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引领“转设期”独立学院党建上新台阶
2011-06-08胡海燕
摘 要:随着2008年教育部“26号令”的发布,独立学院的发展进入了5年的过渡期,其中向民办高校“转设”被普遍认为是根本出路。此期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也凸显出完全脱离母体高校的直接领导或业务指导后的出路和创新的挑战。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发展,吸取母体高校党建的经验,克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不足,发扬自己的优势,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使工作再上新台阶,从而促进独立学院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独立学院 党建工作 转设 过渡期
作者简介:胡海燕 女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读研究生 现任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党建。
一、独立学院及其党建工作的新机遇
独立学院,在我国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具有“优”、“民”、“独”的特征。10年来,独立学院历经了借助母体高校办学的“依附”期、增强办学自主性的“独立”期,随着2008年教育部“26号令”的发布,现在又处于“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口——转设期。这对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在过渡期内,如何在借鉴母体普通高校和其他民办高校的党建经验的基础上,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广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独立学院的“转设”发展助一臂之力。
二、独立学院的党建现状
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多数为母体高校党委下属的党工委或支部,在其领导或业务指导下开展党建工作。与其他的民办高校相比,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既有自己的独特优势,也面临着一些相同的问题和困境。
1.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独特优势
第一,起点相对较高。独立学院的申办主体都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党建工作有专职党务人员和相应的党务队伍,有专门的财政性经费保障,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党建经验丰富,成绩显著。这些利于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领导或指导。
第二,党的组织体系相对健全。独立学院的党的组织,一般仿照或参照母体普通高校的党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了健全的党的组织机构,成立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组织体系,选举或任命了相应的党务负责人。有的独立学院还设立了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党校等党委的职能部门。
第三,接受了相对规范的业务领导或指导,具有相对过硬的业务能力。独立学院的党组织,一般都是接受母体普通高校党委的领导或业务指导。有的独立学院虽然成立了党委,在业务上仍然接受母体高校的领导和指导;有的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就是属于母体普通高校党委下属的支部或是派出机构。
2.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问题和困境
绝大多数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一样,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办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这样它们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不少共同的问题和困境。
第一,党组织的地位“尴尬难定”,职能多被弱化,没有充分有效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行政在学院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而行政负责人要么由董事长亲自担任,要么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独立学院中大大小小的事,都由投资方或行政负责人说了算,出现了行政组织代替党组织,党组织在独立学院中的定位不明,地位薄弱,作用有限,或成为附庸,或成为摆设的尴尬局面。
第二,党组织机构体系相对不健全,党务工作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党建力量薄弱,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限。由于党组织在独立学院中的定位尴尬,加上民间投资方出于节省成本少花钱的考虑,不少独立学院在组织和人员配置上,能省则省,尽量不配置。
第三,党建工作经费难以保证,党组织活动无法经常性开展,党建成效不明显。出于投资方省钱和目光不长远等因素,有的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活动经费难以进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得不到制度性、经常性的保障,挤牙膏似的要一点挤一点。
第四,教职工中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多,管理教育难以有效到位。目前独立学院多数采取聘用制,教职工有来自于母体学校,有退休返聘人员,有高校本科、硕士毕业生,也有厂矿企业工作背景的人员,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较大。他们的人事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或是在原单位,或是挂靠人才交流中心,在独立学院过党组织生活的不多。
第五,学生个性十足,参差不齐,影响到学生党建工作的质量。独立学院的学生是一个极具个性的群体:比上,他们与一本、二本学生相比有不足;比下,他们与职校、中专、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的学生相比有余。
三、过渡期内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思考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因此,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要深刻领悟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1.坚持的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義伟大旗帜。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任务。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明确要求“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表明,不管是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还是公办高校,都是社会主义的大学,是思想传播、知识传承、理论创新、技术发明、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因此,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教育的原则不动摇,这是至关重要的,也是首要的。
2.统筹兼顾好独立学院投资方、母体普通高校、社会各方力量等多方利益,实现多方共赢,共同发展。
独立学院的党组织是否可以垂直接受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教育部门党组织的领导,甚至是否在教育部党组下面专设一个领导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机构,以便真正的根据独立学院或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开展有效可行的党建工作。也还可以参照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党建经验,对非公有制经济起监督和促进作用。像湖南等地由省教育工委“空降”党委书记到民办高校任职就是一种积极的探索。
3.在实际的工作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大力创新,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领导和监督保证作用。
第一,关于独立学院的发展出路上,真正解放思想,使独立学院真正“独立”——转设到可以自主办学的民办高校。我们目前的独立学院绝大多数与母体高校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方面的雷同现象十分严重。如何真正发挥独立学院的优势和特色,增强独立学院的自主性,达到真正的“独立”学院,这需要解放思想。
第二,在党建工作的实践中求真务实,大力创新。只有真正符合独立学院实际的党建工作才能够促进独立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可以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如在管辖模式上可以直接接受省市级别的教育党工委德直接领导;在机构设置方面,可以党政兼职,把是党员的董事长列入党委会,学院(副)院长直接兼任学院党委书记,或者副院长兼任学院党委副书记等等。
总之,独立学院“转设”后的党建工作中还会不断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和创新的方法去深入研究并认真解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反复实践,总结经验,才能使党组织真正为独立学院或民办高校的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才能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去完成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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