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
2011-08-10高连廷
高连廷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1.我国服务贸易总体发展规模
随着服务业逐步对外开放,我国服务贸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从2000年的出口301.5亿美元和进口358.6亿美元,发展到2009年出口1286亿美元和进口158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2%和15.8%。
第一,我国服务贸易总额迅速增长,服务贸易量不断扩大,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2009年进口和出口分别居世界第四位和第五位。我国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服务进出口在全球服务进出口中的比重逐年上升,2009年达到4.5%,高于发达国家日本和法国。
第二,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并不断扩大,[1]逆差额从2000年的57.1亿美元发展到2009年的295.1亿美元。其中,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由上年增长21.3%,转为下降5%,回落26.3个百分点,这是从2000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的首次缩减(参见表1)。
2.我国服务贸易结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广泛展开,服务贸易领域有了开拓性的发展,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弱,服务业开放程度低,整体竞争力差,且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不平衡,服务贸易地区高度集中。我国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没有同步发展,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低,整个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服务贸易总体水平低制约了商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从贸易构成来看,我国服务贸易表现出结构失衡、逐步改善的特点。
表1 2000~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及差额(单位:亿美元)
从服务贸易商品结构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仍然以传统服务贸易项目的旅游、运输、建筑等行业为主,新兴行业有所增长但份额较小。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的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在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但是由于受制度、技术、资本等因素的制约,在服务贸易中所占比例仍然不大,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从2000年至2009年,与先进科技和物质生产结合紧密的金融、保险、通信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等项目的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在不断优化。
从国内地区结构来看,沿海发达地区凭借其优越的地理条件和较发达的现代服务业,较内陆地区具有明显优势,是我国开展服务贸易的主要地区。
二、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1.国际市场占有率比较
国际市场占有率(MS),是指一国某种产品出口总额占世界该产品出口总额的比率。[2]其值越高,表示该产品所处产业国际竞争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弱。国际市场占有率是衡量贸易竞争力优势的重要指标。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占有率在2000年至2008年间逐年上升,从1.99%增加到3.92%。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大幅度下降,服务贸易逆差显著增加,导致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虽然发展迅速,但总体水平不高,整个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相对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我国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的份额都相当低。在2000~2009年的10年间,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占有率平均为3%,同期美国服务贸易市场占有率平均为16%,表明美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强。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均高于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说明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弱(参见表2)。
表2 2000~2009年中国与部分国家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比较(单位%)
2.贸易竞争力指数比较
贸易竞争力指数(TC)是一个国家某一产业或产品的净出口额与其进出口总额之比,表明一个国家的某一类产品是净进口国还是净出口国以及净进口或净出口的相对规模。[3]TC=(Xit-Mit)/(Xit+Mit)。TC指数是分析行业国际竞争力的一种有效工具,能够反映本国生产的一种产品相对世界市场上供应的他国同种产品来说是否具有竞争优势。TC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当其值接近0时,说明比较优势接近平均水平;大于0时,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竞争力也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竞争力小;如果等于l,意味着该国第i种商品只有出口没有进口,反之,则表示只有进口没有出口。
从整体上看,我国服务贸易行业TC指数的国际排名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及世界平均水平。在2000~2009年间,我国服务贸易TC指数从-0.08发展到-0.01,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在不断提高,但TC指数一直为负值,说明服务贸易一直为逆差。10年间我国服务贸易TC指数平均指数为-0.058,与世界服务贸易10年平均0.016的水平相比也有很大差距,说明我国服务贸易整体处于劣势,国际竞争力较弱(参见表3)。
表3 2000~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TC指数
3.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衡量一国产品或产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最具说服力的指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指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出口值占该国所有出口商品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商品的出口值占世界所有商品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RCAij=(Xij/Xtj)÷(XiW/XtW)。如果一国RCA指数大于2.5,则表明该国该产业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RCA介于2.5~0.8之间,表明该国该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RCA值大于0.8,表示该商品在国家中的出口比重大于在世界的出口比重,则该国的此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表示该国在该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方面具有相对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出口竞争力。RCA小于0.8,则表明该国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从整体上看,从2000年至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RCA指数从0.57发展到0.48,均小于0.8,一直徘徊在0.5左右,距离0.8的水平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小于在世界的出口比重,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国际竞争力较弱。我国属于服务贸易发展落后的国家,且RCA指数趋于下降,虽然数值不大但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优势在减弱,总体处于劣势地位。而美国服务贸易RCA指数徘徊在1.3左右,振幅不大,且大多数年份都在1.25以上,说明美国服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特别是美国的服务贸易RCA指数都大大超过了我国服务贸易RCA指数,说明中美服务国际竞争力差距很大(参见表4)。
三、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上述分析表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因此,针对性的制定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战略政策,有助于国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随着我国服务业的开放,来自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强有力的服务业竞争对手不断增加,促使我们必须建立公平、公正的服务业市场竞争环境,同时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垄断不仅破坏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且导致这些服务行业创新不足、效率低下和缺乏竞争力。只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彻底打破垄断,扩大对外的交流和合作,才能促进这些服务行业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方式创新。
2.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我国服务贸易的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服务业为主体,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比重偏低。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加快服务业市场化进程和对外开放程度,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在服务业商品结构上,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分阶段、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资本技术密集型现代新兴服务产业,结合不同产业的发展潜力和比较优势,在进一步发挥并保持旅游和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的同时,还应大力发展信息、科技、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创造其竞争优势,通过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快速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推动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3.优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区域结构
统筹规划全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依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确立不同的发展重点,使东、中、西各区域协调发展。在东部地区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着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促进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合理化,使之成为我国服务产品主要输出地区。中西部以及一些中小城市,依据其交通、商贸、旅游等特定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服务行业。
表4 2000~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RCA指数
努力实现服务贸易市场的多元化,在继续开拓现有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具有前景和发展潜力的市场,使我国服务贸易形成合理有层次的多元化格局,增强抗风险能力。
4.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
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尤其是新型服务产业,对于我国新型服务从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应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制定我国人力资源素质提高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从而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以及对人才的培养。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领域,要加强对金融、保险、通信、信息和专利许可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力度,以适应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
5.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
加强服务贸易发展的统筹协调,完善宏观管理机构、部门的协调机制,避免国内服务业的不公平竞争。在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下,通过市场机制提升国内服务业的竞争力。制定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导向的发展战略,整体推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应培养新的竞争优势,以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为导向,扶持重点行业,发展重点项目。政府部门侧重于宏观政策的制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从战略角度制定中、近期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战略和策略。
6.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工作,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法规体系
随着市场的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法规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加强对GATS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基本准则的法律法规,指定专门渠道对外发布信息及提供咨询。首先,健全法制,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次,建立健全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监管及配套机制,从而增强立法透明度,并依据国际标准废除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法规,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和有序的竞争环境。
[1]王小平.中国服务贸易的特征与竞争力分析[J].财贸经济,2004(8):85-88.
[2]车文立.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财经问题研究,2009(7):56-63.
[3]邢孝兵,张清.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2010(7):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