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制办、散办在十堰召开《湖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1-07-13唐伟
唐 伟
2011年11月25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和湖北省住建厅散办一行5人专程到十堰市就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三位一体”推广工作进行调研,并就《湖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征求意见。
调研组一行5人抵达十堰后,不顾长途疲劳,直接来到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的湖北大唐日盛置业中央华府建筑工地。调研组深入施工现场,一边查看混凝土、干混砂浆的使用情况,一边详细询问在场建筑工人使用情况。
下午,调研组一行又来到十堰市宜居建材砂浆有限公司,参观宜居建材年产30万吨的砂浆生产线,并现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与会人员有湖北省政府法制办颜邦华处长、湖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赵建平、调研员彭汉桥、十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有群、十堰市建材行业中心主任李秋生、调研员项校尧、十堰市住建委调研员徐先成,以及十堰市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建筑工程使用企业等十多家单位的主管或分管负责人。
座谈会上,首先由湖北省法制办处长颜邦华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修订的背景及成因。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逐步深入,原2002年10月10日发布的省人民政府省长令237号《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越来越不适应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现实环境,为了适应散装水泥事业发展,构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需要,修订《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势在必行。他要求大家认真对照草案相关条款,不拘形式,“挑刺找茬”,畅所欲言。
会上,十堰市建材行业中心主任李秋生、调研员项校尧、十堰市住建委调研员徐先成,以及十堰市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筑工程使用企业等十多家单位代表都逐一发言,对《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发表了看法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会间,湖北省法制办、省散办的领导对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不时地咨询相关问题,大家各尽其言,各抒已见,踊跃发言,会议气氛热烈、融洽和谐。
湖北省散办主任赵建平在发言中表示,目前国家对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越来越重视,这次专程来十堰调研,征求意见,主要是在湖北省17个地市州中十堰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方面已经走在了湖北省前列,甚至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十堰的与会人员以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为主要内容,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客观而且全面。通过这次调研,赵建平认为十堰市各部门对散装水泥工作很重视,也比较熟悉,省散办会把这些好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协助省政府法制办把修订案进一步完善。
最后,省政府法制办颜处长对这次座谈会会前大家准备工作做得好、功课备得深、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表示一定认真吸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仔细斟酌,认真修改,尽早出台适合湖北省情、便于操作、利于全省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工作的《湖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