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的现状与发展策略

2011-07-09王婷婷

湖南农业科学 2011年13期
关键词:信息流环节监管

王婷婷

(上海海洋大学,上海 201306)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关心,已从数量提升至质量和安全。2011年3月15日,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被媒体曝光,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目前,我国对肉制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追查主要依靠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对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的研究起步较早,2001年即开始实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2002年5月开始对猪、牛、羊佩带免疫耳标;2006年在北京、上海、重庆、四川三市一省启动“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2007年起,在全国范围推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2009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充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我国的动物标识及疾病的追溯体系,从理论研究到试点再到全国范围推广,已经有较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但在这一系统的严密监控下,仍然会出现如双汇“瘦肉精”这样的重大事品安全事故,使我们有必要对目前所依赖的追溯体系进行检讨。本文首先从动物产品标识可追溯体系的现状入手,剖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改进建议。

1 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

对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定义,学者的观点大都一致。罗增辉等[1-4]认为其是对动物个体或群体进行标识,以动物标识编号为数据轴心,将动物从出生到屠宰历经的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等工作贯穿起来,采集动物整个饲养过程中计划免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监督等环节的基础信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和传输手段把生产管理、防疫检疫、流通监管等的数据汇总到数据中心(中央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全国联网记录。展玉琴[5]认为其是对动物的饲养、运输、屠宰及动物产品的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从而实现在发生疫情或出现质量安全事件时,能对动物饲养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追踪和溯源,并及时加以解决。

从近几年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基本能够完成从“饲养到餐桌”的畜禽产品的全程追踪和监管。总结整个追溯体系的特点,该体系总体上包含3条主线,即实物流、信息流和监管流,其作用机理见图1。

图1 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作用机理图

由图1可知,信息流是整个追溯体系的信息载体,主要是利用移动智能识读设备、通过无线网络传输数据,中央数据库存储数据。在信息流中,以新型二维码标识技术对目标进行编码,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传输途径,通过标识编码、标识佩戴、身份识别、信息录入与传输、数据分析和查询,实现从牲畜出生到屠宰全过程数据的网上记录,达到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快速、准确溯源和控制。整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央数据库,各个环节与中央数据库进行信息的上传和下载,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各环节之间的数据传输基本是一个由上游向下游单向传递的过程。实物流是最基础的环节,其内部流动也是一个由上游向下游单向传递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终止整个过程的传递。监管流主要负责对整个实物流的监督和管理,实物流的每一个环节都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监管,这主要是因为客观上存在的地域差别和实物发生位移。监管流不同环节涉及到的监管部门并不直接发生关系,只有在某个环节发生问题时,不同环节才会通过追溯系统向前、向后发生联系,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

3条主线的核心是实物流,信息流和监管流都是围绕实物流发生作用的,实物流某一环节终止,则信息流和监管流同时终止。实物流环节实现了动物产品从饲养、运输、屠宰及动物产品的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传递,与此相应的是,信息流对相关环节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同时各环节还与中央数据库进行信息交流;监管流的相应部门则在其中发挥监管的作用。信息流与监管流的各环节都直接与实物流的相关环节产生纵向的关系,同时监管流的各个环节都直接与信息流中的中央数据库进行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的整体流向基本是一个由上游向下游传递的过程,当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整个追溯系统便会发生作用。由出现问题的环节开始,基于逆向追溯的作用机理,由下游向上游发生作用。整个系统可能会产生以下两种作用过程。(1)首先发出信号的是信息流,通过与中央数据库的信息交换发现问题,产生预警,通知监管流。监管流从中央数据库同步获得信息,并与其他环节的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交换,采取措施终止问题的继续发生,同时查根溯源,采取相关的措施,制定相关的政策。(2)监管部门首先获取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信息,并通过中央数据库获取产品的溯源信息,与其他环节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与此同时,信息流发挥作用,通过中央数据库的记录,产生逆向作用,实现溯源目的。

2 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存在的问题

从整个系统的作用机理来看,3个主线互相配合,进行纵向和横向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由线及面,实现从“饲养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监管,为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在近十年的运行期间,动物产品及疾病追溯系统整体运行良好,由四个试点城市推广到了全国,但也发生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如金华敌敌畏火腿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笔者认为,其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原因。

2.1 对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中的追溯系统过份依赖

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包含3大业务应用系统,畜禽标识管理系统、动物生命周期各环节监管系统、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畜禽标识管理系统既是畜禽标识的统一管理平台,具体承担各地畜禽标识生产状况的远程监控,以及各级机构的耳标申请、审批、签收、发放等管理工作。3大应用系统中,应将畜禽标识作为动物追踪的基本依据,该系统能够追踪和定位到村、场、户、车,兼顾个体追踪和群体追踪。但是,在监管部门对整个可追溯体系的应用中,却严重依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基于系统的可追溯性,通过整个体系追查到问题发生的各个环节,因此可追溯体系的应用通常表现为,在事故发生后,监管部门通过追溯系统排查问题,再采取具体的措施制止问题的蔓延。这与可追溯体系的设计初衷相背。人们在设计可追溯体系时希望通过3个主线的由上游向下游的传递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事前及事中控制。主线中由下游向上游的追溯,只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的紧急措施,属于事后控制。目前,相关的监管部门过份地依赖于追溯体系的这一环节,本末倒置,导致近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止于实物流的早期环节,而事后的补救措施并不能增加消费者对整个追溯系统的信任感,从而加剧了信任危机。

