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泰安市中心医院门诊合理用药处方基本指标调研
2011-06-08宋绪彬郭娜李风华
宋绪彬,郭娜,李风华
WHO推荐的“合理用药监控指标”已经为我国采用,并以法规形式颁布,作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制度中处方评价表的组成部分。新版《处方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1]。本文在处方点评表点评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本机构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笔者所在医院2010-01~06门诊处方合理用药监控基本指标进行回顾性、横断面的调查分析,将分析结果与WHO以及国内外部分文献报道的结果进行比较,进而对医院合理用药整体情况实施评价。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材料及抽样方法 分别采集笔者所在医院2010-01~06的门诊处方,以每个月为1个时间段各抽取处方100份,6个时间段合计抽取处方600份。抽样间隔的设定:将每月门诊处方总数除以所需采样量,得数取整,即为抽样间隔数。如2010-01医院门诊处方总数为16 461份,用16 461除以采样的样本量100,得164.61,取整数164作为该月门诊处方“抽样间隔”,即间隔164份处方抽取1份作为1月份处方调查样本。随机采样开始号码(即第1个样本)的获得:采集首个样本需要1个随机“检索号”,同样以2010-01为例说明:随机抽取1张人民币,以其编号的第1个阿拉伯数字作为第1份处方的抽样编号,如所抽取人民币编号为“RJ 95327695”,则“9”就作为第1份处方的抽样编号,即以处方序列的第9份处方作为第1个样本,然后1月份处方每间隔164份(1月份抽样间隔为 164)依次抽取第 1、2、3……份样本,直至抽完100份为止。其余时间段的随机采样开始号码与1月份抽样方法类同。
1.2 合理用药监控指标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A/600;C: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D: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C/A×100%;E: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总品种数;F: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E/A×100%;G:使用注射剂(不含预防注射/计划免疫)的处方数;H:注射剂使用百分率=G/A×100%;I: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数;J: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I/600×100%;K:处方总金额;M: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600。
利用“中国知网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检索,选取该数据库收载相关国内外文献及WHO的推荐数据与本次结果进行比较。
2 结 果
2010-01~06笔者所在医院门诊共计600张处方基本指标统计结果见表1;门诊处方基本指标与国内、国外部分文献及WHO推荐指标比较结果见表2。
表1 门诊处方基本指标统计结果
表2 本文与文献门诊处方基本指标
3 讨 论
3.1 处方平均用药品种数 调查处方平均用药品种数的目的是考察合并用药的程度(the degree of polypharmacy)。《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WHO统计的发展中国家门诊平均用药频数为1.6~2.8,泰安市中心医院患者每次就诊平均用药品种数为2.7种,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及上海市所调查医院的相当[2],但比北京市[3]的结果要高。提示泰安市中心医院医师门诊时基本能够按照疾病的缓急和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开具处方,药房药品的供应也基本齐备。调查中同时发现,由于多数老年患者同时罹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往往出现一位患者挂几个科室的号,分别开具不同药品,使处方平均用药种数相应降低。此外,本文调查中发现仍有超过5种药物的单张处方,而合并用药种类越多,不良反应发生率越高,故应引起注意。
3.2 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推广通用名处方,不但更有利于医疗活动的开展,避免医师重复开药,同时能使患者的知情权得到保护,不为同一药品不同商品名所蒙蔽。此外尚有利于割断医师和某个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对治理药品回扣具有一定积极的意义。
本文调查药品使用通用名的比例为97%,说明泰安市中心医院在推广使用药物通用名方面做得较好。个别医师认为药品通用名比商品名长,书写麻烦,因此仍以商品名或者习惯名代替通用名开具处方,这对临床医师来说仍有需要提高认识和逐步习惯的过程。目前国内多家医院采用了电子处方系统,使药品通用名使用率达到100%[3],值得学习借鉴。
3.3 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 国家基本药物一般都是各国根据地方疾病与具体条件,用科学方法从大量临床用药中遴选出来的能满足大多数人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作为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是适应医疗机构卫生要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以公平获得的药品。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约占现有药品种数的40%~50%左右[4],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治理、解决药价高和看病难、看病贵及不合理用药等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印度,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占整个处方比例的87.3%~98.3%,印度在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过程中,规定综合性医院只有10%的药品可超出该目录,专科医院也只有20%的自由度[5]。为了保证该政策在制订和推行过程中的实效性,政府在推行监管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定期派专家检查医院处方的基本药物涵盖率,使医疗费用的支出大为下降。泰安市中心医院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为98.7%,高于上海[2]和北京[3]的调查结果。这与国家近几年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有关,也说明医院在推行这一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4 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注射剂的使用的百分率为15.7%。据WHO统计发展中国家门诊注射剂使用百分率在13.4%~24.1%,泰安市中心医院使用率明显低于国内已有的调研数据,如上海郊区二级医院平均使用率为25.14%[6],北京市7家医院平均使用率为20.10%[3]),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发达国家门诊患者几乎不使用注射剂(如瑞典使用率为0.10%)。调查中发现国内注射剂使用率偏高的原因与国人用药观念可能具有一定的关系,多数患者认为注射剂是使病情尽快好转的良策,往往主动要求医师进行输液治疗,而对于输液过程可能发生许多并发症如感染、发热、空气栓塞、静脉炎等危害并不了解。
3.5 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 抗菌药物是医院使用较为广泛的一类药物,其整体使用情况可以体现一个医院的合理用药水平。泰安市中心医院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为10.93%,北京多家医院的调查结果为28.07%[3],上海市的一个多中心调查结果为24.68%[6],广东省人民医院的结果为32.11%[7]。就全国平均水平而言,笔者所在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合理,远低于WHO在发展中国家的门诊平均抗菌药物使用率20.0%~26.8%,说明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分级管理等制度效果明显,医师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较为慎重。泰安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欧美发达国家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占所有药品的10%左右,如瑞典为10.4%[4]。抗菌药物的滥用导致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增加,泰安市中心医院在这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3.6 平均每张处方金额 处方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合理用药、经济用药情况,调查显示泰安市中心医院处方平均金额为249.70元。就当地经济水平发展情况而言,药费偏高且明显高于国内已有数据,如北京为130.38元[3],上海为141.54元[6],医院在这一方面应提高认识,制定有效措施降低处方金额。
本文调查结果显示泰安市中心医院门诊合理用药处方指标多数基本合理。对于需要改进的指标需要报请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引起充分的重视,并通过学习交流以及加强与临床医师的沟通,提高门诊处方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R].2007年(部长令第53号).
[2]关爱武,李 玲,盛 琳,等.我院合理用药国际指标现场调研[J].中国药房,2007,18(25):1994.
[3]陈莲珍,王淑洁,王 青,等.多中心合理用药国际指标对照研究——现场调查[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3,23(7):438.
[4]唐镜波,陈香谱,谭 军.合理用药调研的国际指标[J].中国药房,1995,6(4):5.
[5]刘 佳,钱丽萍,张新平.德里模式与基本药物推广[J].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3,20(6):76.
[6]严亚明,王浩青,张晓晨,等.上海郊区二级医院合理用药国际指标调研[J].药学服务与研究,2005,5(2):124.
[7]曾 颖,杨 敏,刘晓琦.我院门诊合理用药国际指标调研及分析[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6,26(6):737.