,它的美是从可视的形态中体现出来的,其中也包括服装、布景等,但主要的因素是形体动作。舞蹈动作是经过高度美化和规范化的动作,具有严格的程式,讲究节奏和韵律,非训练有素不能掌握。而且这门艺术要求它的表演者本身的体形相貌具有尽可能完美的天然条件。具体作品中的舞蹈组合更是力求理想、完美和独特。因此,好的舞蹈表演看起来总是赏心悦目。舞蹈动作是具有内涵的,美的形体动作中还透射出美的精神气质以及人性、人情美的某些方面。因此,舞蹈动作的美是在内与外、神与形统一之中体现出来的。
第四,舞蹈动作要注重风格。
各种类型的舞蹈,以及中国和世界种类繁多的民间舞,动作都具有各自的风格特点。芭蕾舞的动作显得“开、绷、直”,中国古典舞的动作基本保持“圆”的状态;有的民间舞如傣族舞,整个身体在运动中总是呈现着“三道弯”;等等。每一种舞蹈的动作都有独特的要求,如果不掌握风格要领,动作是做不到家的。舞蹈作为一个完成了的艺术作品在舞台上展示出来的时候,它的风格当然是从整体上体现出来的,包括服装、布景所显示出来的特点,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动作。理解动作的风格特点,对于舞蹈欣赏来说也是重要的。理解了一种舞蹈的动作的风格,才能深入体会到它的韵味。例如西班牙舞,只有理解了它的潇洒热烈的风格特点,才能深刻体会到它的独特的美。
因此,可以说舞蹈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中展示的视觉艺术,是有韵律的人体动作为主要的表现手段,在舞蹈作品中,情感、意趣和行为情节主要是通过人体动作构成的舞蹈语汇来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