2.2 监管环节的薄弱

在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的一个顽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办“人情案”,以权谋私;二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在客观上助长了制假行为的泛滥。此外,由图1可知,监管流的各个环节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只有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才会产生联系。这是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往往流于表面,就事论事,不能由表及里深挖源头的原因。安徽省质监局在对阜阳雨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的抽查中,发现2009年3月l6日生产的午餐肉含有“瘦肉精”,其原料来自阜阳附近一家小型屠宰加工厂。仅仅事隔两年,2011年3月15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被媒体爆光,其问题也是出自“瘦肉精”。同样的问题屡禁不止,监管层的监管力度堪虞。此外,在“监管流”的源头,监管部门最多,而问题的产生往往出自源头。政府本意是要从源头严管,即在申请相关的畜禽类标识等监管用品时,采用层层上报制度,由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向中央数据库填报所需的标识信息,而后通过中央数据库网络与各地市级、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产生层层审核机制。最后却事与愿违,出现了好事都想管、遇到问题都想推、结果成了没人管的局面。这种多头监管的局面很容易出现执法的“真空地带”,“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问题奶粉未销毁事件”凸显了这种多头监管体制下的弊端和问题。

3 可行性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加大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推广的同时,可以采用以下策略修正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1 加强由上游向下游传导的监控过程

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的3大业务应用系统中,畜禽标识管理系统相当于3条主线中的信息流,主要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与中央数据库进行信息交换。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主要起到溯源的作用,这在发生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起到很好的追溯作用,属于事后补救措施。动物生命周期各环节监管系统在实物流由上游向下游的传递过程中,对各环节逐项追踪,能够起到事前检查、事中排查的作用,达到步步为营的效果。因此,在大力倡导追溯系统事后溯源特性的同时,要加强对动物生命周期各环节监管系统的利用,对从上游向下游传导过程中的每一环节,进行安全排查,起到事前、事中的防范和控制,同时为事后溯源过程提供更准确、完备的信息反馈。通过加强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三管齐下,相信会对动物及动物制品整个产业链有一个更好的把控。

3.2 加强监管体系的构建

整个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中,只有监管环节是人为操作的,从而拥有人所特有的灵活性,容易为不法份子所利用,而多头监管加剧了监管层面的不可控性。因此,应加大完善监管体系构建的力度,可以根据当前我国的国情,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在食品安全管理架构上,大胆突破,如在中央政府层面上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检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的主要领导作为该委员会成员,改变目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协调、督促、指导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使相关部门能够做到职能互不交叉同时实现一体化管理。这样可以加强对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加大对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的统一协调、指导的力度,避免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的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管理重叠、缺位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管。

[1]刘俊辉,郑增忍.动物及动物产品标识与可追溯体系模式研究[J].中国动物检疫,2008,25(8):16-18.

[2]王 锦.食品安全切莫忽略上游[N].中国证券报,2009-04-24.

[3]朱 民.基于批发市场的鲜猪肉可追溯体系的可行性分析[J].肉类研究,2009,1:1-6.

[4]罗增辉,冯光彩.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探讨[J].湖北畜牧兽医,2010,2:10-12.

[5]展玉琴.浅析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及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J].中国动物检疫,2008,(25)12:16-18.

[6]赵晓彤.浅谈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 [J].现代畜牧兽医,2008,11:10-12.

[7]夏德翠,周春艳,王 岩.对动物标识及疾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思考[J].现代畜牧兽医,2008,8:16-18.

[8]祝胜林,黄显会,张守全,等.猪肉安全的全程追溯问题与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09,(5):3-5.

[9]成 黎.中国食品安全现状与发展综述及改善措施初探[J].食品工业科技,2008,29(10):229-231.

[10]詹锦川,朱轶峰,闵新力,等.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09,(28):13907-13909.

[11]朱建华,钟瑞敏.“食品安全学”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J].江西农业学报,2010,22(6):206-207.

[12]吴儆琏.比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13]刘 宁,张 庆.透视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14]周 楠,周建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0,37(7):223-226.

[15]郭春兰.青海省基本建成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9,(39)6:18-20.

猜你喜欢

信息流环节监管
必要的环节要写清
基于信息流的作战体系网络效能仿真与优化
在农民需求迫切的环节上『深耕』
基于信息流的RBC系统外部通信网络故障分析
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信息流评价模型
监管
监管和扶持并行
基于任务空间的体系作战信息流图构建方法
现代学徒制管理模式及其顶岗实习环节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