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生活是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型城区建设的重要支撑
2011-06-29李培志
■李培志
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型城区建设需要低碳生活的助推,这不仅因为低碳生活是当下生活方式转型的必然要求,也因为低碳生活与宜居生态建设在本质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型城区建设的进程中,低碳生活将为其提供可持续的社会支撑和具有生命力的价值关怀。
低碳生活——建设宜居生态型城区的另一种 “生产力”
低碳生活,是指关注气候变化问题、自觉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排放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它直面的是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瓶颈,指向的是通过生活方式的转型实现人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现实生活中,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生活方式难以为继,人类将面临一次全新的生活方式变革。实践证明,在人类历史发展中,每一次生活方式的革新,都预示着人类文化的前行、社会的进步。
人类社会发展到当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快速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中必须面对与解决的重大课题。面对日益增大的生态环保压力,一些国家和地区纷纷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如发展低碳经济、实施生态保护工程等等。可以说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改变了我们的生存境遇。然而,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对于构建低碳社会的大环境来说,仅靠低碳经济等策略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从生活方式的领域寻求社会支撑。低碳生活以其独特的社会基础,能够助推低碳社会的形成。也就是说,低碳生活与低碳经济等策略一样也是低碳社会的路径选择,而且低碳生活以其先进的生活理念、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建构性的社会动力,能够形成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活力”,共同促进低碳社会的发育和成长,为宜居生态型城区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基础性支撑。
宜居生态城区建设是生态文明关照下的具体生态实践,它不仅注重经济效益,也更注重社会效益,它追求的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民众的生活幸福对于宜居生态建设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在我国,宜居生态城区的提出与建设离不开国际国内的生态实践背景,国际社会面对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纷纷开始行动,共同应对由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问题而衍生出的与城市发展有关的系列问题,试图从整体上解决人类发展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宜居生态城区建设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展开,一些成功的经验也为我国的宜居生态建设提供了帮助和借鉴。在国内,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进入了关键时期,在谋求进一步发展的道路上,我国也遇到了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生态危机问题,影响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低碳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一些城市相继提出了宜居生态建设。
诚然,宜居生态建设有一定的约束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来考核,对于建设宜居生态城区而言这些量化标准非常必要。但对于这样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来说,怎样使宜居生态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常态,使宜居生态内化为市民日常生活的习惯,却是我们在建设宜居生态城市或城区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我们之所以要建设宜居生态城区就是因为城区现在还不够宜居生态,或者说城市在过去的开发建设中受到了诸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的困扰。而这些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上的“瓶颈”,如不能顺利地逾越这个 “瓶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将难以实现。所以,这就要求必须转变生产方式、增长方式,而实现生产方式、增长方式顺利的转变,离不开生活方式的支撑,也就说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共同推进是社会发展的路径选择。可见,在大力关注生产方式的同时,也要关注生活方式的转变,从生产为之可能的 “生活”中寻找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换句话说,一定意义上,宜居生态建设要发挥生活方式密切联系生产、消费的特性,把生活方式所体现的人的生存价值真正地融入宜居生态建设中,用以人为本的生活方式去规制生产的 “异化”,让生产真正地表达人的意志与自由。
未来一段时间人类生活方式转型的方向将是低碳生活。这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也是社会发展的阶段要求。低碳生活成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型目标之后,将全面、深入地发挥 “生活”对生产的能动作用,以建构性的力量影响城市宜居生态建设。总之,低碳生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低碳社会之际一次全新的生活方式的转型,是一种先进的生活理念,是宜居生态城区建设不可或缺的 “生产力”。
低碳生活——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型城区建设的题中之义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把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在 《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其功能定位中的一个明确要求就是要“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最近出台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滨海新区将建成生态宜居新城区。可见,无论从中央对滨海新区的定位还是新区自身的发展要求,都把宜居生态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要求。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承担的时代重任远远超出单纯经济改革的要求,人民幸福生活、社会和谐发展等时代课题也已成为滨海开发开放的内在要求。
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城区建设既要注重以人为本,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人口、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新区的可持续发展。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设经验来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若想进一步提升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只有借助于经济以外的社会因素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型城区的提出与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系统工程。宜居生态城区建设固然有其自身的规定性指标,如环境优美、资源承载、经济富裕、公共安全、生活便宜等诸多内容和要素,但从其本质指向来看,即生活质量的全面提升来看,与低碳生活所表达的内容在本质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低碳生活是宜居、舒适、幸福的生活,是有质量、有人情味的现代生活方式。低碳生活本身具有综合性、日常性、人本性的特征,它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由和发展,是生活方式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反思和超越,是生活质量提升的时代呼唤。它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如低碳交通、低碳消费、低碳休闲、低碳住宅等等。而这些领域恰又与宜居生态城区建设的规定性指标有诸多一致。宜居生态建设的规定性指标所付诸实施的制度安排为低碳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低碳生活也为保持宜居生态的可持续性以及相关措施和制度安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社会基础。低碳生活能够使已有的宜居生态建设成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得以持续,使宜居生态型城区建设更富有生命力和价值关怀。低碳生活能够把生态、环保内化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习惯,而当低碳成为习惯之后,宜居生态也就成为人们生活的 “自然”。
现阶段,如何发挥好低碳生活在滨海宜居生态型城区建设中的作用,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低碳生活既不是单一的个人行为,也不是单一的社会行为,它需要群策群力、力量整合,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特别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低碳生活需要外力的配合,这其中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引导、科学规划,又需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在积极做好生态环保规划和制定低碳措施的前提下,要加大低碳理念的宣传力度,配合宜居生态城区建设的相关举措,在全社会营造低碳氛围,发挥政府部门的制度、组织优势,积极践行低碳生态文化。应发挥媒体作用,向公众普及低碳生活知识,开展低碳生活的主题活动,让人们认识到低碳生活的价值与意义,认识到低碳生活在宜居生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要支持和鼓励企业研发有利于低碳生活的产品,如制定奖励措施,对于开发低碳产品,有效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资源能源的企业,给予税收、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对于开展低碳活动的民间组织要给予登记、注册等方面的便利,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配合民间组织开展低碳活动,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给予一定资金的支持和帮助。
重视低碳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区民间组织、物业公司等机构的优势。在社区里,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社区活动,通过画报、讲座等具体活动在居民中形成低碳生活人人有份的社区环境。整合各种资源,加大各类社会组织的社会协同能力建设,特别在当下,要尤其注重社会组织在低碳生活建构方面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公众参与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一些致力于低碳环保方面的社会组织,由于其不仅具有先进的低碳理念和知识,而且还有参与、实践低碳的热情和积极性,他们有着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优势。要发挥这些社会组织在专业、活动能力等方面的特长,建立有效的社会组织间的协同机制。在一些条件成熟的社区,可以通过低碳项目的介入,让居民了解低碳生活,认可低碳生活,推广和实践低碳生活方式。比如社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可以通过相关社会组织的介入和引导,通过居委会、社工站、民间基金会、社区居民、环保企业等各方面的合作与配合,把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置。
总之,在滨海新区打造宜居生态型城区的进程中,要着实发挥好低碳生活的建构作用,把低碳生活从理念、策略到实践的过程,与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型城区的建设进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 “生活力”与生产力的建设合力,为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建设提供社会支撑。
参考资料
1.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编著.低碳生活指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2.
2.陈西艳.蓝图锁定生态城市示范区.滨海时报.20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