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1-06-29刚王蕾
■许 刚王蕾
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党的 “十七大”提出了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的新要求。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 《循环经济促进法》从法律高度将发展循环经济确立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作为特大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短缺型城市,天津市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早,基础工作比较扎实。2004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天津市在循环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法规完善、示范试点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7年,天津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激励、试点带动、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措施加快循环经济发展,试点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促进天津市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以及推进节能减排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成效
(一)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经济和社会基础
2010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060亿元,年增长16%,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初步形成: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以上;工业中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以上;农业设施化步伐明显加快,沿海都市型农业初具规模。这些都充分显示出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成果,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强大动力。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增强,中心城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涉农区县以示范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统筹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完成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城市环境更加和谐优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质量及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为循环经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为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天津市成立了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区域横向管理,部门纵向指导”的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责任体系。天津市政府批转了 《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有效加强了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近年来,天津市还出台了 《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加快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天津市试点小城镇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及 《天津市试点园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将 《天津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纳入天津市政府立法计划。从2007年起天津市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重点支持53个具有良好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同时具有推广示范作用的重点循环经济项目,较好地发挥了政府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性作用,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三)循环经济试点多层次、多类型化,形成了五种特色模式
围绕构建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绿色服务业三次产业互动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天津市重点培育了一批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的园区、企业和小城镇作为循环经济试点。目前,已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北疆电厂和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等6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以及涉及工业园区、企业、小城镇,包括冶金、化工、建材、医药、食品、造纸、环保、服务业、农业等诸多领域和行业的多个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天津市积极探索企业内、企业间或园区内及社会等层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初步形成了 “泰达”、 “子牙”、 “临港”、 “北疆”、 “华明” 等5种具有天津特色和推广意义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五种模式的形成和推广,对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初步建立,再生资源产业逐渐壮大
天津市作为商务部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近几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了较快发展。截止到2010年底,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2000余家,回收站点5100多个,从业人员3万余人;已建及在建初级分拣加工中心9个,专业加工中心12个,产业园区1个,信息中心1个。据对326家企业的检测统计,2010年回收总量达650万吨,销售额200亿元。其中,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是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和国家进口废物 “圈区管理”园区,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列为国家首批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之一。多年来,天津市始终把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作为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园区的规划建设。园区以最初的简单拆解进口七类物资为基础,不断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北方地区最大的资源综合利用的大型园区。目前园区已入驻企业140家,年拆解加工能力为100-150万吨,每年向市场提供再生铜40万吨、再生铝15万吨、再生铁20万吨、橡塑材料20万吨,其他材料5万吨,形成了覆盖全国、较大的有色金属原材料市场。
(五)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完善社会循环体系
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天津市已正式投入运营的生物质发电厂有三座,总装机容量3.7万千瓦,年垃圾处理能力60万吨。正在建设中的滨海新区汉沽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日处理垃圾1500吨,装机容量2.4万千瓦。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2009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1.8立方米,居国内领先水平。农村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截止2009年底,天津市农村共建户用沼气3.39万户,年产沼气1161.95万立方米;各类型畜禽养殖沼气工程188处,供气户数0.89万户,年产沼气814.27万立方米;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2处,供气户数0.06万户,年产沼气32.40万立方米;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55处,供气户数2.31万户,年产秸秆燃气4215.75万立方米。
高校必须及时根据测评结果加以管理和控制,以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目标的实现。关键控制点理论(critical control points)是对管理活动进行衡量和校正,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关键控制点主要是受限制的因素或者对组织目标实现具有明显影响的因素。建立控制点是合理评价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和改善控制的效果。目前,控制点理论在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六)节能减排力度加大,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通过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制度体系、激励机制,制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万元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2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11.26%和9.6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老工业基地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繁重,工业生态化水平亟待提高
天津市冶金、石化、机械制造、建材、电力等传统工业比重较高,以二产为主的产业结构难以在短时期内从根本上改变。同时,产业整体布局尚需进一步优化,聚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亟需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全面、深入、系统地推进工业生态化改造。
(二)循环经济共性技术研发滞后,生态产业链接技术有待加强
从总体上看,天津市在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相对经济发展滞后。生态产业链接技术、重化工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源梯级利用技术等关键与共性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循环经济发展。
(三)专项发展资金支持不足,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盘子偏小,难以满足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企业仅靠自筹和银行贷款进行循环化改造难度较大,亟需国家资金和地方财政支持。同时,需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社会资金投入循环经济的发展机制。天津市的循环经济信息交互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循环经济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不仅影响了循环经济发展,也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建立完善信息交互平台,探索建立激励公众主动参与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
(四)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不健全,宏观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适应循环经济深入发展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衡量循环经济发展的行业、产业标准仍不完善,还不能有效统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激励废弃物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等活动的相关配套政策仍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发展。此外,国家层面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相关标准仍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地方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应明确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主管领导与责任部门,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规划实施年度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各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也要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与措施,确定近期与中长期发展目标。同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区县的行动,在市、区县、园区及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绩效评价长效机制。
(二)政策法规
优化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根据天津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实际需要,分阶段制定、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订 《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制定 《天津市节约能源监察办法》,加快研究清洁生产、地热资源管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回收、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或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规范和约束企业、社会各方面的行为,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天津市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在电子、电力等重点行业调整和完善企业或行业标准,主要包括行业原材料投入标准、能耗标准、排放标准、环保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资源回收利用标准、重点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等。
(三)科技人才
培养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加强产学研结合,构建科技研发平台,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把循环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专业人才纳入天津市重点引进人才目录,对循环经济方面贡献突出的专家给予适当奖励。继续壮大循环经济研究体系,积极引入循环经济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的中高级人才,增强循环经济领域的师资力量,加大循环经济类人才本土培养的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应用活动的主体,同时要大力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委托研发、联合研发、购买技术等各种形式进行合作和交流,形成联系紧密的产业技术联盟和技术创新机制。加快循环经济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重点研究开发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共性新技术,包括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 “零排放”技术、回收处理技术、有毒有害替代技术和绿色制造技术等。
(四)资金支持
强化政府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众参与意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循环经济建设的投入,对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或国家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天津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投向,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倾斜扶持,重点对天津市循环经济产品进行研发生产投资的企业、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和改造项目、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生态园区 (产业集聚基地、孵化器)和生态社区建设以及重点示范工程等进行扶持,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等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增强全民可持续发展观念、绿色消费观念,为形成循环经济发展良性循环氛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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