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腹水26例临床分析
2011-06-21唐颖
唐颖
(双牌县人民医院 湖南永州 425200)
子痫前期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其发生率为3%~5%,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重度子痫前期并发腹水是妊娠高血压疾病的特殊类型,一旦发生,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的不良结局。这一疾病现已引起围产医学界的关注。我院自2005年6月至2011年2月确诊的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腹水的患者共26例,经在我院精心治疗,孕妇妊娠结果良好,未出现孕产妇死亡案例。现将有个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在2005年至2011年2月共接受重度子痫前期患者193例,其中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腹水26例,占重度子痫前期的13.47%。年龄23~40岁,孕周25~36周,均为单胎,以剖宫产终止妊娠。同时选取108例重度子痫前期未合并腹水的患者作为对照,年龄为20~40岁,孕周26~36周,2组病例均无内外科合并症。
1.2 诊断标准和分析指标
重度子痫的诊断以人民卫生出版社乐杰主编的《妇产科学》第7版为诊断标准[1]。腹水的诊断标准为B超监测、腹水体征、或剖宫产术产前产后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尿常规、24h尿蛋白定量等。
1.3 治疗方法
给予降压、解痉、镇静治疗,纠正低蛋白血症,促胎肺成熟等,尽可能延长孕周。适当使用白蛋白及血浆纠正低蛋白血症及电解质紊乱。对有严重并发症发生或并发大量腹水患者及时终止妊娠:28周前予以利凡诺羊膜腔内注射引产,28周后采用剖宫产。
1.4 统计学处理
用χ2检验,SPSS 11.0软件处理。
2 结果
2.1 围产儿情况
26例共分娩26例新生儿,重度窒息19例,轻度窒息7例,围产儿胎龄为32~37周,体重为1.3~2.5kg。其中2例新生儿因重度窒息抢救无效死亡,其余均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观察。
2.2 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腹水组与未合并腹水组孕妇分娩方式及围产儿预后比较
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腹水组实施剖宫产术的比例为100%,明显高于后者无腹水组的54.6%(P<0.01);腹水组围产儿的死亡率为7.7%,无腹水组为4.6%,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腹水组与未合并腹水组孕妇分娩方式及围产儿预后比较[例(%)]
3 讨论
3.1 发生腹水的发病机制
重度子痫前期并发腹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2]: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孕妇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使得全身小动脉经常出现痉挛性收缩,导致白蛋白自我生成能力降低;当肝小动脉痉挛性收缩时,毛细血管和门静脉压力增加,血液经肝窦壁时渗出的液体形成淋巴液,在回流过程中因超过淋巴管回流潜力,从肝表面漏出而流人腹腔形成腹水[3]。也有观点认为,子痫前期出现的高血压、蛋白尿、水肿,导致全身多脏器功能受到损害,肾小球基底膜受损,因此,肾小球通透性增加,造成蛋白尿和低蛋白血症,血浆胶体渗透压降低,体液漏出。当白蛋白<25g/L时,即可出现全身水肿、浆膜腔积液[4]。
3.2 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腹水孕妇终止妊娠的时机
对于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腹水孕妇,何时终止妊娠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孕妇危险,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是产科医生面临的一个难题。重度子痫前期并发腹水的孕产妇可能会发生如胎盘早剥、心衰及肝肾功能不全等严重并发症,因此,终止妊娠的孕周应相应提前。终止妊娠的方式应母婴兼顾,根据患者的一般情况、孕龄、宫颈条件综合判断。这类患者终止妊娠的时机最好能期待治疗到34周以后。孕龄<30周,新生儿无法存活或家属放弃者,可予以引产,其余患者以剖宫产为宜。
3.3 预防措施
临床数据显示,在收治的腹水病例中,有16例是来自郊区或偏远农村的,均未进行系统的孕期产检。孕期产检意识淡漠以及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及技术能力差是导致妊高征进行性加重继而并发腹水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对该病的认识,定期产检、早发现、早治疗,可有效减少重症病例的发生。同时要注意加强膳食的合理搭配,加强孕妇的营养与休息,当重度妊高征孕妇伴有严重低蛋白血症而无心衰、脑水肿等扩容禁忌证,及时补充白蛋白,限制水、钠的摄人,适当使用利尿剂。对腹水较多产生压迫症状的患者,可行腹穿放腹水以减轻压迫症状,延长孕周,减少围产儿死亡率。
[1]乐杰.妇产科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99.
[2]李小毛,刘穗玲.特殊类型高血压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9,20(10):594~596.
[3]王成春,徐桂玲,刘梅,等.腹水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40例分析[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22(6):454~455.
[4]王思宝,张定凤.现代肝脏病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