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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责任来提“建议”

2011-07-10卢劲杉董晓菊

检察风云 2011年22期
关键词:青浦刘某献血者

文/卢劲杉 董晓菊

用责任来提“建议”

文/卢劲杉 董晓菊

2011年6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出了今年以来的第一份检察建议——《关于上海农村地区非法组织卖血案件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这也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条线2011年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项目之一。

这份检察建议最初来源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检察院)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这份研究报告的提交还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说起。

村子充指标 “血头”牟暴利

2010年6月26日上午,正在为献血指标发愁的青浦区某村负责卫生工作的黄玲玲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子自称姓施,并说她的一些老乡在镇上工业园区上班,如果村里的献血指标完不成的话,可以叫他们过来帮忙。

黄玲玲听完喜出望外,这些天来,她一直在为完不成献血指标的事头疼不已。虽然村里一直动员村民积极献血,而且还强调每献血200毫升就可以得到800元补贴,可是一个月过去了,只有两个人报名,离达到30人的指标还差很远。此时,有人找上门来说可以帮忙,黄玲玲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2010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施某、刘某两人在浙江省平湖市通过发布“爱心献血”小广告,或者利用老乡、同事、朋友等社会关系,以献血一次400毫升可得800元为诱饵,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或者外来务工人员中招募献血者。

青浦检察院通过实践,深刻意识到制发检察建议对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招集好献血人员后,2010年7月6日,施某、刘某带领18名献血人员到青浦区某村验血。验血合格后,2010年7月18日,刘某又将这些人带到了某村村部献血点。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献血者的身份被伪造成了青浦某村村民,或是“外埠户籍,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的务工人员。随后,这些人完成了“义务”献血,并如约拿到了卖血钱。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施某、刘某一滴血都没有卖,却拿得比他们多得多。这次卖血,刘某从每一卖血人员处获利350元,施某则从每人处获利450元至500元不等。

几乎没什么成本投入,却能赚来巨额利润,这种发财方式令“血头”施某、刘某兴奋不已。2010年7月20日上午,刘某又带着几个献血者到某村献血点献血。当她准备到村委会那里去领取献血补偿款时,却被守候在那里的民警逮个正着。

2010年8月,青浦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将刘某及其他同案犯批准逮捕。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案人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深入调研发出检察建议

案件虽告一段落,但远未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青浦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敏锐地感觉到这种非法组织卖血的现象并不是个案,其他区县农村也很可能存在这种现象。那么,导致这种现象屡禁不绝的原因在哪里?又有什么危害?面对这些疑问,检察官们深感责任重大,若不查个水落石出,又何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着这种高度的责任感,青浦检察院的干警在检察长的带领下,多次深入献血点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研,逐渐摸清了案件背后隐藏的症结所在。“自2007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件发生在农村地区非法组织卖血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这种现象屡禁不绝的原因,主要在于基层无偿献血制度宣传不到位,没有真正激发献血意愿,因此导致了农村地区自愿无偿献血的村民很少。”青浦检察院的周红亚副检察长向前来采访的记者介绍道,“与此同时,巨大的利润驱使靠非法组织卖血来牟取暴利的‘血头’、‘血霸’不惜挺身走险;而村干部为了顺利完成献血任务,面对自愿献血人数少的尴尬境地,为了完成工作指标,当‘血头’主动找上门时,也就不加深究地与之合作了。”

“而非法组织卖血的危害也是相当大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损害了献血者自身的健康;二是对血液质量产生巨大危害;三是扰乱了社会无偿献血制度。”针对非法组织献血的危害,周红亚条分缕析,娓娓道来,“针对这一块,我们也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血站对献血者的每次采血量以及采集间隔期,《献血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倘若频繁、过量地供血,则极易引起脏器功能衰退,甚至危及生命。还有更为关键的一点,由于对身份审查存在漏洞,有的献血者冒充他人身份进行献血,照样能够通过验血抽血。而这种血液与身份错位的现象会影响血液质量追溯链,增加血液传染病的风险,对临床用血造成安全隐患。另外,非法组织卖血者冒用他人身份,则会造成献血者与义务献血证上不是同一个人,与无偿献血的发展方向相悖,直接扰乱了我国无偿献血的相关制度。”

发现这些问题后,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责任感,青浦检察院在经过深入的调研后,研究撰写了《上海农村地区非法组织卖血现象调研报告》,分析特点,查找问题,并通过市院《检察情况反映》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争取市领导的支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份报告高度重视,迅速向上海市卫生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检察建议引起了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为规范上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专项治理凸显成效

检察建议发出后,上海市人大内司委、教科文卫委召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卫生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落实相关工作。上海市卫生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全市各区县转发,并迅速开展“打击非法组织卖血”专项治理活动。

上海市检察院与青浦检察院多次走访市血液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并及时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座谈,认真听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完善制度方面的意见,共同探讨管理措施,积极参与整改,确保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专项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上海市全市正积极开展自愿无偿献血宣传,采取了在献血现场摆放血源安全警示展板,突出各区县血源安全举报电话,加大身份审查力度等改进措施,以弥补献血流程中的漏洞,推动采供血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检察建议“及时雨”

关注民生,立足本职,拓展思路,找准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的结合点,多措并举创新发展,一直是青浦检察院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只是在办理非法卖血案上,在其他事关民生的领域,青浦检察院也会适时发出检察建议,主动参与社会管理。

青浦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违规排污案时,本着为“绿色青浦”建设大局服务的宗旨,以该案为切入点,对青浦区的整体水环境展开专项调研。对有可能存在的制度隐患和漏洞,通过向相关主体制发检察建议书的方式,来彰显检察监督权在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应有的作用。

在办理某速递公司员工窃取客户包裹案时,青浦检察院发现该公司由于在快递件收发流程及监管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于是向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不同网点的快递件作明确的区域划分,加强公司对快递件收发流程的监管,和对运送快递件车辆的常规检查,防止客户包裹失窃。同时建议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这些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在调查核实后,相关单位都采取了预防、整改措施,并对通过这种形式服务民生的创新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

青浦检察院的成功经验说明,只有转变执法理念,才能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要推进社会管理工作,才能认识到制发检察建议对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也才能切实有效地行使好检察建议权。

青浦检察院检察长徐燕平谈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针对案发单位在执行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言献策,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一大亮点。

检察建议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有效形式,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可以使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基于这种重要性,时下检察系统不断通过内容形式的完善,与机制创新等形式,挖掘检察建议的潜能作用。青浦检察院的做法主要是:首先,不断深化对检察建议的认识,规范和完善检察建议的方式,在牵动民生与发展的重要领域,确保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其次,注重结合实践,进一步完善检察建议,使之重点突出,更有针对性。再次,在确保检察建议信息畅通的前提下,增强检察建议线索来源和发现的及时性,并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拓宽检察建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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